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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零:答李家浩先生——兼說“故意隱匿”及其他
送交者: 烹小鮮 2014年07月31日01:39:0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49066129/

李零:答李家浩先生——兼說“故意隱匿”及其他

2014-02-13 19:06:29

答李家浩先生——兼說“故意隱匿”及其他
李零 

5月25日,從山西回來,有個學生告訴我,李家浩先生在簡帛網站發文章,專門攻擊我,讓他倍感痛心,希望我到網上看一下。

我說,此公開口會講什麼,我已司空見慣,近於麻木。因為我,我的同事,我的學生,他們都知道,從1992年以來,他是“批判李零專業戶”,專業化到什麼程度,我幾乎可以這麼講,那是每文必批,非我不寫,不但筆伐(在學術刊物上批),而且口誅(在北大課堂上講),甚至拿我當靶子,輔導學生寫論文,手榴彈專朝我腳後跟扔。

難怪葛兆光跟我開玩笑,說他是你“最忠實的讀者和追隨者”,你應該感到高興。

現在,我到網上看了一下,高興當然是高興不起來。但情況還真像劉東形容,那是狗血淋頭,他行少見。

我的感覺只有四個字,文雅一點吧,叫“彼何人斯”。

說實話,我本不願拿他和我之間長達十年的不快來耽誤大家的時間


因為,時至今日,我也好,我的同行也好,明眼人都清楚,我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壓根兒就不在學術是非(所以也不可能拿到檯面上去講)。

相反,學術是他的泄憤工具。

以我的為人和寫作習慣,我不能像他一樣,同樣把學術當泄憤工具(像有些朋友建議,對他進行“反偵察”,給他來個“大窩脖”)。

十年來,我除了受其感染,免不了反唇相譏,偶爾說兩句揭露其為人的話(而且僅限於其不講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的一面),他打十槍,我還一槍(這是高說,實際上,我攏共也沒講幾句話),從不就學術本身進行爭辯。

因為,我講對了,他批錯了,文章擺在那裡;

我講錯了,他批對了,文章也擺在那裡。

爭也徒勞,辯也無益,我費那個勁幹什麼。

更何況,我不會像他那樣,總是一天到晚琢磨人,琢磨完了還“百思不得其解”。

其實,作為學術同行,就是我們交惡已久的今天,我也還保持着對他的尊重(大家可以翻我的文章)。

這不僅是因為,在戰國文字研究上,他比我起步早,確實有很多學術成就,值得我學習和佩服(我不是因為怕他,才這麼講),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大家都得遵守學術規範,人、書要分開看(有些人,我是“讀其書”,不“想見其為人”,距離產生美感),甭管你的同行多討厭,凡是作為學術參考最必要的東西,不管是褒是貶,你都得引用(對討厭的人尤其要防止以人廢言)。

反正我是這樣理解的:引用和好惡無關。比賽再激烈,你也不能拿腦袋磕人,咬對方耳朵。

至於他想告訴讀者什麼,我早替他做了總結,那就是,李零者,荒謬之化身也可如果我真是這樣的笨蛋,他為什麼還興趣盎然,窮追猛打,樂此不疲呢)。

他對我不依不饒,讓我看着都累。

我心裡想,您要覺得古文字是你們家開的店(不錯,要擱當年,擅此絕學的還真沒幾人,他是其中之一,但現在情況不同了),我現在就給您騰地方。

不用您開除,我自己就把自己給開除了。

幾年前,我已向裘先生提出離開古文字研究室,獲其允准。

前不久,在香港開會,我跟古文字學會的負責人趙誠、吳振武先生一桌吃飯,又口頭辭去了學會理事,以後也不打算參加學會的活動。

事情簡單至極,根本用不着兜那麼大圈子。

因為事情愈演愈烈(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我還一槍,他會再打十槍),行里行外,難知底里。

這裡,我把有些事情,揀主要的講(他東拉西扯的事太多,我懶得和他理論),直奔主題,做一次性澄清,幫這位先生明白一點(他老說他想不明白),算是我的告別演說吧:

(一)李文主要是針對我的《感想》一文。此文涉及他,也涉及胡平生先生,讓他們受不了。照他說,胡已駁之在前,我沒吭聲;他斥之於後,我把文章撤了。好像我是害怕他們。這是怎麼一回事,我想講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文章原來是發在簡帛網站,主要討論兩個問題,

一是孔子還是卜子

二是張政烺先生考數字卦,他的說法對不對,是不是被他本人放棄。

關於第一個問題,過去媒體炒得很兇,為什麼?

就是因為這是裘錫圭先生倡之,李學勤先生和之,他倆是頭號權威,大家靡然風從。

當時,我覺得,我講話很客氣也很委婉。我說“孔子”是我釋的(有上博剪貼本和早期釋文為證),要說錯那是我錯,咱們是不是可以討論一下,看看問題出在哪裡。

我說,問題是出在馬承源先生發表的材料。

因為,他把我貼在一起的簡文一分為三,只把中間一段挑出來,當單獨一篇,證據根本沒發表。

今天,大家都知道,馬先生把證據發了(附在其《孔子詩論》的註裡),裘先生也好,李先生也好,他們都已放棄前說。可見我的意見並沒錯(但誰都不願提起這一點)。

有人說,我文章火氣太大,其實是習慣不同,範式不同。

他們不習慣跟權威討論,特別是平等討論,國內沒這個風氣。

我認為,如果和權威討論就是火氣大,我沒脾氣。

但咱們看着權威犯錯誤(其實裘先生已經解釋,他的意見只是即興發言,本沒什麼驚天動地,熱鬧都是鼓吹者鬧出來的),不但不指出,還跟着起鬨架秧子,這不是愛護權威,而是陷害權威(文革時候,毛老人家,全民皆捧,全民皆拍,這個教訓太深刻)。

比如武漢會議,裘先生檢討,說“絕偽棄詐應改釋絕為棄慮”,大家都說高風亮節,全會號召,群起而學之,又是靡然風從。

我就不這麼看。

第一,我佩服裘先生,但我是拿他當人,不是拿他當神,以為他不犯錯誤,或者雖犯,也是“高級錯誤”(有人說是“堯舜不能加”);

第二,對他老人家,我不能當眾面折,會後,我給他信箱放個條,把我知道的證據列出,說明他原來的考釋其實是對的,現在的檢討反而是錯的(這個意見,我一直沒寫文章,只是最近修改《郭店楚簡校讀記》,躲不過了,才簡單說了幾句)。

其實,我真希望,這些權威能及早發現問題,有修正的時間和機會,哪怕我說話不得體,甚至有錯誤的地方。

可惜的是,大家講光榮傳統。

李家浩先生說,他是中國人,所以只能“為尊者諱”,好像外國的學術規範是專為外國人或像我這樣不懂尊重長者、權威的人而設,我想這是誤會。

我的犯顏直諫,沒人提倒也罷了,不承想,竟落得個得罪天,得罪地,誰都不敢登。

我自己都有點糊塗,怎麼和李家浩先生一樣,靜夜深思,是不是腦子出了問題。

我的文章,最初是給《中國史研究》,因為我一直欠辛德勇先生的情。他們先是同意發,但很快又顧慮害怕,因為不好意思,乃托唐曉峰跟我解釋。

我說,您別不好意思,我該講的在網上都講了,不發沒關係。

後來,安徽會議,我沒參加,他們要我務必交篇文章。

我說,我無積稿,你們敢登,就是這篇,不敢登就算了。

不知怎麼回事,此事竟被胡平生先生探知,他給我的同學趙超打電話,請他轉達,說要“跟我私了”,求我把文中涉及他的文字刪掉。

我想,他本來也不是我討論的中心人物,過去也常有來往,在單位又是眾矢之的(令人遺憾的是,那裡的恩怨也是寄託於學術鬥爭),咱們也別牆倒眾人推,趁機落井下石,所以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而且我跟趙超說,都是熟人,又不是不認識,有什麼事直接打電話,我不記仇。

其實,胡先生該記得,達園會上,發言之前,我倆是坐一塊兒,很多想法都是當面交換,然後才到會上講。

他要說他不是那個意思,或者像他跟趙超講的,大家都誤解了他的意思,他對韓自強一直不錯,是個寬仁深厚之人,那我也希望。

可惜的是,我們很多人的印象,他和他的同門李家浩先生,恐怕不是這樣。

比如,他在一次大會上,當着很多人的面,糟蹋林梅村,就是一個例子。

但不管怎麼說,他說改,我就改。

我猜,改完,他該滿意了吧?不然。

我改完了,他又把電話打到安徽大學黃德寬校長處,叫他們給我施壓,命我把稿中涉及裘、李二師的文字也盡行刪去,而且還詭稱這是何琳儀先生的主意。

何先生打電話說,他根本沒講。

我在電話里跟何先生說,

第一,黃校長如果懾於胡先生的壓力,不敢登,千萬別猶豫,退之可也;

第二,黃校長如果指出我涉及二師的地方錯了,我可以刪去,否則我一個字不刪(其實刪了這一部分,也就沒有這篇文章);

第三,如果古文字學界沒有公道,我可以退出古文字學界(其實我早有此意,很早以前,還跟吳振武先生寫信說過)。

每句話,我都是認真講的。

然後,據何先生轉達,黃校長的意思是,他沒有意思迫我就範,只是建議我刪掉某些口氣,比如我批評李學勤先生,他把張政烺先生的說法稱為“有人說”,我加了括號,說“國內很多學者都不知道,這是有違學術規範的”。

何先生說,黃校長的意思,話是不是重了,好像教訓長者,勸我改。

我說,行,又把這句話給刪了。

然後呢,問題好像解決了吧?不然。

我在香港呆着,何先生又打電話,急着找我,說胡平生的波剛平,李家浩的波又起,非把現在他發在網上的文章塞給會議論文集,說是你們雖然結了稿,我可以出錢登文章。

何先生問我意下如何,我還是原來的話:我的文章,大家早知道,登不登無所謂,你們怕得罪誰,也別怕得罪我,要登他的,就別登我的(他跟我是如影隨形,我還偏偏不肯成全他)。

然後呢,何先生回話說,李家浩說,李零撤,我也撤,最後就撤到網上來了。這就是事情的真相。

(二)我想說一下什麼叫“故意隱匿”。其實這個話題在很多年前就已提出(拙作《大音希聲,善言不辯》,《讀書》1997年12期,3-9頁)。

我強調這個問題重要,是因為無視這個問題,就很難建立良好的討論氣氛(我文章結尾的話,就是有鑑於此,並不專門是對李家浩先生說的),也難以被讀者查核利用,維持學術傳承。

因為我早就說過,現代論文的腳註不是用來寓褒貶,而是用來供查尋,起目錄學的作用。

我記得,好幾年前,在吉大開古文字會,吳振武教授發言,他的稿子裡有兩段批評,文字是用引號括起,但沒有人名,也沒有出處。

輪我發言,我問吳先生是怎麼回事,下來他跟我講,這兩條,一條是老師的話,一條是師兄的話,沒辦法。

比如這種情況,就是屬於“故意隱匿”(有別於檢索不周的“無意遺漏”),不管這個“有意”是善意,還是惡意。

雖然我也知道,咱們中華民族有尊老傳統(未必愛幼),吳先生的用意是替尊者諱,出發點是好的。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不是專門責怪吳先生。

但我認為,這樣做,照樣不合學術規範。

文章都引出來了,怎麼可以不交代出處。咱們總不能說,凡是外國人講的,中國就不來這一套;我是中國人,就可以不講學術規範。

因為如果我們允許善意的“故意隱匿”,就不能防止惡意的“故意隱匿”。

在北大,凡審查論文,對這類問題,我一直是反覆強調(老先生我不管,年輕人和同輩,我不能不說)。

可惜的是,現在,不僅很多學生不明白,很多教授也不明白(根子是教授不明白)。

李文講這個問題,有點東拉西扯,其實問題很簡單,他要講的是誰,明眼人都知道。

你只要簡簡單單說,你對李零是心存善意還是滿懷仇恨,你是想讓讀者知道問題的來龍去脈,還是為了噁心他,說凡是李零講的就是錯的,不就結了(讀讀他的文章,再讀讀我的文章,看看他是怎麼引用我,我是怎麼引用他,比較一下,事情很清楚)。

特別奇怪的是,他把許多本來和這個概念無關的問題也扯了進來。

比如,他一直說,如果我利用了我在整理上海竹簡中的知識,又不肯引用原始材料,就是“故意隱匿”。

那麼我想解釋一下,我說的“故意隱匿”,其實是指:

(1)用沉默的方式,故意抹殺別人的成就。比如他考九店楚簡,故意不提大家對他的批評,也從不引用我的或其他人的在他看來屬於“不入眼”的成果(吳振武教授幫我找了一條他從肯定角度引我的文章,結果還是屬於我轉述李學勤先生的意見)。

(2)用暗示的方式,故意指桑罵槐,明明誰都知道是指什麼人,內容也講了一大通(不同於針砭時弊,不針對個人的批評),卻偏偏不肯交代出處。比如他對我使用的“有人說”,就是屬於這一類。

(3)對討論背景挑肥揀瘦,把他認為該為尊者諱的地方藏起來,跳過去,專批難解心頭之恨的對手,柿子找軟的捏,偽造討論背景。

比如討論“太一辟兵”,予說是受李學勤、王育成先生啟發,但承受批評,只我一人(他這麼批,是給了我不應有的榮譽);

他講“幣”字,我早從上博楚簡發現,而且向夏德安(Donald Harper)教授指出,文章和他同時發,而且是在同一書上,他罵李零舊說不可容忍,卻不提自己的舊說毫不着邊,甚至去批引我的夏德安先生,現在還誣我是抄他的說法;

他講《文物報》上的大武戈是偽器,說承黃錫全先生轉告,而故意不提是我告黃先生的。

這和他講的“故意隱匿”完全不同。

我想,

第一,在我們這行,誰都知道,沒有發表的材料,我不能引用,這不叫“隱匿”。

第二,材料未發,但已寓目,利用已知線索,對已發材料下判斷,乃尋常之事,朱德熙和裘錫圭先生多次用過,他本人也多次用過,這也不能叫“隱匿”。比如他講楚國先祖“穴熊”,材料就是高先生讓我送裘先生,現在還未發表。

第三,我根本就沒想跟他爭什麼發明權,也沒想跟他比高低。我在這方面興趣很小。

比起時下很多古文字學家,我更關心結果,而不是過程,當然屬於粗枝大葉、輕描淡寫的一路,但他沒有權利說,我就不能講話,更不能說,我講對了也等於不對,說過了也等於沒說。

我只想告他,從引文規矩講,別人講過了,您也知道了,就別假裝不知。您要還是聽不懂,我跟您講,這叫“揣着明白裝糊塗”。

(三)我讀李文,最有意思的是,我不知他為什麼,偏對我和國外學者來往很敏感。

大概,他以為我一強調學術規範,就是挾洋自重,以勢壓人。

比如我說我和羅泰先生初識,曾一塊“吃冰激凌論英雄”,聽他介紹美國漢學界。我真沒想到,這等小事也值得他注意,竟大做文章,不厭其煩注了一大堆涉及我和這些學者交往的文章。

不明事的人還以為,我是炫耀自己和外國人吃冰激凌,吃了一次不夠,還要吃上好幾回(比如有個學生就拿這一問題來問我)。

其實,我講吃冰激凌,攏共只有一回,就是舊版《中國方術考》的序言,並且後來收進了《放虎歸山》。

大家不妨讀一下我的原文,那是我第一次出國的感受,其中不但沒有一句崇洋媚外,反而倒有許多苦中取樂的自嘲。

凡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到外國,純粹是不得已;我和誰誰誰交往,也是再普通不過的私人交往。沒有一次是官方安排,也沒有一次是主動接洽。

如果我提到他們引用了我的意見,那不過是說,有人還看重我的想法,沒像他那麼霸道,專以一己之私見為他人作生死斷讞。

我的序言也好,其他文章也好,純粹都是記感受(我喜歡在序言裡講這種感受,並註明寫作時地),有好也有壞,批評很多。

比如這裡討論的學術規範,我在《讀書》講它,一上來就是批西方的弊病,如西方的抬槓,西方的矯情。

我壓根兒就不同意,凡是外國人講的就一定對。

他大概不知道,我頑固堅持的是“聯合一切平等待我之民族”,因而和這些學者時有爭論,甚至很激烈,因此被某些想不開的漢學家(或亞漢學家)視為“民族主義者”。

其實,我根本就沒把出國當回事,也希望他別把出國當回事。

您對我有氣就朝我撒,犯不着跟外國人也過不去,恨屋及烏,又是批夏德安,又是跟羅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他們致氣。

還有,您也別自己作踐自己,說那麼多酸詞。

我寫過《入山與出塞》,那跟您毫無關係。

您何必以為我引朱德熙先生的話(批評中國學者固陋的話),那肯定就是指您,非給自個兒扣一頂“土包子”的帽子,而且還要註明,是“不曾出塞”的“土包子”。這都哪兒和哪兒呀。

(四)我想在這兒說明一下我對古文字學界的某些看法。

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包涵。

我知道,很多同行和我的看法不一樣,關鍵是學術範式不同。

第一,從學術史的角度看問題,我認為,近百年的“羅王之學”是一門氣度很大的學問(涉及古器物和考古,歷史和文獻),我不贊同,只有搞字形排隊,考字釋字是唯一的學問(唐蘭先生說,古文字學是被“章黃之學”革出教門的,我知道的羅王傳人,他們絕大多數都不屬於這一類型),也不認為,只有長篇大論考一個字,才有資格講話。

第二,儘管古文字學是一門積小成大的學問(楊樹達先生是以“積微居”名齋),但從總體上講,它也同樣是“大道理管小道理”:文義通讀管具體的字,辭例線索先於文字分析。

第三,引而申之,還有個非常淺顯的道理,就是大能容小,小不能容大,有容乃大。

古文字學是研究微觀的學問,古人叫“小學”,但我們不能把它做成“小心眼兒學”,專以識字、辯難,給人挑錯為務,排斥這門學科本來就有的其他研究方法(如果古文字學是這樣的學問,我寧肯不當古文字學家)。

比如,我就堅決不同意說,郭沫若、陳夢家不算嚴格意義上的古文字學家,或者像時下有人吵吵的,說連李學勤先生也不是古文字學家。

第四,我認為,古文字學是門很容易犯錯誤的學問(絕大多數古文字學家,都是照着鏡子抽嘴巴,抽一天都抽不過來),雖千錘百鍊之大家也絕不可免。你對別人不寬容,也是對自己不寬容。我們為什麼就不能更多地從積極方面着眼,從總體和大處着眼,對前人,對同行,對長者,對幼者,都寬容一點。別把自己當“吸塵器”。

我和我的學生一再說,批評不是“毀人不倦”(我對國外的“毀人不倦”也同樣反感)。我說過:

將來你們寫論文,可能會批評很多說法。這是非常正常的。

但你們一定要記住,批評是要抱有極大敬意的,是要存寬仁深厚之心的。

為什麼我要這樣講呢?

因為如果我們批評的對象是一塌糊塗,您老又何必勞心費神,如蠅逐臭,窮追不捨,甚至還要拖着大家和你共享這種快樂呢?

我認為批評的目的並不就是匡謬正俗,甚至也不是維護純潔。它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推進學術。

如果你的批評對象真值得批評,那一定說明人家還是做了很多努力,還是為你鋪了路。如果你通過你的批評,超過了人家,既推進了自己的認識,也推進了別人的認識,你難道不應該感謝人家嗎?

所以,我理解,在學術規範的背後,最重要的還是“人”。

很多人的不守規矩,關鍵還是“目中無人”,或者“拿人不當人”(拙作《志氣和規範》,《書城》2002年3月,48-50頁)。

在目前的討論中,我最不滿意的是,很多人把太多的精力花在批評別人,投入產出不成比例,特別是批他踩着的“肩膀”(而且是攻其一點,不計其餘)。北京話叫“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是醜話說在前面,好話說在後頭。

如果說,我對李家浩先生也曾反唇相譏,有失君子風度,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說實話,我從內心為我的還擊感到內疚和慚愧。因為在一封寫給裘先生的信中,我說過這樣的話:

高明先生說的好,你們再也不要像我們的上一輩那樣,很多行中最優秀的學者,他們反而互相瞧不起。 

學者是一種最有缺陷的動物。其最大不幸就在於,往往正是在最需要相互補充,因而也最需要相互敬重的地方,他們卻總是同室操戈,陷入相互的蔑視與仇恨。 

 
您和李學勤先生是一個例外,我很羨慕這樣的關係。

2002年5月26日寫於北京藍旗營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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