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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聖經說神以祂的主權創造萬物,
送交者: 誠之 2009月04月09日17:15: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多貼點上下文,再總結中心思想掛名信徒 於 2009-04-09 13:28:01
祂也以己意行作萬事(包括護理,保存,與人協同工作),來完成祂在創世以前就預先定好的計劃。

(以下摘自威敏思特小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問7:神的元旨*(decrees of God)為何?
答:神的元旨*就是祂在永恆中所定的心意,這乃是按照祂旨意的計劃,藉此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使祂自己得榮耀。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4,11)

。。。。。

換言之,我們所見在世上發生的事物,並非偶然,也非只是一種巧合。事物並非無緣無故地變成現今這個樣子。相反地,每件事都有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是神偉大的計劃,「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有時我們不明白是神在計劃萬事,然而聖經記載,主宣告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10)。至於人,約伯說:「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伯十四5)因為「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

為了解釋這個真理,讓我們用一個人世間的類似事物來說明神偉大的計劃。

人在蓋房子前,哪些人不先作計劃,畫好藍圖呢?在根基未建立之前,他已計劃要怎樣做。
當房子真正動工時,工人就一定要照他的計劃做,每項工程都要照藍圖完成。

與神偉大的計劃相比,這當然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人世間對照,但它確實說明一個對應關係。正如人怎樣計劃房子裡的每一件事,神也怎樣為世界計劃了一切。祂預定萬事如何成就。

有了上述的說明之後,我們必須也指出神的計劃並不像人所作的。(1) 神的計劃是永恆的。換言之,如果我們問「神在何時作出祂的計劃?」答案會是:這是神一直已有的計劃!祂永遠都有這個計劃!人的計劃卻不然。一開始我們並沒有計劃;然後我們開始籌算什麼是最好的;最後我們得出合適的計劃。神卻並不是這樣,因為「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卅三11)神不像我們每天都在計劃,祂也不會改變計劃,祂是無限的、永恆的、不變的;所以祂的目的─計劃─是常存心中,並且永不更改,絲毫不變。所以〈小要理問答〉認為神「永恆中所定的心意」是根據「祂旨意的計劃」。我們要計劃,通常會請教別人,希望得到比我更有智慧之人的意見。但神不需這樣,祂已知曉萬事,無人有神一切的智慧,無事是祂所不能預見的。所以神定計劃不必經過磋商。若要說成是磋商,那麼祂為了使祂的計劃和祂自己神聖的旨意相符,祂也只和自己磋商。「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十一33-34)

(2) 神的計劃和人的計劃另一個不同之處是:神的計劃是絕對的,即沒有一件事情的發生─不管是什麼事─不是神所計劃的。當人為一個房子作出計劃時,他(按照這計劃)已量出事情的進展,對其有相當的控制,但這計劃並不能決定每一事,它不包含每一個細項,例如建房子所用釘子的準確數目,也不能預先決定需要幾天完成。

但神的計劃絕對能決定每一件事物,甚至包括兩件常人認為不在神控制之下的事:(a) 所謂的「運氣」或「偶然」。當人賭骰子或玩牌時,他們認為無人知道牌局會如何演變,只想着自己會有機會贏。但聖經說:「簽放在懷裡,定事都由耶和華。」(箴十六33另譯)我們讀〈列王紀〉(王上廿二)看到亞哈王不顧主的警告,「賭賭運氣」出戰。我們也看到(王上廿二34)亞述軍兵沒有瞄準任何目標,隨意向空中發箭,但就是這隻箭射死了亞哈王,這一切都是主所命定的。所以,論到神的計劃,是沒有「偶然」的─無一事會令神驚訝,或是能破壞祂的計劃。

(b) 但有人也許會問:那麼人的「自由意志」又怎樣?我們要相信人的選擇─無論善惡─都由神來預定嗎?對了,這就是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指出,任何人的任何決定─無論是信者還是不信者─從亙古以來都由神所計劃了。例如,聖經論到殺害主耶穌的惡行,說:「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着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上,殺了。」(徒二23)所以,縱使惡人抗拒神,他的行徑仍在祂的計劃之內!他們自以為破壞了神的計劃,卻反而成全了神的計劃。如果對不信者是這樣,對相信的人就更是這樣了。因為「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甚至人所能作出的最大決定─相信基督─也是神預定的。保羅在路司得講道時,「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所以我們要再說:沒有一樣事物在神的計劃之外,祂的計劃是絕對的,包括了任何要發生的事。

(3) 神為何作出這個完整而包羅萬有的計劃呢?〈小要理問答〉說:是為要「使祂自己得榮耀」!這不是說「神因此得到比先前更大的榮耀」(記住,在神沒有「之前」「之後」),而只是說神沒有給我們一個「超過祂自己」的理由來解釋祂的作為。神是阿拉法,是俄梅戛,祂是初,祂是終,萬有都本於祂、依靠祂、也歸給祂。因此,神所以要計劃的理由只可能是 (a) 祂的美意本是如此,(b) 祂要使自己得着尊貴和頌讚。「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假如一個人做事是為了自悅、自炫,我們會說這人太過自負,令人無法容忍。但在人是錯的事,在神卻是對的。因為人這樣做只代表他否認自己的存在本質(只是受造者),如果神不這樣做,也同樣否定了自己存在的本質(因祂是獨一真神,比一切祂之外的存在物更具無限的尊貴)。神不能背乎自己,既然祂是至高的,祂必然(為了要忠於自己)永遠按自己的美意而行,在萬物之上尋求自己的榮耀。

最後,讓我們不要因為「神預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而作出錯誤的推論:(a) 舉例來說,「神是罪的創始者」這推論就是錯誤的。這很難理解,因為既然說神計劃了萬事,怎能不包括罪呢?神也計劃罪,而如果祂計劃了,祂看起來就是罪的創始者了。但在這裡,如同其它地方一樣,我們必須接受聖經的說法,而避免跟隨我們的推理。聖經說神並非罪的創始者,祂創造天使和人,當初他們都是好的。罪以某種方式(我們不知是怎樣的方式)在這些受造物身上出現了,而撒但才真是罪惡的創始者。神的計劃固然包括了這些,但我們不能因而就推論「神是罪的創始者」。(b) 我們也不能說,人被當成是棋盤上的棋子。神確實已預定了每一個人的命運,這是事實。神預定一些人得救;預定有些人滅亡。〈猶大書〉說:有些人「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猶4);但保羅說:「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得救。」(帖前五9)。聖經明說,那些至終滅亡的人是真的不願意得教,他們因自己的抉擇而失喪,因神的預定並不削減或廢除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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