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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前六段寫得非常好
送交者: j9 2009月04月24日21:02: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誰是來世不願地獄被烤的罪人?hebai 於 2009-04-24 15:32:19
後兩段的論斷嘛...把人的驕傲表現得淋漓盡致。

你怎知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會受到刑罰? 比如,上帝對犯了錯的大衛懲罰及其嚴厲。

對堅決不信的人,對堅決enjoy今世的驕傲,肉體的情慾和眼目的情慾的人,xinmin當然在對牛彈琴。 可世上大多數人還是多少會被良心提醒或暗示我們這位神的存在的吧。

我不明白告訴你真理有什麼卑劣。你說誰還能去不犯罪? 你能嗎?這不是真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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