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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古有進步:承認揀選是從全民中揀選。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年12月04日09:45: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老古有進步:承認揀選是從全民中揀選。見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4542398&btrd_trd_id=1193283

也就是我說的 揀選的對象面向的是全民。否則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嗎?

儘管預定揀選是創世前,你難道不知道揀選在現實中如何實現的嗎?

不是”因信稱義“是什麼?這否定了信是神的賜予嗎?


神當然願人人悔改,不悔改的人,才有懲罰!你本末倒置,褻瀆神不願救這些人嗎??

神的恩典在先,後才有審判,你老古想否認嗎?

不要迴避問題,請老古直接回答;

1.神願意人人(每一個人)悔改,對不對?

2.神願意人人(每一個人)得救,對不對?

3.神願意人人(每一個人)信他,對不對?

4.神願意人人(每一個人)愛他,對不對?


人的墮落滅亡的事實結果,能拿來否定神愛人救人的意願嗎?

人的不信能否定神的信?人的不愛能否定神的愛嗎?

神為每個人付了贖價,能否定因信(才能)稱義嗎? 能否定信是神賜予的嗎?


看樣子你同意人先死亡再從母腹里生出來:)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月12月03日15:14: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瞪眼看看這些經文,神怎樣看待那些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古道 於 2016-12-03 13:42:24

人未出生,就已死亡

人未得恩典,就已經被毀滅。

事實是:神的恩典在先,審判在後。

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恩典)--------(審判)

預備遭毀滅不是預定其不得救,或不預訂其得救,而是因“不信”得到的刑罰審判,這是可以預見的,(不信的,罪已經定了)。不要說神沒有賜予救恩,因為神本身就是生命和救恩。不信的責任完全在人。


信神或不信神,的對象都是同一個神

獲得的救恩,與不獲得的救恩,都是同一個救恩,沒有所謂特殊恩典。

神是救主,是所有人的救主。

 

你這個思維完全放棄了耶穌的救恩和因信稱義,片面而錯誤!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月12月03日09:59: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這人怎麼哼不垃圾的呢? 古道 於 2016-12-03 09:43:30

只談神的預定是錯誤的。因信稱義也是預定,耶穌救贖也是預定。你跳過了這兩點(當然你自認為沒跳過),是錯誤的。

思考下面話語:

神是愛(對每一個人,而非L徒),人不愛,否定不了神是對每一個人是愛。

神是生命/救恩(對每一個人,而非L徒),人滅亡,否定不了神是對每一個人是生命/救恩。信者從神那裡得生命(救恩),信者得救(生命救恩)。

神是真理(對每一個人,而非L徒),人是謬誤, 否定不了神是對每一個人是真理。


記住: 神本身是生命(救恩),因為神不但創造了生命(賜予生命),而且拯救了生命(賜予救恩)。任何人的信或不信,否定不了神是生命(救恩)!這是對每一個人來說的

悔改吧!

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月12月03日09:45:4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思考題:“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一個凡事都能的神若 古道 於 2016-12-03 08:56:54

如果沒有神制定的因信稱義,或者因信稱義是人制定的,若神計劃救所有人,但事實是沒有所有人得救,那麼可以說神無能。

但你忘了神制定的揀選原則:因信稱義。你總是遺忘和否定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是對每一個人來說的,而不是L徒。

在因信稱義下,神計劃救每一個人/所有人,有人不得救,絲毫否定不了神的大能和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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