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談民族融合,談少數民族被漢化,好像很輕鬆,像講故事聽故事一樣,嬉笑怒罵,有的“漢人”好像漢化了少數民族,他們非常的引以為傲。我在談這個問題的時候是心情沉重的。前幾篇文字談到的是漢民族的苦難。其實,少數民族在所謂的”漢化“的時候,也同樣遭受血腥。
本文簡單談一下明太祖朱元璋是怎樣搞”民族融合“的。在朱元璋那個年代,中國被蒙古人統治,當時的民族關係是很複雜的,除了統治階層的蒙古人外,還有在蒙古統治時期大量移民來的色目人,包括波斯人,阿拉伯人,以及中亞人士,他們在”元朝“的地位比漢人高。這個我在《蒙古占領一大後果:大批穆斯林進入中國》一文中有講,這裡不再重複。
我要說的是,朱元璋推翻”元朝”時,是大量啟用這些色目人的,其中包括了穆斯林人,比如說朱元璋的大將常遇春就是穆斯林人,他平定雲南時的戰爭中也啟用了穆斯林部隊。打戰完了,俘虜了大量的蒙古人和穆斯林人。他們當時把其中的不少俘虜給閹割了,鄭和就是其中一位。
在當時,穆斯林人到處都是,連朱元璋的母親和他老婆,著名的大腳女人馬皇后也都是穆斯林人。在當時,朱元璋搞的民族融合政策,是非常殘忍的,除了對蒙古官員,大量殘殺之外,對穆斯林人,等其它色目人等,也是大量殘殺。他辦法口諭“瞳異色,發異色,盡屠”,據記載,在洪武元年,共殺了80多萬色目人,閹割了60多萬。
另一個民族政策是“禁胡服、胡語、胡姓”,並且禁止族內婚姻,即所謂的同類嫁娶。據《明會典》卷二二戶部七載:“洪武五年,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國,許與中國人家結婚姻,不許與本類自相嫁娶,違者男女兩家抄沒,入官為奴婢。其色目欽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違者杖八十,男女人官為奴”。朱元璋本身是漢人和穆斯林人的後代,所以,他大概對通婚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所以,實質上,朱元璋是採取強制性的民族融合,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境內的所謂回族產生的根源。他們都已經漢化了,因為與漢人通婚的原因。
當然,在明朝時,還沒有一個“回族”的概念,回民是有,各種回回。在清朝的時候,維吾爾人也被成為回人,叫“纏回”,“生回”,或者叫“紅帽回回”,內地漢化的回回叫“熟回”,“漢回”。還有“蒙回”,“藏回”,“番回”,“東鄉回”, 等等。其實,就算到了老蔣執政中國的時候,回族也沒有被當作一個真正的少數民族來看待,而是當成宗教信仰看待的。“五族共和”裡面的“回”是指的宗教信仰,而不是法定意義的“回族”,因為當時還沒有回族這個少數民族。
只有到了共產黨執政之後,回族才在法定意義上成為了一個民族。將那些信仰伊斯蘭教,但沒有明顯民族特徵的人群歸納為“回族”,也包括了這其中也可能包括一些漢族人。海南的回輝人是東南亞占人或馬來人的後裔,劃分為回族。藏區的藏回,一部分是改宗皈依伊斯蘭教的藏族,一部分是中東後裔。但一些人民族鑑定為回族,一些人則鑑定為藏族。類似的還有蒙回,以及帕西傣(傣回或回傣)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穿白族服裝說白族話的“白回”,“小涼山”寧蒗彝族自治縣的“彝回”一樣。
不過共產黨確實有點小聰明,它這樣一分,看似回民有了法定少數民族地位,但同時也限制了穆斯林在中國的傳播。當然,這是題外話。
說回朱元璋。他當時的民族融合是在刀槍下的強制實施的,是非常殘忍的。但是他沒有想到宗教信仰這一層。只是想把這些色目人中給同化掉。
我的民族觀點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大可能由單一民族組成。各民族之間可以交流,應該交流。但不贊同那種所謂的“漢化”,“漢文化”確實有強大生命力,但不能否認漢文化裡面的糟粕。幾千年的漢人所遭受的苦難,不能強加給少數民族。其實一個國家,多民族共處,互相尊重,享有宗教自由,人權平等,這是理想的。除了少數當權者,為了他們統治的方便,他們如朱元璋,如共產黨,搞一些強制性的民族同化,搞一些漢化,這是非常不人道的。當然,朱元璋是幾百年前的古人,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苛求古人,而是針對現今的民族政策的。
當然,除了當政者外,就是那些奴才,那些共產黨的奴才,他們是贊同強制性民族融合政策的,他們自我覺得“高人一等”,覺得“漢文化”多麼優秀,覺得“理應”同化少數民族。他們不知道,無論是歷史上的所謂民族融合,所謂漢化,還是如今共產黨當政時期的民族融合,所謂漢化都是無一例外的血腥的。縱觀歷史上的那麼多次所謂民族融合,所謂漢化,都是在武力下進行的,實際上是民族災難,不僅僅是少數民族的災難,也同時是漢民族的災難。
有人居然還想象在美國搞一個什麼類似“中華民族”的概念來,想象在歐洲搞一個類似“中華民族”的概念來,呵呵,我看是被奴化了不輕啊。其實,說白了,還是中國人的“大一統”的專制集權觀念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