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抄weak的貼文(藍字):
Joh 10: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Joh 10:12 若是僱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Joh 10:13 僱工逃走,因他是僱工,並不顧念羊。
Joh 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Joh 10: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基督愛祂的羊,和愛狼一樣嗎?如果有人認為一樣,那人不是盜賊,就是僱工,或是是與狼同行,專吃主的羊。
Eph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
丈夫愛自己妻子的愛,和愛其他人的愛一樣嗎?!如果一樣,就是淫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的愛,和基督愛所有人的愛一樣嗎?!如果有人認為一樣,就是屬靈的淫亂!
如此清楚而無可辯駁的經文,視而不見嗎?
我也跟着weak同學說: 如此清楚而無可辯駁的經文,視而不見嗎?
救恩和你們有半毛錢的關係呢? 基督是為羊捨命的,你們天生是羊還是狼?你們天天叫囂認罪悔改不就是自己本來是狼嗎?既然本來是狼,基督的捨命和你有啥關係?基督是為生來不犯罪的羊捨命的,和你們這些生來是狼的毫無關係。
基督為教會舍己,你們鬱金香生來就屬於教會?既然你們生來都是污穢的人,和教會有啥關係?基督的舍己和你們這些也不過是從母腹生的污穢之人毫無關係。你總不能說你還是污穢的罪人的時候就是教會肢體吧?
假如經上說基督為預定得救恩的人捨命,你們也許有份(我說也許,因為你們也許就是預定不得救的);假如說基督是為預定成為教會肢體的人捨命,你們也許有份(因為直到現在你們都不認耶穌基督是救主,一定要抱着鬱金香花的基督才是救主)。
醒醒吧,就這麼牽強附會地把自己當作救恩的對象,也不覺得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