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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章力生《論中國學人思想之病態㈡》
送交者: 凌吉可 2016年10月15日14:30: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四章 論中國學人思想之病態㈡   

鏈接: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ought/rwzypp/chapter22.html    

  ──林語堂對聖道之錯覺
  自林語堂先生自美返國,在港公開講演發表談話以後,教會同道,對於林氏信仰,深表關心。因為林氏雖已自稱‘皈主’,但對聖經,卻仍多不信,如此自相矛盾,勢將‘以偽亂真’,狼蒙羊皮,(太七15),殘害教會,尤以林氏聲望之大,深恐千萬國人,可能被其絆倒!(太十八7)在歐美各國,雖有異端邪說,但福音派有堅強陣營,可與對抗。基督教在我國,則尚在萌芽時代,實經不起異端的攻擊。
  作者雖遠遊異邦,對於此事,“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參閱約二13~17)特撰此文,敬質林氏。惟以篇幅所限,不擬談神學上的基本問題,也不想為道作系統的辯護;乃僅就林氏在港有言論,(參看:①燈塔一二一期,劉翼凌先生與林氏的促膝談。②聖經報二十卷七期,吳明節撰‘有關林氏的信仰問題’)加以客觀的分析,一在澄清同道的思想,尤在希望林氏能懸崖勒馬,真正回頭,皈依救主,同蒙神恩。披肝瀝膽,語拙意誠,尚乞林氏鑒其愚衷,予以亮察。


一、關於聖道之認識 〗

  林氏自稱其“一直沒有失去基督教信仰,嚴格說來,不能算是浪子。他這句話,正如一般不信的人,想對基督教表示好感,卻正顯出其對基督聖道,無清楚認識。果真林氏沒有失去信仰,則以林氏文筆之雋永,他數十年來的著作,天大可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其影響可能在英國學者盧益世之上。(查盧氏C.S.Lewis初甚反教,後卒皈主,著書證道,曾被譽為‘懷疑者之使徒’。)且林氏既著‘FromPaganToChristian’一書,自稱為‘異教徒’,今又何以說‘不是浪子’,沒有失去信仰。此乃自相矛盾,或以為基督教和異教,並無本質上的分別,是可證其對基督聖道,並無正確認識。其次,林氏在那篇談話中,又對一般傳道人,表示極大的反感。一則曰‘大不佩服’,再則曰“如坐針氈”;對一位同情無神論的蔣夢麟先生,則反十分推崇,說“蔣夢麟的自傳是很有價值的”,亦可見其信仰,實大有疑問。(查蔣夢麟先生曾在稚暉先誕辰百周年,特撰文頌揚吳氏。而吳氏生前曾主張“開除上帝的名額”,“放逐精神元素的靈魂”,把人當作無靈魂的“比較占有多額神經系質的動物”,乃是一位強烈的無神論者,[參看本書第三編第三章]蔣氏竟對其十分嚮往,該文題為“一個富有意義的人生”──載於一九六四年三月號‘傳記文學’,轉載於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台灣‘聯合報’複次,照林氏表示,他雖“對於耶穌的道是極其欽佩”,但另一方面,他認為“保羅把許多事位雜到一塊,有很多是與耶穌的道無關的。”這乃是學哈那克(AdolfHarnack)的故技,妄想割裂聖經,強分所謂‘耶穌的基督教和保羅的基督教’。這乃是‘新神學家’‘射人先射馬’的戰術。這些學者,僅以耶穌作他們的護符,一面可利用其名,盤據教會,作滲透破壞的工作,“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彼後二1);一面挾耶穌以自重,便可向保羅開刀。殊不知這種手腕,祗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稍有頭腦者,便可知道,倘使保羅的教訓是“拉雜”的,“無關”的,則使徒行傳中有關保羅蒙召傳道,受神啟示的記載,必屬虛妄,則該書作者所寫的‘路加福音’亦未盡可信;如路加福音不可靠,則其他福音,當亦有問題。更嚴重的,新約裡面,大多為保羅書信,則無啻以神聖的聖經,視為“拉雜”,則非但聖經失去其權威,且不能作為我們信仰行為獨一可靠絕對無誤之準則。林氏不僅摧毀他自己信仰的根基,而且成為詆毀聖道,褻瀆上帝的叛徒!退一萬步說,徜使林氏僅信耶穌的教訓,則林氏對於主耶穌明明白白實實在在一再提示的‘復活’和‘地獄’二事,又  何以說“不能相信”。這等於指摘耶穌乃是‘大言欺世’,‘危言聳聽’!至林氏說:“耶穌在十字架上曾告訴那個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今日已在樂園,何來復活下到陰間”云云,不僅無聖經和神學的常識,且復張冠李戴,不合邏輯。今之學者,藉口‘科學’,反對聖經;卻從不先作客觀忠實的研究,而僅牽強附會,以圖曲護成見,實屬最不科學。
  關於基督聖道的本質與奧秘,余已著書數十種,加以闡釋,在此短文,我不想亦不能作神學上的討論。且查林氏對於神學素有反感,茲姑僅引一二非神學家的見證,略作說明。例如:謝林(FriedrichW.J.Schelling)在其所著‘啟示哲學’(PhilosophiederOffenbarung)中說:“基督教不是空洞的學說,乃為客觀的事實,其最主要的實質,乃為基督所完成的救恩。”拿破崙晚年為基督作見證說:“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乃有天壤之別,不可同日而語。我們可以對其他宗教的創教主說,‘你們既不是神,也不是神的代表,你們祗是虛謊的教士,你們和邪情惡欲,不能分離,你們的結局祗是和凡人一樣,同歸於盡。’外邦宗教,乃是人為作品,那些自向自誇的教主......他們對於人類的靈魂,將來的命運,上帝的屬性,以及宇宙的創造,都和我們一樣的茫然無知。......其基督教乃是神的啟示,不是人的智慧(不是像林氏所說的所謂“真知灼見”)。耶穌降世,乃是要啟示天上的奧秘,他乃是來拯救靈魂。......他的福音,不是僅具最聖潔的道德,而復有最奧秘的道理,乃是眼睛未曾看見,理智不能測透的真理。人生乃是一個謎,我究竟是誰,究從何來,究將何往?宇宙也是一個謎,他是怎樣造成的,他的結局如何?都是無法解答。但基督教對於這些奧秘之事,絕不逃避不談,均有明確答案。......聖經里有無窮的寶藏,有無上的寶訓;有奧秘的力量,能感人之心,能慰人之靈。聖經不是死書,乃是活物,且有一種大能,順之者生,逆之者亡!......”(參看拙著‘世界名人宗教觀’第十四章)
  基督聖道,不是玄學的空想,哲學的思辯,而乃是上帝的大恩大愛的啟示和運行。上帝是愛,但愛非靜止的屬性,而乃為一種無處不在,永恆無量的能力,時時運行在人心中。上帝是天父,但是上帝的父性,並不是一個空洞的尊稱,而乃為一種無所不能,再生再造的大能,要使人類悔改皈向,回到他的懷抱,成為他的兒女和後裔。故基督聖道,乃是一個歷史的實在,藉着聖靈的大能,他在歷世歷代的人群社會中,有偉大的動力,足以感化人心,改造社會,推動世界,實現天國,洵為一種動力的宗教,活潑長存的救世的真道。(參看拙著‘聖道通詮’第一、第十章)


二、關於基督之位格 〗

  林氏“認為別人都看重大的,好的,惟獨耶穌看重犯罪的,微小的,這乃是世界上沒有人能及的地方。”故此他“認為耶穌高過蘇格拉底,高過釋迦牟尼。”林氏這種說法,雖算尊重耶穌,但是“祗憑着外貌肉體認識基督”(林後五16)。這乃是有關主耶穌位格的一個重大問題,余已另撰專書(聖道精義──‘基督論’,詳加論列。主耶穌固為真人,但又是真神。基督教所以和凡俗宗教,不可同日而語,乃在主耶穌的神性。倘使主耶穌不是道成肉身,則基督教便失去其超凡的特性。林氏一向不愛神學,筆者姑暫避此不談,茲特引一位英國哲學家約翰密勒(JohnStuantMill)的話,以作見證。密氏嘗謂除了他夫人之外絕不信仰任何宗教;但在其臨終不久之前,他寫了三篇有關宗教的論文,其中一篇,是論神。他說:“基督乃是道成肉身上帝的化身,故能令人敬拜。乃為無可否認的史實,一切懷疑批評,是心勞日拙。......”(參看PHilipSchaff氏著:‘教會歷史’卷一,四三六頁,及‘基督論’二八O──二八五頁)密氏認為基督耶穌乃是一位空前絕後的人物,耶不僅崇高偉大,仍不確當;因為他的位格,乃是無比的,不能把他和歷史上任何人物相提並論。福音書裡所記的那位富貴雙全的少壯官員見了耶穌稱他為“良善的夫子”,耶穌卻反質他說:“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報馬太十九16~17)可見耶穌不可和人相比,即稱他為最良善的聖人,仍是沒有認識他的位格,因為他乃是至聖至善的真神。
  現代學者,仗着所謂‘歷史探究’的美名,把主耶穌基督硬放在他們平庸的‘自然主義’的模型里;全憑主觀,不照聖經,把一位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永不改變,永遠活着的“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人類救主,在‘歷史的耶穌’的名義下,夷落到僅和我們有程度上差別的歷史人物和世間凡人,使他可以適應他們膚淺庸俗的自然主義,相對主義和歷史主義。但是他們這位不照聖經,徒憑人意,杜撰虛構的‘耶穌’,因為學者主見不同,言人人殊,卻是得不到一個統一的概念。甚至他們的同路人許懷徹氏(AlbertSchweitaer),也對此深感痛心,他很沮喪地說:“我們以為可以把握耶穌,使他住在我們的時代;但他卻非常奇妙,令我們無法捉摸。”(參看氏著TheQuestfortheHistoricalJesus)這乃是現代凡俗的新神學家莫大的悲哀,亦可證若憑肉體外貌認基督,是不會認識他的。(參看拙著‘基督論’第九章)


三、關於聖經與科學 〗

  林氏認為“耶穌的道很好,永不息滅。”但他卻又說他的道“與物理化學可並行不悖。吾人是現代人,很從事可用自然科學解釋。”以是他“不信超自然的作用”,對於聖經真理,祗是部分接受,他祗服膺主耶穌登山寶訓一類的教訓,認為有“真知灼見”。殊不知基督聖道,乃是真神的啟示。天地要廢去,他的話,卻不能廢去,乃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萬古長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參看太廿四35;詩一二九89;約三27、31)不幸林氏中了‘新神學’的毒,囿於‘自然主義’的俗見,仍未能擺脫‘人文主義’的桎梏,不信聖經超凡的真理。
  現代學者,下八世紀啟蒙運動以後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宇宙人生觀的影響,丟棄了任憑超自然的因素,一味遵照那呆板不變的自然力和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靈性問題;高抬科學,使其登上神的寶座;為求基督教和自然主義的科學原理互相合一,竟不惜削足適履,曲解聖經,致令基督聖道,根本變質,名存實亡。(參看拙著‘原道’第三章)這些學者,自炫新進,其實卻正自暴其無知與落伍。因為照英儒培根的意見,那些對科學哲學,僅習皮毛,造詣不深之人,祗能看到萬事的次因,而漢有認識上帝,體會聖道之奧秘!美國著名的麻省理工大學(M.I.T.)名譽董事長漢義博士(Dr.VannevaBush)去年在‘幸福’雜誌(Fortune)發表專論說,“世人崇拜科學,這乃是十八世紀迷信自然律的惡果,其實科學定律,今是昨非,並非一定不易之真理。且科學的觀察,棄其量也僅能窺見宇宙機械的作用,而絕不能窮宇宙人生之奧秘。故氏忠告近代學者說,欲明真理,應當謙卑,不可僅憑科學,而須仰賴信心。”英國科學會曾由六百餘名科學界傑出之士,發表宣言,說“我們認為上帝的話,一方面寫在聖經里,一方面與在自然界;方式雖屬不同,彼此卻無衝突。......物理科學,未臻完善,尚在不斷進步之中;目前吾人有限的理解力,仿佛對着鏡子觀看,還是模糊不清,現代許多自然科學家,對於聖經,不加研究,徒憑其不完善的定律,和一知半解,懷疑反對,此種態度,實堪痛惜......。”法國天才科學家巴斯喀氏(BlaisePascal),以科學哲學,都不能闡釋人生奧秘,遂轉而研讀聖經,某夕於極大榮光中聽到上帝的聲音對他說:“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不是哲學家的上帝,不是學者的上帝。”遂五體投地,皈依救主。主耶穌說:“我就是真理。”又說:“你們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十四6,八31~32)願神光照林氏,使其從自我的虛驕中,理智的桎梏中,十八世紀自然律的束縛中,以及人文主義的新神學異端中,釋放出來,得到真正的自由。請申論之。


四、關於信仰與理智 〗

  林氏自負是有思想的人,氣焰萬丈,把有純正信仰的基督徒,都看作是些無知的人;甚且斥“保羅是拉雜”,罵“加爾文是該殺!”憑此二語,可證林氏並未悔改,乃是“狼蒙羊皮”(太七15),來殘害教會,林氏不知徒憑思想,不能明白真理;信仰和理智,也並不衝突。奧古斯丁說,有些事,是先知後信;但有些事,卻須先信後知。信仰不是迷信,健全的信仰,乃是合理的,有可信之實底和確據的(來十一1)。惟合理的信仰,亦非全憑人的理解。不可知論者史賓塞(HerbertSpencer)說:“我們的心智和思想,都是有限的。至高的真理,乃是瀰漫於宇宙的大能,那是絕對不可思議的,非人智所能窺測的。”(參看氏著FirstPrinciplesP.P.45,46,74,75,110)自所謂近代哲學之父笛卡爾發表其名言“我思故我在”(CogitoEagoSum)以後,近代哲學,變本加厲;排斥信仰,反抗神學;謂學問之道,首貴懷疑,一切知識,惟有求諸自我之理性。這不僅使人類遠離真神,而且‘自我神化’,自立‘人極’,以自我知性為真理的基準。殊不知宇宙萬象,絕不是孤立的,不是單獨為其本身而存在,而乃超越其本身,與整個宇宙萬物,有息息相通,不可分離的關係,並且須照創造宇宙萬物的造物主的旨意而存在,並非‘我思故我在’。以是哲學家的任務,當追溯宇宙萬物之根源和目的──那便是上帝。故真正的哲學,合理的思想,應以上帝為起點。世俗的哲學,乃是‘內在的’,‘人本的’,建立在歪曲的宇宙觀上面,否認宇宙和上帝的關係,以是不能認識造化的本源,窺測真理的整全。他們的起點,乃根本錯誤,不信上帝和基督,而乃高舉人類,神化自我,謂人乃有其‘無限的完全性’(InfinitePerfectibility),以為‘人定可以勝天’,可以主宰世界。此種以人為本的離神叛道的人文主義的哲學所貽的惡果,遂使人類文化和上帝脫節,成為‘無根之木’‘瓶中之花’(語本Dr.D.E.Trueblood)。降及今日,遂呈凋零沒落,分崩離析之險象,使人類面臨空前之危機。林氏既對人文主義失望,卻不知人文主義所以失敗的癥結,而步笛卡爾輩之後塵,未免自相矛盾,至少未探其本,此又可證林氏自稱‘皈主’,並非真切。(參閱本書第一,第二編)
  上帝在‘創世’、‘救世’、‘啟示’三件大事上,都取主動;人類祗有‘信受’。上帝的生命是無窮的,智慧是無限的;人的心智,無論如何高超,總不能測度上帝的奧秘。(參看約伯記三十八章──四十一章)。神人之間,沒有階梯,可以攀登;祗有一道浩瀚無限不可逾超的鴻溝。人類終是人,無法通神。湯朴威廉主教(Wm.Temple)說:“高深的教育,僅能使人提高境界,譬諸一梯,能助人爬得高一些;但卻無法超脫其自我中心的觀點和本位,”故不能糾正‘人本’哲學的偏差。人能認識上帝,不是憑其智慧,或邏輯的推論,而須仰賴上帝的啟示。人類對行而下的‘器’,可憑官感,加以探索;但對於行而上的‘道’,則不能憑肉體官感加以捉摸實驗。這並非說,吾人不應運用理智,不應發展思想,而乃是說,人類須知人知的有限,人知的不足。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奧古斯丁說:“人類所以不能了悟真道,即因其自我驕傲的本性,作了其不可逾越的障礙。”所以,我們到上帝面前,首須去其虛驕。不幸‘現代人’卻‘夜郎自大’‘敝帚自珍’,仍是帶了他的地位聲望學問才幹到上帝面前去,與上帝‘分庭抗禮’。例如惕立赫(PaulTilich)的所謂‘神學’,有人把它比作一根火柴之光,他在暗室之中,燃起螢光,沾沾自喜,那些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也都趨之若鶩,而卻不知打開門窗,“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林後四3~4),豈不可憫。那些以理智而廢信仰的人,以及憑着才學在上帝面前自誇的人,實徒見其淺薄無知而已。林氏予智自雄,氣焰萬丈,不僅斥“保羅是拉雜”,甚至罵“加爾文是該殺”;殊不知“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2),徒令上帝“在天上發笑!”(詩二4),甯不可憐。


五、關於聖靈與啟示 〗

  林氏說:“我個人的意見,第一、不可把聖靈看作太神秘,人有良知,當夜闌人靜的時候,撫心自問,就會發現良心。......第二、不可把聖靈看作物質的,他不是有形的,祗可意會,不可言傳;......第三、不可把靈魂看得太機械......”於此可知林氏根本缺乏關於‘聖靈’的認識,顯見其未重生得救,尚“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但否認聖靈之位格,不知聖靈乃是三一真神之一位;且竟把人的靈魂與聖靈混為一談,嚴格言之,他乃是褻瀆聖靈。(查主耶穌說,褻瀆聖靈之罪,今生來世,終不得赦免!馬太十二31~32。)主耶穌關於聖靈的教訓,於此不克詳引,他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5~6)又曰:“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約十四16~17)從林氏所發表的關於聖靈的談話,顯見他尚未認識聖靈,自不能接受聖靈;易言之,他仍然是一位屬血氣的自然人,自不能領會上帝聖靈的事,以及上帝奧秘的智慧(林前二8~14)。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乃是一個出死入生的嚴重問題,因為體貼肉體的,乃是與上帝為仇,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5~9)。“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世人乃屬首先的亞當,是出於地,乃屬土,屬血氣的;基督徒乃屬末後的亞當,是出於天,是屬天的,屬靈的(林前十五45~50)。基督徒乃是上帝的兒女,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一12~13)。鴨生的,是鴨,能游水。雞生的,是雞,不能游水。這乃是簡單明了不容爭辯的事實。一個未蒙天父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得救重生的人,不能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不得與上帝的神性有分,既沒有活潑的盼望(參閱彼前一3;彼後二5),也沒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則其所言所思,也不曾體貼聖靈,而仍與上帝為仇。
  林氏既未得到聖靈,所以他仍是照自然人的邏輯,人文主義的想法,說:“我個人不信超自然的作用,我們每天遭遇很多事情,今天以為對,明天或不以為對,思想得多,頭腦不易承受,就把那些問題,堆在一邊,會一天忽然想通,便可稱之謂啟示。”這乃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啟示,乃是一種極危險的偏差。新神學的根本錯誤,便是以哲學代替神學(無怪林氏一再表示他是不愛神學的人),以世人凡俗的理性,代替上帝奧秘的智慧。“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竟索性否論聖經的權威,甚至懷疑上帝的存在。質言之,他們不信屬天的啟示,“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西二8)他們以‘人為萬事的尺度’,乃是遵奉人文主義始祖詭辯派的創始者卜洛泰哥拉(Protagoras480-410B.C)的教條。詭辯派不信真神,不信神跡,並且以為是非善惡,無絕對的標準,祗能以人為衡量的尺度,故以‘人’為最大的神跡。可謂目中地神,唯人獨尊。雅典政府,以卜氏立說荒誕,馬他驅逐,氏遁往西西里,溺死海中。此乃不信乾之悲慘下場,願神憐憫,不叫林氏隨之沉淪;亦勿令世人被林氏“虛空的妄言,世上的小學”(西二8)所惑,隨其滅亡!


六、關於人性與救恩 〗

  林氏又說:“人之初,性本善,是對的;人有慧根,或稱良知,為物慾所蔽,祗要如大學所說的日日更新,人是可以上進的。”此其立說,乃是否定原罪,標揚儒道,亦復維護第五世紀柏拉糾(Pelagius)自救論的異端。柏氏不信罪惡對人類有任何主觀的內在影響,以是認為人可不藉恩典與助力而能自發自動,用其自力,轉離罪惡,歸向義路。柏氏此說,當時曾痛遭奧古斯丁之駁斥,在第三次大公會議,被斥為異端。不幸到了施萊馬赫(FriedrichE.D.Schleiermacher),又把之種異端,變本加厲,致令‘新派’教會,不傳福音,靈性冷落,見證無力,言之痛心。施氏號稱新派的鼻祖,彼憑其主觀意識,否認聖經權威,歪曲救恩真理;從而破壞了上帝救世的計劃,不信‘因信稱義’,不信重生成聖,不信聖靈工作,諸種基本教義。他以為自亞當開始,人類本其內在的力量,循着正常的歷史軌道發展,都是自然的,既不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也無聖靈工作之餘地。他根本否認聖靈的位格,所謂聖靈,乃是一種教會的神聖生活。人生有善惡兩律,所謂人類得救,祗是善律得勝。施氏這種杜撰的‘救世論’,其實並非其創見,實乃附和康德的見解;不但未合聖經的真理,且復不符歷史的定律。史家湯恩培氏(ArnoldToynbee)說:“人類未經救贖的本性,實不能望其有何進步。證諸以往數千年的史實,人的本性,既沒有顯著的差異,則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不知來,視諸往;當亦不能發生任何重大的改變。”又說:“人類因為沒有擺脫其始祖‘原罪’的包袱......以是從其在科學技術上,有輝煌的成就,但在屬靈生活上,卻是慘烈的失敗!”(參閱氏著CivilizationonTrial,P.P.248,261-2)此乃湯氏從人類歷史中研究分析所得之結論。故戴維四氏(DavidR.Davies)說:‘湯氏歷史研究’一書,簡直可改稱為‘原罪學’(TheScienceOriginalSin),並謂:“六千年人類歷史,對人類啟示了一個歷史定律,便是人類一切努力,結果祗是心勞日拙,人類沉淪的命運,已非人力所能挽救。”(參閱氏著DownPeacock'sFeathers)我國聖賢教民之道,未嘗不善;惟與國民實際生活,不能互為表里,抑且背道而逝。及後王陽明,顏習齊,雖先後倡‘知行合一’,‘踐履務實’之說,亦終不能挽救人心,糾正時弊。降及今日,人心陷溺,民德日墮,一切志士仁人之努力,革命改造之運動,卒難振頹起廢,根治民族之重疴。(詳見拙著‘原  道’第七章)人性敗壞,不能自救,古今中外之史實,已俱明證,復何容疑。
  主耶穌基督降世,不僅是我們信徒個人出死入生的轉機,而且還是整個人類否極泰來的關鍵。蓋基督耶穌降世,乃是上帝進入人類歷史,再造新的人類──‘基督族類’(參閱彼前二9),是乃人類歷史上最劇烈的革命,使失敗墮落的人類歷史,從毀滅的厄運中,得到復甦的轉機。這乃是本上帝測不透的無限豐盛的慈愛及其無窮奧秘的智慧,絕非楊世俗學者,所能了悟。古今聖哲,想用人的辦法,憑其自義,‘明明德’‘致良知’,以期‘天人合德’‘止於至善’;殊不知人類自始祖犯罪墮落以後,與神為敵,人的意志和神的意志,水火不容,絕難合一。所謂‘天人合一’,‘心安理得’,祗是‘諱疾忌醫’,‘自我陶醉’的空想,尤為自負自義,不肯悔改的罪惡。蓋所謂人的‘良心’,並非神的公義,不可作為是非善惡絕對可靠的標準。現在‘新神學家’,提倡所謂‘新道德運動’,認為不必遵守上帝的誡命法律,祗須因時因地制宜,行其心之所安所愛,甚至‘誨淫誨盜’,亦不以為非。此乃摧毀公義,維護罪行,以非為是,‘稱惡為善’(賽五20),勢將令人類社會墮入黑暗恐怖的深淵,陷於萬劫不復沉淪毀滅之厄運。此當為誇耀良心者,亟應幡然憬悟,根本悔改之最後關頭!(參看拙著‘聖道通詮’第十二章)林氏猶自誇其良知,乃自證其沒有悔改,所謂‘皈主’,乃為自欺欺人。


七、關於慕道的態度 〗

  林氏不承認他是‘浪子’,而且說他“一直沒有失去基督教信仰”(見上文),他不做禮拜的理由,以為不是在他不信,而是因為傳道人不好。這真是算能‘自圓其說’,善盡其‘推諉’的能事了。他說:“許多宗教的道理使我受不了,尤其用賞罰為引誘或恐嚇的說法,我不大佩服。有些人講道,講來刻板陳腐,令我聽了如坐針氈,因此阻礙我去做禮拜。後來我在紐約一家長老會的禮拜堂聽了DavidRead牧師講道,他可講得簡單(真理本來就是簡單的),生動,而又高明的見解,引人入勝,所以我從此就常常去聽他講道。”在這裡我們有幾點須提出檢討:其一,一個真正有生命的基督徒,他的心必切慕上帝,如鹿切慕水(詩四二1);亦必像才生的嬰孩,愛慕靈奶(彼前二2)。林先生倘真有信心,縱使想‘因廢噎食’,但必因靈里饑渴,欲罷不能。然其竟能一隔數十年,不做禮拜,不愛聽道,即可反證他必非一個有生命有基督徒。其二,“如果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林後四3~4)同樣一篇福音信息,“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林前一18)同樣的福音種子,有的落在路旁,被飛鳥吃盡了。有的落在土淺石頭地上,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幹了。有的落在荊棘里,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有的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了,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十三3~8)。大布道家司布真(CharlesH.Spurgeon)某日為大雪所阻,偶赴一小教堂聽道,當日有一青年傳道人用手指着會眾,引以賽亞書四十五章金句,叫人悔改。司氏聽了,並未有“如坐針氈”之感,也未發該傳道人年輕幼稚,而有“不大佩服”的藐視心理,乃竟因此悔改,皈依救主,獻身傳道。其三,“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老子嘗面斥孔子,曰:“去子之驕氣與多欲,色態與淫志。”何況到上帝面前,我們自更應以‘謙卑束腰’,‘戰兢恐懼’。以賽亞見了萬軍之耶和華的榮光,便承認他是不潔污穢的罪人,說:“禍哉,我滅亡了!”(賽六1~5)約伯為人完全正直,遠離惡事;但自親眼見主以後,便在塵土中懊悔,厭惡自己(伯四二5~6)。我們明道起信,不是單純的理智問題,同時尤為一個道德問題;不在頭腦里的了解,而尤在心靈上的憂傷痛悔,向神認罪(詩篇卅二及五一)。英國名相葛拉斯頓(Gladstone),學問道德,舉國共仰。薩理斯伯萊主教(BishopSalis  bury),嘗當眾宣稱其為偉大聖徒;彼於青年時代,得免墮落,即因受葛氏德行之感化。但葛氏在神前祈禱,卻自承其為“一個可憐的罪人”。借問林氏,究自比葛拉斯首相何如?其四,因此我們到教堂去的目的不是去聽‘名人演講’,也不是去聽牧師講道,而乃是用心靈誠實去敬拜上帝(約四24)。今林氏僅以某牧師講得“生動高明”,從此常去聽他講道,其動機似在“拜人”交非拜神,是又何怪不能領受神恩。在歐美各國,這種‘聽道人’無慮千萬,類多僅具“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對於救恩真理,完全茫然,至多對登山寶訓之類的教訓,一知半解;他們雖赴教堂禮拜,滿口頌主,但卻把主關在門外,不肯開門(啟三20~23);根本未開心門,和主沒有生命的關係,沒有得救重生的經驗。這些‘基督徒’,乃是‘雖生猶死’;無怪他們所信的“基督教”,亦‘名存實亡’了!其五,吾人並不否認傳道人刻板陳腐之病,但如謂講神的“賞罰”乃是“引誘恐嚇”,則主耶穌申斥文士法利賽人,連着說“有禍了......有禍了......”,聲色俱厲,情見乎詞;又復強調“永生”“永刑”,以示“賞罰”(參看馬太廿三,廿五章),試問林氏,將何以自解?豈非辱沒救主,褻瀆聖靈。誠如林氏之言,“真理本來就是簡單的”,永生永刑,乃為屬靈的真理。譬諸飲食,受之則生,拒之則亡;又如電鈕,開即見光,閉則無光。永生永死,亦乃決於一心,深願林氏,勿蹈猶太人之覆轍,因“這話甚難”,而對主厭棄,望望然而去之(約六43~68)。亦勿以傳道人之“刻板陳腐”加以藐視,因噎廢食,以生死大事,視為兒戲!人生七十古來稀,林氏已逾古稀之年,仰蒙神恩,精神勝健;不要以為這乃是因你“攝生有道”,“做事有興趣”。須知“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神”。上帝對那位以為靠他自己可以安享餘年的財主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這非“恐嚇”林氏,乃是確有之事。惕立赫氏(PaulTillich)曾親口對我的同事某教授表示,他退休以後,要到東方去研究‘禪道’,以為和他的‘神學’,可互相發揮。近年鼓吹‘上帝死亡’的‘神學家’,頗推崇惕氏,某晚和惕氏長談,說他們有此思想,發功惕氏,惕氏受寵若驚,興高采烈,相約明日繼續談論,孰知當夜上帝便結束他的生命!林氏今既一息尚存,應知格外珍重,可能現在即是上帝在等待救你靈魂的時候。因為上帝說:“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


八、關於人生的旨趣 〗

  林氏說:“我無論作文做事,都有天然興趣,越做越起勁。對過去的事,無論其為錯誤失敗......都不去追憶,不後悔。過去那些無謂之事,不去想它,更不惋惜慨嘆,身體自然會好的”云云。此亦似是而非,有可議之處。其一,憂愁可分兩種:一為“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二為“依着上帝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七10)其二,保羅雖有“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之言,但彼乃先有大馬色途中棄暗就明,出死入生的奇妙經驗(徒九1~21)。他之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乃有崇高無比的目標(腓三7~14)。其三,真正的喜樂平安,乃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不是“天然興趣”。真正的喜樂平安,乃是因為“做事有天然興趣”;但在下文,他又說居禮夫人,雖亦和他一樣做事有興趣,卻“竟是一位身體孱弱的人”。可見其說前後不符,自相矛盾。喜樂平安,和身體康健,並無絕對必然的關係。‘暗室之後’作者蔡蘇娟姐妹,雖困居暗室三十多年,吃盡痛苦,歷經折磨;但她“卻能從患難中找到平安,祈禱中得到喜樂,黑暗中得到亮光。”她的書已譯成三多種文字,可說風行天下,使千千萬萬人從她的見證得到安慰。(參看拙著:‘信心的試煉’)其四,林氏說:“人生快樂莫如興趣”;“所有科學進步,都在乎好奇心,好奇心就是趣。”這種人生哲學,也有極大流弊。現在美國少年,因受‘好奇心’的驅使,追求‘興趣’,恣意放浪,盡情狂歡,已經成為對社會國家嚴重的威協。林氏久居美國,當已深知,無待贅述。其五,基督徒作事為人,不是出於“天然興趣”;而乃深信“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腓二13)“離開了主,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基督徒的人生觀,須求‘榮神益人’,故當為主而活,要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不要效法世界,而要察驗何謂神的善良純正可喜悅的旨意。(參看:羅六13,十二2;林後五15;加二20,六14)以期“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本文之作,非在辯難;特以敬愛林氏,尤為主愛激勵,在恆切祈禱中深感林氏靈性之危機,‘人溺己溺,’不忍其惑於新說,隨從異端,中人詭計(弗四14),隨之沉淪!爰就林氏在港發表之言論,根據聖經,略加衡校。林氏倘如其言,真已‘皈主’,自當不以為忤。吾人最感快慰的,乃在其能看到人類的失敗以及對上帝的需要。林氏說:“我觀察二十世紀物質上的進步,和那些不信神的國家所表現出來的力量相聯繫。”“人文主義以為理智可改造世界,這是錯誤的......因為人不能單受理智支配。”惟察其所發的言論,林氏非僅仍“受理智支配”,而且還是“予智自雄”,於此吾人願“以上帝的慈悲”,為林氏進言,俾其真能擺脫‘理智’的桎梏,超越‘人文’的境界,而同蒙天父的救恩,同嘗天恩的滋味。其一,基督聖道,並非凡俗宗教,亦非哲學思辯。誠如他說人類需要“與一種比本身更偉大的力量相聯繫”,並“建立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但這不可由人自擬條件,而須依照上帝的救法。(即使兩國聯盟,二人訂約,亦須由雙方商議,不可由一造決定。何況救贖計劃,乃由上帝取主動。)人類和上帝之間,乃有一道不能逾越的“中間隔斷的牆”,必須藉着永生神子,救主耶穌所為我們完成的恩功,靠着他的寶血,在十字架上滅了冤讎,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弗二12~16)且此救贖大功,早已由主作成,當他在十架之上,為世人流血捨命以後,“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聖徒復活......即百夫長等,見此情形,也極其害怕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了”(太廿七45~54)。從此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我們得坦然無懼入至聖所,朝見上帝(來十19~23)。這乃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乃是那本七印嚴封的書卷,無論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沒有能展開的,祗有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上帝的羔羊,能以展開,因為他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參閱啟示錄五章)林氏既說,人文主義之誤乃在以為理智可改造世界,自當同意理智更不足救世,勿再自負不凡,自以為有思想!其二,林氏既知人文主義之不足救世,但一個人文主義者,要想突破人文的境界,而變成基督徒,卻並非思想轉移的問題,而乃是生命改變的問題。這種改變,並非僅在頭腦里裝入一些新的理論概念,或如其所謂“牧師生動高明的見解”;而乃在信仰主耶穌基督,由其救贖的恩功,使我們從失喪的地位救拔出來,得着一種新的生命。這不是外表的‘改換’(Chan  ge),而乃是“老亞當”和“主耶穌”在我們生命裡面的‘易位’(Exchange);人老我的桎梏中釋放出來,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使我們與神有分,和上帝發生新的關係,恢復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活出基督的榮形,使我們的人生進入一個新的天地,而有新的意義,新的目標和新的使命。其三,由上二義,可知人之得救重生,乃是本乎神恩,不是出乎自己(弗二8)。“我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祗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5)余前撰‘原道’一書,見證主道,此為余皈主後之處女作,義理粗疏,論證簡略,孰知由於神的大能,若干高級知識分子,例如林氏所相識的文化教育界先進袁同禮先生,去歲在華府臨終之前,竟因讀此書而蒙恩得救,讚美主名。可見人之得救,不在人之高言大智,亦非在“牧師高明的見解”。做基督徒和其他教徒不同,必須真切悔改,誠心扳依,靠着主的寶血,神的憐憫,始能出死入生,有活潑的盼望,得天國的基業(參看弗二13;彼前一3~4)。願神憐憫,使林氏真切悔改,出死入生;興起林氏,得着真的亮光,明辯道的真偽;從而為純正福音,作中心見證,為基督聖道,作護道干城。恆切禱之。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這世上的辯士在那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世上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林前一18~21)
  “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如今仿佛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8~12)
  “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一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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