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LIP是對福音最完備的解釋。 我這樣講決不是講其他的理解就是歪曲真理。
TULIP 僅僅是對救恩論而言的, 與其他領域的真理毫無排他性。 就救恩論來講, 與TULIP直接相對的是阿米年的救恩論和伯拉糾的救恩論。 就我個人的認識來講, 伯拉糾主義是異端, 而阿米年主義者則虧缺了神的榮耀。 加爾文救恩論和阿米年救恩論的爭論已經有近500年。 一個信徒無論是否聲稱有特定的神學立場, 其救恩觀念如果不是加爾文主義的救恩觀就是阿米年主義的救恩觀, 無一例外。我們認為阿米年注意救恩觀認為人對救恩也有貢獻,是虧缺了神的榮耀。 為此, 我們不可能不對它抱以警惕和抵制。 這不是有色眼鏡, 而是對我們認為的真理的堅持。
我對雅一的咀咒沒有憤怒。 她已經詛咒我們好長時間了。 我們沒有一個人吭聲。 我們沉默的道理非常簡單: 我們持守TULIP的弟兄們認為救恩完全決定於神, 一個人的咒罵毫無作用。 我最近的憤怒是對對對眼弟兄去的。 當他指責WEAK弟兄有咒罵的行為時, 我提醒他注意雅一的長時間的瘋狂的對我們的咒罵。 我第二次抱怨是接四季樹姊妹的帖子。 我憤怒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我認為對眼弟兄不公, 二是我對雅一罵罵咧咧用聖經經節的態度。 至於我們個人, 她願意這麼咒罵是她的事, 與我無關。
我對JOHNWZU所提的關於約翰福音3:16節的翻譯的質疑, 並沒有任何神學傾向, 只是請他注意即使對於想約3:16這樣被熟知的經節都有不同的解釋, 那麼對於其他的情節的運用就更要慎重了。
福音是對所有的人的, 這是對的。 因為”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福音不是對所有的人的, 也是對的。 因為“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神“願 意 萬 人 得 救”(提前2:4), 但是又“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對於這些表面上充滿矛盾的經節, 難道你就真的那麼輕鬆地用神就是愛這一句話完全概括? 神是愛, 但神還有別的素質。
在申命記(4:24)和希伯來書(12:-1)里, 神也自我啟示: 他是烈火。 父的本來面目豈能用一句“他是愛”來概括過去。 一個人生活在美好的宗教情感里, 發出神是愛的讚美無可厚非,
但是豈能把個人對神的部分感受變成絕對的東西,成為判定真理的根基?
福音是對所有的人的嗎? 我無法回答, 因為背後的意思什麼? 但是我敢肯定地說: 神讓我們把福音傳給所有的人
對於上面明顯的神的全義和全愛的表面衝突怎麼辦? 我們該怎麼辦, 或者我是這麼辦的。
神學是對神的啟示的理解和總結, 是啟示和理解的結合, 絕對不是自洽的系統的理論。
如果任何一個人聲稱發現了一套完全的神學理論, 且不講是否可能, 這本身就是一種悖逆的做法: 人不可能完全認識神。 但是神對我們的啟示有時相互聯繫的。 不像其他的偽宗教的啟示是凌亂的混雜的。
我們所能夠做的就是用一顆敬虔的心, 努力去發現啟示裡面的系統性的東西, 並命題化。 對於我們無法理解的衝突, 我們絕對不敢用理性胡亂解釋。 我本人無論如何不能從父的有限救贖得出神不是全愛的神的結論,
兩者的邏輯上的衝突決不是我們的腦子能夠理解的, 我只能驚奇三一神的奇妙: 父和子之間的偉大奧秘。 我也沒有辦法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得出他就是所有人的主的結論, 因為耶穌在馬太福音里明明講過並不是所有稱他為主的人他都認識。 對於這些我目前還沒有辦法明白的經節我只能去潛心學習, 而不是急於判定。
什麼是福音? 福音是神的大能,不是我們的一廂情願。我們傳福音傳什麼? 我們傳的是耶穌釘十字架。我們絕對不敢向人講“神為你預備好了一份救恩”,
我們只有傳的份, 得救不得救是神的主權。 我們不能越位。 如果我們明知故犯, 我們和耶利米所抱怨的傳假平安的假先知們沒有什麼區別。福音絕對不是把十字架當成在永生和永死之間的鴻溝的一座功利性的橋梁,一個渴望永生的人可以過去。十字架成為一個人終極宗教情懷的物理實現。 福音是神讓人的靈死而復活, 通過十字架治死肉體, 從而肉體也可以死而復活。 這一切都是神的作為, 人沒有權利替神做決定。
鬱金香設什麼? 是對福音的認識。 我們一開始對福音的理解可能是耶穌為我們而死, 我們信他得救。
鬱金香告訴我們我們為什麼得救, 得救的過程是什麼, 得救的確據是什麼? 福音要伴隨我們基督徒一生, 從對他的初步認識, 到深入的認識, 到最後完全認識(就是永生)。 如果有的人能夠通過別的方法明白救恩們完完全全來自耶和華, 他必拯救和保守到底, 人只有順服的份。 鬱金香對他/她是沒有用的。 鬱金香僅僅是一種極其嚴密的表達形式, 是在救恩上把人圈在對神的完完全全的順服上, 就像圍欄的高壓線一樣。 如果一個人在它的範圍裡面而不觸犯它, 它是沒有效果的: 它對那些全身心對神順服的人是無效的。
我在強調一下, 我對雅意的咒罵無所謂, 沒有感到痛, 只是感到為彩虹不值。 如果我要讓她停止咒罵,
只要承認“耶穌是我和猶大的主“就行了。 因為我過去對她的回答就是”耶穌是我的主,不是猶大的主“。但我不能。 你誤會我了: 我沒有痛, 只是為一切人(對眼)感到不值。
對於童心, 我們的理解有偏差。 我也曾經到別的論壇上勸過她。你對她的關愛是好的。
但是我對她的態度不能決定我是否在恩典內外, 也就是不能成為我們是否能夠相互稱呼弟兄姐妹的條件。
人不能把人自己的善德觀加在神的身上, 當成神的全面的素質。
我們人的改變一個是全方位的, 首先是MIND,
其次是WILL,
然後才是EMOTION.
一個人在神面前的謙卑應該是從世界觀的謙卑開始。 在情緒和情感上的謙卑是容易的,也是不能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