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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抵制盜版:深度剖析基督徒盜版問題(ZT)
送交者: nngzh 2015年12月23日09:46: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為何抵制盜版:

深度剖析基督徒盜版問題

我是懷着無比沉痛而又憂慮的心,寫這篇文章。因為關於中國基督教界 [1] 盜版書籍的問題,我想已經到了我不得不站出來說一些客觀和誠實的話的時候了。當然,我知道這些話說出來勢必會讓很多人不高興,會讓很多人反感,會讓很多人不解。


眾所周知,中國教會所能夠讀到的大部份優秀的、有分量的中文基督教書籍,是來源於香港、台灣和海外的一些基督教出版社,[2] 而因為這樣特殊的原因,所以基督教書籍的價格一直是困擾中國教會很多傳道人、信徒和神學院的老師、學生們的一大因素。因為價格高的原因,很多人不能夠容易的讀到很多非常好的神學、靈修、解經和歷史等等的基督教方面的書。但是好在聰明智慧的中國基督徒們想到了一條中國特色的解決道路——盜版。


盜版書籍在中國教會、神學院的使用程度是十分驚人的,數量之多、書目之豐富和齊全,真的令人讚嘆不已。幾乎很難找到有什麼書是在中國沒有的。但是,我想比盜版書籍本身更加嚴重和危險的事情是當代很多中國教會的牧者、信徒、神學院的老師、學生們,已經普遍認為盜版是一件極其平常正常的事情,沒有必要大驚小怪;甚至有少部份人認為盜版書籍是為主做工、是一件非常屬靈的事情,形容這些盜版書籍,是神的恩典盜版這種行為帶來的習慣性思維存在即是合理的、可接受的比盜版本身更加可怕。


恕我對於這樣的觀點和價值觀深表遺憾和難過,我也不得不很大膽的說一句:這不是基督教的價值觀,更不是聖經的價值觀。聖經從來不會鼓勵你去偷盜,更加不會把犯罪得來的東西稱之為恩典


當然,我知道這其中也是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被逼無奈才去盜版。就像很多人解釋,聖經所說的:盜賊因飢餓偷竊充飢,人不會鄙視他 (Pro 6:30CNV5) [3] 。但是,對於這樣的解經是相當值得懷疑和思考的。不要為了自己的錯誤行為,拉聖經來墊背。[4]


對於基督徒盜版書籍的問題,我想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來和大家分享和探討:


1:盜版的定義:是不是偷盜


2:聖經的教導:聖經如何看待偷盜


3:當代中國社會的處境:我們的處境帶來的理由


4:基督徒該有的見證和影響力:是否在這件事上有見證


5:一些合乎聖經的解決之道


一:盜版的定義


盜版是指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和授權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這種行為被定義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會受到所在國的處罰。盜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盜版書籍、軟體和音像作品。[5]


盜版出版物由於逃避了所在國應繳的版稅,通常也不需要進行產品的研發和推廣以及相應的前提大量的準備工作,所以價格往往比合法的出版物要便宜很多,故而往往受到版權意識不強的人所歡迎。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著作權人廣泛的權利,包括4種人身權,即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如果出賣盜版書就侵害了著作權人的發行權、製作盜版書則侵害了權利人的複製權。有學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總結,分三種行為予以解釋,即接觸(access)、享用、使用;購買是接觸行為、閱讀是享用行為、復製發行等是使用行為。 [6]


知識產權法的價值衝突發生在知識產權法的價值實現的各個環節。既有正義與效益的衝突,也有各相關利益主體價值觀念的衝突,如同一主體基於不同因素的考慮或不同主體各自切身利益對同一法律價值產生不同的認識和價值期求。[7]


盜版:是一種違法行為,亦是一種被普遍認可的不道德行為。這是一種常識,一種簡單的常識。但是在很多基督徒眼裡,盜版卻不是罪,為此我只能感嘆,很多基督徒的道德標準、價值標準,已經淪落到連非基督徒都不如的地步了。


JI 巴刻說:常識是基督徒應有的美德,箴言稱之為智慧。


但是很遺憾的是,今天,我們很多的基督徒們,連一些基本的常識都要故意去否定。連盜版是違法犯罪行為這個常識都不承認。


很多基督徒通常十分迫切的想要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甚至到了十分小氣、吝嗇的地步,卻將他人的私人財產視為上帝的賜福,所以不需要保護。這是強盜般的邏輯,不是基督徒的邏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的賜福,但是這不代表我們享用他人的貢獻的時候不需要付代價。這就是為什麼你的錢只能夠你自己花,你的東西 只能夠自己享用,這是為什麼當別人搶你的東西、偷你的東西的時候,你不會認為這是合理的。


二:聖經的教導


我想聖經雖然沒有直接提及盜版的事情,那是因為那個時候不存在盜版這個問題。但是我相信從聖經的教導中,我們可以總結和看到很多的原則,可以應用在我們今天的生活中。我們不能簡單的憑藉一句聖經沒有說不可以盜版,我們就認為盜版是被允許的,這是很錯謬的邏輯。


盜版,的的確確屬於一種偷竊行為。 [9] 我們未經別人的允許,就將其作品私自拿來複印、發行和銷售,這是一種偷竊的行為,盜版的意思就是偷。盜版在我國和世界各國的法律上都一致被認定是偷盜行為,是違法行為。而我想對於偷竊的教導,聖經中是非常清楚不過的了。除非你認為,世上的法律認為偷盜是犯罪,但是基督徒不應該認為偷盜是犯罪。但是很明顯這是不可能的,聖經中對於罪的標準,上帝對於罪的認定,比世上的法律要嚴格和規範的多。


偷竊自己父母財物,並說:"這不是罪過"的,這人是與強盜一夥。” (Pro 28:24)


他對我說:這是向全地發出的咒詛:凡偷盜的必照着書卷這面所寫的被清除;凡起假誓的必照着那面所記的被清除” (Zec 5:3)


你既然教導別人,難道不教導自己嗎?你傳講不可偷竊,自己卻偷竊嗎?” (Rom 2:21)


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辱罵人的或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1Co 6:10)


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 (Eph 4:28)


不可偷盜。” (Exo 20:15)


你們不可偷竊,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 (Lev 19:11)


不可偷盜。” (Deu 5:19)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不可欺詐,當孝敬父母。”(Mar 10:19)


我們清楚的看到,在聖經當中,不管是新約還是舊約,都非常清楚和嚴厲的教導:不可偷竊。上帝對於偷竊也是十分恨惡的。因為盜版是一種偷盜,所以,盜版在基督教界就應該是被視為罪惡和被嚴厲禁止的。


綜上所述,盜版是偷竊,偷竊,當然是犯罪。


三:當代中國社會的處境


這一點或許是大部份基督徒會去盜版書籍和選擇使用盜版書籍的主要原因:中國特色和處境。


中國社會目前已經是被盜版書籍所充斥。這樣的情況和現狀在各個城市各個鄉村都可以輕而易舉的看到。而我所要探討的則是今天中國基督教界的盜版情況和處境。


我本人出生在農村的基督徒家庭,哪怕日後在城市長大,在城市教會服侍,亦深知中國傳道人的艱苦和缺乏,物質生活已經是相當的拮据,何況要花錢買書來不斷地充實自己。對於這樣的情況我想我不必多言,生活在中國的大部份基督徒和傳道人大概可以明白我在說什麼:能吃飽飯已經是神的恩典了,還要我花那麼多錢買正版 書?不可能!


所以目前中國基督教界的盜版情況也是相當令人樂觀的,基本上所有在海外甚至在中國大陸正規出版的基督教書籍,在中國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得到!數量之多、盜版速度之快、質量之好令人咋舌。


有些媒體將消費者列為盜版書的受害者,這是有失公允的。據我所知,絕大多數消費者是明知是盜版,偏偏要購買。他們對盜版只有兩個要求:價格低廉,不影響閱讀效果。如前所述,只要不以重新錄入的形式製作,所有的盜版書都可保證與原版內容一致,自然不會影響閱讀效果。其實,只要稍加推理便可得出結論,如果消費者是盜版圖書的受害者,為什麼還有數以萬計的讀者?難道這些人集體瘋了嗎?


另外,對於那些針對購買盜版書的行為的指責,我有不同意見。試想,在閱讀效果相差無幾的情況下,司法考試輔導教材正版240元,盜版80元,你會購買哪一種?可能90%的人會購買盜版。另外10%的人要麼是富翁,240元對他而言如同草芥,要麼就是正義感極強、憂國憂民的超士” (超然於普通大眾的人士)。要知道,在唾手可得的160元利益面前,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句話,在普通老百姓眼裡一文不值。


這是一個非基督徒管擦到的一些現象和情況,我們再看看基督教界的一些情況:


舉例來說:一整套正版的麥種聖經注釋(大約20本)的價格大約在:4000元人民幣左右,傳道人、神學生折後大約是3500元左右。而盜版的一套則只需要差不多:400-500元人民幣。


當盜版成為一種流行、成為以一種習慣、成為一種被普遍認可的方式、也讓盜版成為一個看似充足而又合理的理由、成為一種我們看似必不可少的信仰和學習的一個資源,那麼,我們的價值觀漸漸的被扭曲了。漸漸的覺得:盜版是合理的、盜版是有原因的,盜版,是可以接受的,最後就變成:盜版,是對的。


比較危險和悲哀的事情在於觀念和價值觀的問題:我們的觀念和價值觀才是最大的問題。中國基督教界對對於版書的普遍態度和現狀是:我用一句話形容: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我們的思想不是以神為本的,我們從來不考慮這件事是對或錯,我們的思想是以自我為本的:我有需要,但是我沒錢,那我就盜版,重要的是我的需要被滿足了。我們只看我們自己的需要,卻沒有看到神的心意。不管這個需要看起來多麼冠冕堂皇,多麼屬靈。


我相信上帝在各個時代會興起祂的工作以不同的方式,尤其在中國這個比較特殊又有特色的國家,但是有一點我始終確信,就是祂絕對不會使用不道德的、違背聖經的方式來開展他的工作!


正版貴,買不起,因為盜版便宜,所以買盜版。這個邏輯和價值觀我確信不是從上帝來的。因為你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得失。這和那些賣地溝油,賣三鹿奶粉的人,是一樣的邏輯和價值觀:便宜、省錢!對錯,不管;好壞,不問,只要便宜。


基督徒們,你我看重的,到底又是什麼?你手裡的錢?還是合神心意的處事為人?你看書,又為了什麼?為了學習真理?可是你卻用一種違背真理的方式去學習真理,這是很諷刺的事情!


我要毫不留情地拆穿這種謊言和欺騙:沒錢,就可以盜版!這是極大的謊言和欺騙。十個人買盜版書,有九個人的理由是:正版貴。


買不起,成了很多基督徒盜版書和使用盜版書的理由。但是,上帝的真理和道德、善惡的標準,絕對不會因為你是窮人、你沒錢就降低!沒錢,似乎成為了很多人犯罪的王牌和免死牌。因為我沒錢,所以犯罪就不算犯罪。只要我沒錢,我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種赤裸裸的謊言的背後,隱藏的是我們的假屬靈:“主啊,我很渴慕真理,主啊,我很想學習,但是我沒錢買正版的書,盜版的書也一樣可以看啊,主啊,我知道你是允許的。”


我們需要在小事上忠誠!!當然,切莫以為售賣盜版書、買盜版書是件小事!



四:基督徒該有的見證和影響力


這一點對我個人而言是最重要的。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價值觀根本沒有被改變,我們所有的出發點都是我們自己:我沒有錢!但是我們卻從未考慮過其他人:作者、出版社、書店、、、所以我們就為自己找了很多看起來相當充足的理由,好讓自己心安理得。但是你我的內心都知道,盜版不僅是犯法,得罪政府和很多人,盜版,更是犯罪,得罪神!


在中國社會界,人們因為錢去買盜版書,尚有一些人覺得不太好、不好意思,甚至覺得這是違法和不道德的。但是今天部分基督徒們、傳道人們、神學院的老師和學生們,卻覺得盜版書是一件屬靈的事情。非基督徒之所以去盜版,因為他們沒有道德的約束、沒有信仰的底線、沒有正確的價值觀,而我們這些自認為有道德的人、有底線的人、有正確價值觀的人,卻做着不道德、沒有底線和扭曲的價值觀的事情。實在是比非基督徒更加可憐!犯罪的時候,套上信仰的幌子!


在網上一個相當有權威的非基督徒出版界人士對於盜版的觀點:


很多賊都是家庭困難,迫不得已,相比之下用盜版的都至少能混飽肚子吧……我的意見,歸結起來就是,使用盜版是一件令人羞恥的事情,自己占了便宜偷着樂也就算了,但是如果把自己比喻成羅賓漢,就真的有點不要臉了。


我想他的這句話給我們很大的觸動:非基督徒——我們認為不如我們的人、我們認為沒有道德標準、沒有正確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人,在盜版的這件事上,他們有些人的悟性比我們高很多。


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價值觀、我們的神學和我們的道德標準,在受到一些挑戰的時候,很快就被摧毀了。我所持守的一切,都被我們很多很多的理由所拒絕、所推翻 了。我們的價值觀遇到了社會的現實,我們就向社會的現實妥協我們的價值觀。原因很簡單,因為:我沒錢。在金錢的面前,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對錯觀念、我的善惡觀,變得一文不值。我們寧願因為幾十塊幾百塊的正盜版的差價,就出賣我們的信仰。可能很多人覺得我誇大其詞了:我只是買盜版書,我沒有出賣我的信仰!我 買盜版書是為了屬靈生命的長進,是為了學習知識。


我們和非基督徒盜版的另一大區別在於,我們認定他們盜版是從事屬世的學習,而我們盜版是從事屬靈的學習。所以,我們是對的,他們,是錯的。很多時候,基督徒有一法寶:屬靈、信仰等口號。就是不管我做任何事,不管對錯,只要我套上信仰和屬靈的標籤和口號,這件事就是對的!非基督徒盜版書,是錯的,基督徒盜版書,為了學習真理,是對的。我們的價值觀是有衝突的,這樣的價值觀和聖經是相違背的。


耶穌基督吩咐我們在世上是作光、作鹽,要我們榮耀和見證祂的名。如果我們將這句話理解為單單是傳福音、做好事的話,是肯定不夠的。我相信上帝是要你我去改變 和也影響這個世界,用我們的真理、用我們的價值觀、用我們的生命。這不是理論和口號,是實踐,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實踐!但是請問,如果連我們的真理、我們的價值觀和我們的生命,在一些的社會現實面前敗下陣來,我真的不知道我們要如何去榮耀和見證我們的主。


我希望我們可以從神的眼光來看待這件事情,我相信在神面前沒有灰色的地帶。在神的眼裡,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沒有所謂的灰色的、中性的事情。可是如果我們非要因為屬靈的緣故,因為事奉的緣故,將黑色塗成灰色,我想,這在神的眼裡是不被接受的。[10]


我們常常將神絕對的真理相對化。 [11] 而我們常常所高舉的神的話、神的主權、神的聖潔等等,在這件事上絲毫不見蹤影,唯一能夠看到的就是我們自己的利益和處境。


最後,我想引用Dr.DavidWelles的一句話來結束這一部份的內容:


現今時代的特徵之一是:神變得沒有重量。我的意思不是指神是一陣輕煙,而是祂已變得不重要。。。這是我們把神推到我們那世俗化的生活的邊緣後,所指派給祂的現狀。在公眾論述中,神的真理不再受歡迎。現代性的引擎隆隆前進,而神只是路上的微塵罷了。 [12]


他的這段話用在今天基督教世界的盜版之事上,絲毫沒有言過其實的味道,反而是一針見血的指出了我們的本質問題之所在:在基督徒的世界裡,神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人的需要、人的現狀。


五:一些合乎聖經的解決之道


當盜版書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價格的問題上的時候,[13]我個人認為,有幾件事情是我們可以嘗試去做的。


一:調整我們的心態:貴,我可以不讀,也不要盜版!寧願沒有,也不願意透過犯罪的方式得到!你不學習,不是罪,但是你盜版,就是罪了。買不起,我可以借閱,我可以省吃儉用。


二:聯合一些的教會、神學院、培訓班,一起聯合購書。我相信海外的諸多出版社也是相當了解中國大陸的情形,都會給中國大陸的神學院、培訓班和教會傳道人一些特別的優惠。


三:聯合出版社、教會、神學院,成立專門的機構,彼此互補和合作,分擔一些的費用,使書的價格能夠不斷的下降。目前,為道而閱書房正在積極的和海外各大中文的基督教出版社聯繫,尋求合作,希望可以降低書的價格。也盼望中國的教會、神學院能夠積極的參與,彼此的分擔和合作。前為道而閱書房與香港的環球聖經公會、天道出版社、美國的麥種傳道會和台灣的改革宗出版社以及校園出版社正在合作,針對中國大陸基督徒和傳道人們有很多的優惠政策。


六:結論


上帝呼召我們成為祂的門徒:是要我們學習祂的樣式、活出祂的心意。在我們所面對的一切問題上都學習祂的樣式、活出祂的心意。


我當然不敢奢望借着這一片文章來改變今天中國基督教界的盜版現狀,我只是覺得,作為神的僕人,我要說一些應該說的話,給我們一些的提醒和反思。揭發錯誤不叫做沒愛心,這叫做真正的回歸到聖經。約翰麥克阿瑟。


中國基督徒的一大危險在於,我們很容易、也常常將很多很多事情合理化,尤其是將這些事情納入屬靈的範疇、帶上屬靈的帽子,好像很多的錯誤和罪都變成了理所當然、變成了榮耀主的方式。這,絕對不是聖經的觀點,聖經從來沒有教導我們用違反聖經的方式去榮耀主的名、去為主做工!


成千上萬個讓我們去盜版的理由,歸根結底只有一個:無非就是不願意花錢買正版。其他所謂的理由,都是一些冠冕堂皇和隨之編造出來說服自己、說服他人的理由罷了。這就好像今天的同性戀者們一樣,拼命想法設法要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愛、自由等等。基督徒在很多的事情也時常為自己找很多看似合理卻不符合聖經的理由去做一些事情。


盼望我們可以從聖經的角度、從神的角度來看待一些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並已經將其合理化的事情:盜版!


當你享受你閱讀的權利的時候,請不要忘記:


1:你能夠享受閱讀的權利,乃是背後有很多人在付出和擺上,我們才能夠閱讀,所以請感恩;


2:請合法的使用你閱讀的權利,權利不是沒有範圍的,自由不是沒有界限的,當你因為享受權利而逾越了範圍和界限的時候,上帝是不喜悅的;


3:當你享受閱讀權利的時候,請不要使用踐踏、侵犯他人的方式,你的權利需要受到保護,他人的權利同樣需要受到保護,每個人的權利都是平等的,當你因為想要享受自己的權利而侵犯他人權利的時候,上帝不喜歡;


4:享受權利的同時,請記得付上相應的代價、承擔相應的責任,只想要享受權利,卻不承擔責任,這種不勞而獲的心態,上帝同樣不喜悅。


今日很多的主內出版社都舉步維艱,原因不是沒有好書可以出版,而是盜版的猖獗,使得出版一本正版書的成本不斷地上升。當出版社付上了極大的代價出版了一本好書之後,盜版便瞬間占領了大部分的市場。這種殺雞取卵的盜版行為,勢必將很多出版社逼上絕路,最壞的結果就是,出版社沒有能力再出版新書,而這些盜版人士,也便沒有書可盜,同時,這些盜版人士,是絕對不具備任何恩賜和能力去策劃和出版新書的,因為他們喜歡盜取他人的成果,坐享其成。等到這一天來到的時候,或許部分盜版人士、喜愛購買盜版書的肢體才會醒悟和痛悔吧。


這些年,因着我的大力推動和鼓勵,有越來越多的弟兄姐妹們開始抵制和捨棄盜版,願意多付一些金錢的代價,購買和支持正版,我深感欣慰和感恩。


當然,也有很多人寫信批評我,在盜版的事上太過於嚴厲和論斷,我不想多做解釋,我只是看重事實、真理大於看重我們的處境和情況,兩者孰重孰輕,我們都應該做取捨,這是我們基督徒的優先次序:當我的處境和聖經真理相違背的時候,我選擇捨棄什麼?


盼望上帝來更新我們,在盜版的事情上,我們傷害了太多人,也得罪了愛我們的神,讓我們一起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


這是我為什麼抵制盜版的原因!


我在此再次強烈地呼籲所有基督徒們:抵制盜版書,支持正版書!!!


主僕秦路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Soli Deo Gloria



註解:


[1] 之所以用基督教界這個詞而不用教會是因為諸多的基督教機構、神學院都在從事盜版書的非法活動。


[2] 當然,目前中國大陸已經有諸多的出版社開始出版很多相當夠分量的基督教書籍。但是誠實得說,我個人對中國大陸出版的基督教書籍的可信度和信仰純正度表示懷疑。


[3] 本文所有經文除特別指出外,均採用自《中文聖經新譯本》。


[4] 最直接和最明瞭的解釋是1:飢餓帶來的是生命的威脅,而買不起正版書不

會;2:聖經也只說我們不能鄙視他,但卻沒有絲毫鼓勵和認同的意思。


[5] 本文所要集中探討的範圍在於盜版的圖書製品。


[6]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B%97%E7%89%88


[7] 我個人認為,基督徒在這方面受到的挑戰和選擇只會比非基督徒小而非大,因為我們有我們所謂的信仰支撐着我們的價值觀,但是很遺憾的是我們的信仰其實沒有真正更新我們的價值觀。


[8] 中國諸多基督教盜版商或者個人由於相對較隱秘、低調,常常不易被發現。但是很多時候也有很多盜版書籍被政府發現,帶來的嚴重後果要比一般非基督教盜版書籍嚴重得多!


[9] 當然,在這個概念上,很多辛勤為主而盜版的弟兄姊妹並不認為盜版屬於偷竊行為。我個人對此表示非常之驚訝和可惜。


[10] JohnM.Frame告訴我們說:我們的主對我們的要求是涵蓋所有範疇的,無論我們做什麼,都要討祂的喜悅,人生沒有哪個領域是中性的。(約翰.傅瑞姆:《衛道學概論:以神為本、榮耀神的衛道學》,廖和美譯,台北:華神,2005,頁16


[11] 當然,會有相當一部份弟兄姊妹會說是我將神相對的真理絕對化了。


[12] 衛爾斯,《孤獨的神:後現代的福音派信仰危機》,呂素琴譯,香港:天道,2005,頁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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