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必有收穫】教會展示神的榮耀——國會山浸信會印象記 |
送交者: weak 2016年12月31日20:33: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必有收穫】教會展示神的榮耀——國會山浸信會印象記筆者有幸在神學院的暑假密集課程開始之前,造訪華盛頓的國會山浸信會(Capital Hill Baptist Church,以下簡稱為CHBC),參加為期四天的周末研討會(他們稱之為Weekender)。國會山浸信會是《健康教會九標誌》一書的作者狄馬可擔任主任牧師的教會,也是這本書能夠寫成的教會背景。我在國內時就讀過這本書,對書中所描述的九個標記嚮往不已,但是總覺得在自己教會中要推動改革是那麼困難重重,甚至都不敢邁出第一步。因為我自己都沒看到過書中的教會是怎樣的,我怎能告訴我的同工這會是一個理想的、健康的教會呢? 對於此書的作者來說,一定也有無數像我這樣苦惱和渴望教會治理改革的傳道人或者同工不停地諮詢他,把他搞得招架不住了,所以乾脆每年兩次開放自己的教會,邀請對教會治理和植堂有負擔的牧者與同工來他的教會觀摩。這個觀摩不是僅僅參加主日崇拜,而是全方位的,包括旁聽晚間查經、實習生討論、長老會議、成員大會、紀律勸懲、成員課程等,很多是連教會成員和訪客都不能參加的(成員不能旁聽長老會議,除非被邀請)。我很感激這次機會,因為大多數教會都認為這是家事,不願意向外間暴露。但是我想如果教會自信自己的治理模式和教導是合乎聖經的,這種做法不但可以造就其他正在掙扎和糾結的小教會,對自己教會來說也是自信的表露和自我監督。 本文力圖從所觀察到的幾個方面來分享筆者的觀察、學習和反思。 一、長老會議 Weekender的活動從周四晚上的長老會議開始。會議手冊上早就告訴我們長老會議可能會開到半夜,但是當我真的知道他們開到12點時(我們10點半就被允許離開了)我還是為眾長老們為教會的擺上和事奉的專心而感到驚訝。國會山浸信會一共有十七位長老,其中八位是全職牧師(受薪長老),九位是帶職長老。由於帶職長老需要占多數,所以等於是每聘用一位牧師就得增選一位帶職長老。成員人數共900多人,相當於平均每一百人一位帶職長老。 長老會議從7點鐘開始,會議是用長桌圍起來拼成正方形就坐。我們作為觀察者都只能坐在他們的後面。我不想一一敘述會議細節,但是有一些讓我印象深刻並且我覺得對國內教會來說可以立即借來使用的: 首先,會議主席提前作了精心的準備。會議的議程、所有需要討論的資料(如探訪名單、新成員申請表、待討論的教會立場文檔)提前五天就打印好,放在文件夾里交給長老們提前閱讀。我們為了節省紙張、時間,往往沒有作那麼多準備,也不願意多打印點東西,結果開會沒有準備,花很多時間討論細節。會議主席不是主任牧師,而是從長老中選出來的一位負責協調和主持長老會議的弟兄,任期是一年,可以連任。 其次,從7點到9點,整整兩個小時都在禱告,真正體現了長老以祈禱、傳道為事工中心的特徵。禱告什麼呢?首先每位長老分享自己的一個代禱題目,然後右手邊的長老為他禱告;接着為姓氏是“T”開頭的成員禱告,每位長老分享他所“認領”的幾位姓氏以“T”開頭的成員的情況,大家為他/她禱告;然後討論新成員的加入和一些成員的除名,又為新加入的或者被除名的成員禱告;最後按着探訪名單為有問題的、軟弱的肢體禱告。 第三,對於新成員的加入和成員的除名,除了有很多禱告之外,他們真的很認真,不是走過場的。如果除名是因為成員要求轉會,需要知道具體原因。很久不來參加聚會的成員會分配給長老會後跟進聯絡。怎麼都無法聯繫上的成員和聯繫上了就是不想來聚會的成員都會被除名。還有一個案例是一位正在被紀律調查的成員提出退會申請(這很常見——你們居然要紀律處分我,那我還不跑路嗎?),結果長老經過討論認為紀律調查結束前不能批准退會,退會申請被拒絕。這充分表明了對弟兄姊妹的慎重、對牧職的認真和成員制度的嚴肅性。 在長老的牧養性討論中,他們使用的“關懷名單”是一個很好的工具。他們有私下關懷名單(Private List)和公開的名單(Public List)。私下關懷名單上是沒有姓名的,只有跟進的長老知道具體姓名,以免謠言和小道消息流傳。名單上只有編號、關懷原因和進入名單的日期。進入關懷名單大多數是因為犯罪,長久不來聚會,生活不檢點等。每個被關懷的成員都有一位長老跟進,如果跟進兩三個月(也就是私下勸誡)不起作用的話就會被移到公開名單,長老將在成員大會上與會眾分享他的情況(公開姓名)並要求會眾為他禱告,同時長老繼續跟進勸誡,如果再兩三個月後還是沒有悔改,就會處分除名,且不是偷偷除名,而是經過上述程序後交由成員大會投票除名。成員長期無故不參加主日崇拜也會進入關懷名單,甚至不聽勸告會被公開除名。 我注意到,長老會議討論的事情都是以牧養為中心的,具體的行政細節(如購買什麼投影機之類的)由執事推動,長老會議的核心是:禱告、成員關懷、決策、教會神學立場和策略等。今晚的長老會議討論了教會對離婚和再婚的立場,根據一位牧師寫的立場文檔,寫的跟神學論文一樣,五六張紙,腳註一大堆,顯然他們都看過而且完全理解,長老們的神學素養也由此可見一斑。這樣的長老會議一個月開兩次,沒有一個人是馬馬虎虎、巴不得會議快點結束,或者開會時在玩iPhone、閒聊八卦(雖然關懷名單中有很多八卦的素材)和扯開話題的。他們將神的榮耀和教會的聖潔擺在他們與這些被關懷的弟兄姊妹的私人關係之前,討論中也很明顯對事不對人,描述問題很客觀。我佩服這些長老的忠心和委身,看得出來他們真的愛羊群並且關心羊群的需要。一個教會要能夠為神所用,首先要有一群願意將自己完全擺上、在神面前隨時待命、願意讓神隨意使用的人。 二、成員課程 教會的成員制究竟是什麼?過去的傳統中國教會對成員制有諸多誤解。由於在傳福音的時候有時被福音朋友誤以為是在拉會員,所以有不少基督徒對“會員”這個稱呼深惡痛絕,認為缺乏聖經依據;又因為天生的對有建制組織的厭惡,“會員”這個詞一度在傳統家庭教會中成為西方自由派神學的代表。是啊,神呼召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為什麼要有成員制度呢?一些基督徒因為教會實行成員制度而憤然離開;也有一些基督徒因為成員制度變質為教會對“自己人”的定義,或者教會某些福利的分派邊界而憤憤不平。的確,成員制度帶來一些誤解和偏差,但是不能因此否認成員制度的必要性。我們不能因為容易被福音朋友誤解而放棄做正確的事情,比如聖經教導一位忌邪的神,這很不討人喜歡,但我們能因此停止宣講嗎?成員制度究竟是什麼?是投票權?還是教會福利的邊界?還是信與不信的分野? 第二天的內容主要集中在這方面,在長老會議中我們已經見識到了長老如何確定成員名單,包括新增和刪除。第二天我們參與了上午的教會紀律講座和傍晚的成員課程。我把成員制度和教會紀律放在一起,因為從CHBC的操作來說這兩者有聖經和神學的關聯性,在此基礎上才能進一步探討會眾制的長老治會。 晚間成員課程從7點鐘開始一直上了三個小時,參加者大多是年輕人,外地搬家過來的基督徒,有教會背景。由於教會的地理位置,我聽到很多人介紹自己是為政府工作的,還有五角大樓官員和一位穿着軍裝的空軍士兵。成員課程一共六課,初信的基督徒一般參加主日早晨的成員課程,分六個禮拜上完,已經信主、無需再受洗而且急於加入教會的可以參加周五晚上和周六早上兩次共六小時的密集成員課程。我們常常擔心弟兄姊妹坐不住或者嫌時間長而減少必須的授課時間,但是在這裡我們看到這些弟兄姊妹一坐就是三小時,積極提問,10點半才散去。可見不是弟兄姊妹們不委身,而是我們不敢為着基督的緣故提高要求,生怕嚇跑人,有代價才會認真對待。 六課中的第三課《為什麼要加入教會》羅列了加入教會成員的聖經依據。主要根據是聖經中對於教會作為聖殿、身體、羊群、家庭的比喻,都有“加入”成為“成員”才能稱之為其中一分子的含義。比如不成為磚塊,怎能構成聖殿?另一個依據是我們熟悉的哥林多前書中的教會紀律,若不是先成為一分子,怎能將其“趕出去”?教會紀律的前提是教會有成員制度。其實我想到所有教會——不管自己承認不承認——都有成員制度,即使不承認,牧師和帶領同工對誰是教會的羊也心中有數。正如授課長老所說,當聖經要求信徒順服領袖時,不是要求信徒順服所有的領袖,而是順服自己教會的領袖,這裡就有一個成員制度的關係。 讓我特別欣賞的是CHBC的成員誓約(Church Covenant)。成員誓約定義了成員的職責,特別是與其他肢體之間互相鼓勵和造就的關係、出席教會聚會和財務奉獻。CHBC特別強調出席主日崇拜,在信仰告白中就有一條特別指出主日的重要性和基督徒必須在主日敬拜神,在成員誓約中也強調這一點。長期的主日缺席被視為脫離會籍並將進入關懷名單,直至從成員中除名。背後的神學理念是:
在第一課的《信仰告白》中,筆者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很多教會的信仰告白分成兩個版本——成員版本和領袖版本。比如說在一些長老教會,成員版本只有使徒信經或者使徒信經加聖經無誤,而領袖版本(包括教師和長執)則包括長老會特別的立場,比如嬰兒洗、長老制、加爾文五點救恩論等。而CHBC只有一個版本,按照這個信仰告白的版本,嬰兒受洗的支持者、阿米念主義者就不可能加入成為成員。我們特意問了狄馬可牧師,他的解釋是,這是19世紀以來的教會信仰告白,不會因為一些不合聖經的神學發展而改變。但是他知道有些信徒不完全接受五點的加爾文主義救恩論,但也接受了這個信仰告白,所以他認為不是太大問題。 三、教會紀律 前面說到成員制度是教會紀律的基礎,只有知道誰是成員才能對其執行教會紀律。加入成員的同時也接受教會的勸懲,將自己放在羊圈裡能接受牧者的保護。不是成員的話,即使每周出席教會崇拜,仍然不會在關懷名單上,也當然不能行使教會成員的權柄。教會紀律的問題有很多文章和書,我就不複述講座的內容。但是在講座中大家提出的一些很好的問題及其回答,我覺得很有借鑑意義: 問題1:沒有加入成員但是每周都來的人犯罪怎麼辦?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有人帶着各樣的動機每周都來,但是不願意接受約束也不肯加入成為成員,他犯罪——比如傳銷、騷擾、騙錢——怎麼辦?牧師的回答是仍然會警告他,但不會像關懷名單上那樣去緊密跟進,如果他不收斂或不聽勸,教會公開告示這個人的問題,警告來教會的人不要接近或者聽他。 問題2:被除名的信徒還可以來教會嗎? 牧師的回答是:可以,而且應該。因為聆聽神的話語是罪人悔改的管道,如果不讓他來聆聽神的話,他怎樣才會悔改呢?但是他不能領聖餐,因為他已經被開除會籍,不屬於教會肢體。而且教會紀律通過成員大會,人人都知道因為犯罪的緣故,他已經不是成員,即使他仍在罪中,罪的影響已經減輕,教會已經盡到責任。 問題3:如果他被除名,繼續來教會,還領聖餐,怎麼辦? 牧師的回答是:我們已經在紀律中和聖餐前嚴肅告知什麼樣的人不能領聖餐。如果他還要領,這是他在神面前的責任。我們不會去把他的聖餐搶回來,“因為神只給他的僕人話語教導的權柄,而沒有肢體衝突的權柄。”他要在上帝面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問題4:什麼樣的犯罪會被教會紀律處分? 牧師的回答是三個詞:外向的(outward)、嚴重的(serious)、不悔改的(unrepentent)。換句話說,犯罪影響到他人或人人都看到(不讀經不禱告大概就不會執行紀律了),犯罪情況較嚴重(比如屢犯,偶爾主日不出席,偶爾撒了一個謊不在此列),犯罪不願意悔改,才會進入紀律程序。 問題5:成員正在被紀律調查中,提出退出教會,怎麼辦? 這種情況筆者在國內經歷過,當他得知教會在調查他的犯罪時,他的反應不是為犯罪悔改,而是覺得被調查、被人知道丟了面子,從而悄悄離開教會再也不來了。在CHBC,首先不能悄悄離開教會,長久不來會被聯絡、會被關懷,直至最後被公開除名;其次如果主動提出申請退會,是很有可能會被拒絕的。加入教會需要申請和批准,退出教會同樣也需要申請和批准。我們在第一天晚上的會議中就看到長老們遇到這樣的情況,甚至因此在長老之間有了不同的意見。負責跟進一個紀律事件的牧師告訴其他長老,他所跟進的弟兄申請退出教會。由於這位弟兄非常不配合,也不願意悔改,所以負責跟進的長老的意見是接受他的退會申請;但是其他長老表示反對,援引過去的案例表示應該拒絕退會申請繼續紀律調查。會議進行了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要求繼續跟進。這位牧師接受了決議,並在周日晚上的緊急會議中提供了跟進的狀況更新。 四、眾長老帶領 過去由於所讀的關於長老制的文章大多來自長老會,所以從未有機會了解會眾制的教會中長老的選立是怎樣的情況。最近幾年來關於教會體制的探討文章不少,但是我們得承認罪人當中沒有完美的體制,比如長老們可能出現信仰偏差或者自我中心的小團體,也可能出現兩個長老一直做好好先生而另一個長老乾綱獨斷儼然成了主教。第二天的教會體制講座幫助我們了解到像國會山浸信會這樣的會眾制教會中的長老制是怎樣的。 什麼樣的基督徒可以做長老?首先,年齡不是問題。在CHBC,有幾位長老是在二十八九歲的時候被選立的。狄馬可牧師指出,聖經中對長老的要求和對基督徒聖潔生活的要求基本一致:普通基督徒——即使不是長老——也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也要不酗酒、有好名聲、作一個妻子的丈夫……那麼長老資格的特殊之處在哪裡呢?他強調提摩太前書3章中的“善於教導”,也就是具有教導恩賜。在平行的給提多長老資格的條目中,保羅將“善於教導”的意義進一步延伸:“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9)。筆者的理解是長老不僅是有教導恩賜,更重要的是堅守真理,敢於指出罪惡,並願意為真道擺上付代價。另外,牧師也指出長老要內心樂意做群羊的榜樣,羨慕做教會長老和教導的善工,這是神在基督徒心中呼召的內證。所以長老並不是足夠老,或者在教會中呆的最久,甚至也不是人際關係最好、最受人喜愛,而是在神的道上站得穩、有熱情、有教導恩賜。我們在主日學和成員課程都見識到了帶職長老的講道和教導,的確很有恩賜,很有熱情。 另外,長老不插手具體的行政工作,而是由執事去完成。長老的主要功能就是講道、禱告、治理(包括神學立場和教會紀律等)。當然,長老們也帶領門徒,有的也帶領小組,但話語的服事是最重要的。選擇長老並不是選擇資格最老的,或是好好先生的這一個,而是選擇在神的話語上最忠心,最有恩賜和呼召的那個。當然,我們在私下談論的時候,也覺得國會山浸信會因為教會的規模而在選擇長老方面可以很有餘地。很多小型家庭教會/聚會點總共只有三四十人,選同工都是“矮子裡拔大個兒”,選擇相對信主較久、對教會事工比較熱心、真理比較清楚的信徒。而CHBC 900多成員裡面選16位長老(包括牧師),長老-成員比例是1:56,放在中國家庭教會環境裡等於是每一個較大的聚會點選一個,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並不是選不出眾長老,而是特殊的環境讓我們沒有辦法建立較大的教會。(這也是最近《教會》雜誌上的《堂會制與分聚會點制模式探討》帶來的同感。) 怎樣培養長老?我們得到的答案很讓我們驚訝:“我們不培養長老,我們只發現長老。” 換句話說,是觀察已經有教導恩賜的弟兄,提名已經在行使長老的教導職責的弟兄並通過教會選立來給他長老的頭銜。主日學是發現教導恩賜的一個重要來源。教會的主日學安排中很少有查經式的主日學,而都是教導式的主日學,沒什麼討論。而在牧師介紹教會成人教育的時候甚至告訴我們,他們的每一堂課都是提供逐字稿(可以從教會網站上下載)給所有教師,要求教師按照逐字稿講,不能有自由發揮(其實也可以有一點,但要和負責主日學的牧師協商)。我們有兩個疑問: 1. 為什麼要用逐字稿?這樣會不會上課很無聊? 牧師的回答是:“無聊的正統好過有趣的異端(Boring Orthodoxy is better than exciting heresy)。”這句話很精彩。他進一步補充說,他們的主日學教師很多都是第一次教,並不是資格很深,所以要求按逐字稿講;他們也利用主日學教導的機會來觀察和試驗弟兄們的教導恩賜;而且用逐字稿,可以更好地保證教會神學立場和信仰的正確傳承。我覺得這是個不壞的主意,我只是擔心如果咱們也這麼做主日學組長們會激烈反彈。 2. 都是教導式的課程,信徒怎麼學習查經和解經? 牧師的回答是:細胞小組的查經是討論式的,內容由組長自行決定,而且細胞小組只能成員參加所以查經質量較高。另外,主日證道都是釋經式的,幫助信徒學習怎樣讀聖經和培養對聖經的興趣,主日學就以系統化的教導為主。這的確有些道理。筆者想到母會的主日學小組討論、查經較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是對講道較弱的一個補充。這也是狄馬可認為“釋經式講道”在九個標記中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 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的差別是什麼?在國會山浸信會有三種全職牧師:主任牧師(狄馬可)、牧師(Associated Pastor)和助理牧師(Assistant Pastor)。主任牧師和牧師都是經過禱告和尋求,被教會聘任,自己也確定神呼召他長時間(甚至一生)服事這一間地方教會的傳道人,他們是教會的受薪長老。助理牧師也講道,也做很多教會工作,從教會受薪,但尚未得到明確呼召和確認服事這一間教會,所以也不是長老。在長老會議中,帶職長老必須占多數。帶職長老不從教會受薪,但是也講道,也關懷,職責和權柄與受薪長老一樣,只是可能在時間上因為還要上班,所以工作量要少很多。 CHBC是長老治理的會眾制教會。當然,即使在長老會教會中,仍然需要成員大會通過預算,印證長老提名。但是結合會眾制的長老會和長老治理的會眾制仍然有一個明確的分野:誰被授權治理教會?會眾制認為是全體會眾(但是授權給長老),而長老制認為是全體長老(但是帶動會眾)。會眾制認為被授予天國鑰匙的彼得代表的是所有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的基督徒,而長老制認為被授予天國鑰匙的彼得是代表耶穌說話的對象——眾使徒。 從聖經的上下文而言,筆者個人覺得長老制對馬太福音16章的解釋更加合理,但是傳統長老制中堂會與長老之間的定位值得商榷,特別是長老區會對堂會的所有權既不實際也在中國無法實際應用,況且我們也缺乏區會和總會來按立長老。或許在國會山浸信會的“眾長老治理的會眾制”基礎上再向傳統長老制傾斜會適合“一個教會、多個聚會點”的部分國內教會的現況。 五、主日安排 在這裡我想回憶一下CHBC教會的主日事工安排,他們稱之為Service Planning。教會會提前一年作出主日安排,將有訪客講道、特別節日的主日勾出來,然後由牧師來安排大致一年的信息內容(即講哪幾卷書)。“健康教會的九個標記”中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標記就是“釋經式講道”,作為認同加爾文神學的教會自然是把話語的事奉放在一切事工的優先級之上。不僅如此,他們認為一切的講台事工——包括敬拜帶領和敬拜詩歌——都是教導的事工,不能隨意按喜好安排。所以詩歌的選擇都是由牧師指定,敬拜小組沒有太多的自由度。因為在以基督為中心的敬拜中,詩歌的核心是歌詞,而歌詞帶有教導的功用。 在作完了整年的安排之後,每四個月作一次細節的安排,具體到講道的經文、主題、要唱的詩歌和回應詩歌等。情況介紹完之後馬上就有人舉手問:“這樣安排是不是太死板了,萬一有特別需要怎麼辦?”牧師問:“會有什麼樣的特殊需要?”“……比如說,嗯,9•11之類的。”牧師樂了,一揮手就給我們9•11那一年的信息安排表(我想他就等着這個問題呢),手裡還拿着那一個主日的周報。定睛一看,8月份的信息主題是苦難,9月份的信息主題是平安,頓時大家都無語了。牧師說,當然應該允許變通,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過需要特別調整的時候,因為聖靈帶領牧師們在禱告和尋求後制定全年的信息主題,聖靈知道那一年會發生什麼,需要什麼。 CHBC的主日是豐盛的。早上9點半到10點半是主日學,10點半到12點半是崇拜,晚上6點到8點是晚間崇拜,8點到10點是成員大會(三個月一次)。教會同工則更忙碌了,長老們要在下午5點鐘開會確認成員大會的內容,具體到對紀律處分的措辭都要再三斟酌。晚上10點成員大會結束後,所有參加主日服事的同工,包括敬拜主席和主日學教師,都要參加主日服事評估,互相提出意見、鼓勵和建議。要注意,晚間崇拜和早晨崇拜對成員來說是都應當參加的,不同的是早晨崇拜是成員加訪客,而晚間崇拜僅僅是成員。當然有人提問,一天來兩次是不是太多了,長老回答說:“我不會為此感到抱歉,神呼召我們將主日分別為聖獻給他,這是應當的。”除此之外,周間的聚會有:周三查經聚會(自願參加)、周四小組聚會(鼓勵參加)、個人的一對一門訓(非常鼓勵參加)。 我不想贅述國會山浸信會的崇拜是怎樣的,但相對於我過去的崇拜設計和服事,我覺得有幾個要素是值得我們學習或者思考的。
成員大會後,所有服事的人員都會參加地下室的崇拜評估,長達一個半小時:半個小時評估早晨崇拜和主日學,半個小時評估晚間崇拜,半個小時評估成員大會。每一位的服事都由其他人給出正面的鼓勵和改進意見。前面提到那位意見被否決的長老就在評估中得到大家的肯定和鼓勵,每一個人都稱讚他付出時間和愛心幫助犯罪的肢體。當然大家也互相給出改進意見,“我覺得……還可以……做得更好”。我想這樣的評估也是需要相當長時間建立互相信任、欣賞和坦誠的文化,不然的話可能有人就會耍性子不高興了(我可見過不少),我真的羨慕這樣的團隊。 六、成員大會 成員大會應該怎麼開?會不會有伶牙俐齒喜歡挑戰權威的人在成員大會中把長老們問得下不了台?如果有事情需要表決,是無記名投票還是記名投票?將違反紀律的成員除名時遭遇歇斯底里的情感反應怎麼辦?——帶着這些對會眾制教會的好奇,我們所有的weekenders一起參加了晚上8點鐘的成員大會。 一如周四晚上的長老會議,教會對會議的日程作了精心的安排。下午5點在晚間崇拜之前,所有長老都在地下室開會並對成員大會的議程作最後討論。由於本次大會需要將一名成員除名,以及將一名成員從私下關懷名單移到公開關懷名單,所以請跟進長老作了最後的說明,並將準備寫給被除名成員的信也讀了一遍,對措辭進行了調整使其更加溫和。 每一位成員在進入會場時都領取了大會日程,大概有七八張紙,正反兩面打印。日程不但告訴成員今天會討論什麼事情,而且將新加入的成員的大頭照(大概有三十幾張)都印在上面,以幫助成員了解今天要批准誰加入教會;另外有大約三頁的執事報告,包括財務、慈善、老年會友關懷等。 成員大會從紀律處分開始,這是我印象最深刻而且不得不說的部分。因為過去我們在教會紀律的執行中往往會在乎被處分者的面子,在會友面前遮遮掩掩躲躲閃閃,似乎是唯恐侵犯了人的隱私。其實當一個人委身加入教會的時候,他就已經授予了教會將其公開除名的權力;退一步來說,犯罪羞辱神的名和被公開除名,哪一個更嚴重呢?我們是不是太看重自己,太以人的需要和情感為中心了呢? 首先是一位會友因為婚外情而被除名。長老宣讀了哥林多前書中保羅對於“趕出去”的命令,並告訴大家這位會友的姓名,具體犯罪情況,從什麼時候開始,長老們做了哪些努力想要挽回他。牧者並沒有因為類似的成員大會舉行了很多次而忽略對教會紀律的教導,並沒有因為大家都知道了而省略程序中的任何一步。長老特別提到這位會友的妻子還在教會裡也在成員大會中,請會友們為她禱告,並且在見到他妻子的時候愛她、關心她,不要特意去提她丈夫的事情,並鼓勵她依靠基督勝過難處,等等。在宣講完後,長老問成員們有什麼問題。 一名成員提問:“哥林多前書教導說連跟他吃飯都不可以,那我們還可以跟他出去玩嗎?” 長老回答:“你當然可以跟他繼續交往,但不要讓他以為你接納或者忽視他的罪。如果他今晚的除名被通過,如果你有機會與他交談,把福音放在你們談話的中心,努力讓他回到耶穌基督裡面來,讓他看到憑着信心和脫離犯罪帶來的釋放。” 另一名成員提問:“那他還可以參加小組嗎?” 長老回答:“小組僅對成員開放,被除名當然就不能參加小組了。但是他原來小組的組員應當儘量關心他和把他帶到基督面前。” 成員提問:“他自己知道今天晚上可能會被除名嗎?” 長老回答:“他知道,我們已經打電話與他溝通過。他知道如果不悔改,今晚會被教會除名。但他仍然不願意從犯罪的生活中脫離出來。” 成員提問:“她妻子應該和他離婚嗎?” 長老回答:“根據聖經對婚姻的教導,姊妹可以提出離婚。但是我們鼓勵姊妹先不採取主動……”(英文太差,後面沒聽懂。) 回答完問題之後進行表決。如果贊同長老會的除名,請大聲說“同意”(Ai),然後如果反對長老會的除名,大聲說“反對”(Nai)。當然,這次沒有人說反對。通過後長老們為這位男士和他的妻子禱告。 第二個事項是一位加入教會的大學生,長達好幾個月沒來聚會。教會長老已經用各種方法聯繫他,他都沒有回來教會,也沒有參加任何其他教會。長老會決定將他從私下關懷名單移到公開關懷名單,告訴會眾這位成員的情況(和姓名),鼓勵成員為他禱告,如果成員中有他的同學,或正好和他一起上課的人,務必關心和邀請他回來教會聚會。加入公開關懷名單的會友如果沒有悔改的話,將在下一個成員大會中提出除名表決。 一位成員提問:“現在大學都在放暑假,要不要等9月份開學了再說?”(我覺得有道理啊。) 長老回答:“我們已經聯繫了他三個月了,包括郵件、電話和語音留言還有托XXX(他的同學)給他帶話,他都不予理會。我們不是要他一定要來我們這裡聚會,如果他去了別的教會,只要告訴我們,提出退會申請就可以了。如果他不來這裡聚會,也不在任何其他教會聚會,這是違背聖經的教導,也沒有繼續在地方教會的身體裡面,還是要給予除名。”(我也覺得很有道理啊。) 然後長老請成員們為他禱告。 上面兩件事情已經花了半個小時了,我看七八頁的成員報告連一頁都沒有過完,心中哀嘆今晚別想睡覺了,因為接下來是三十多個成員的加入批准,每一位成員在投影屏上都會打出大頭照和簡要介紹,包括怎樣信主的幾句話回顧。長老在介紹每一個申請人後都詢問全體會眾是否願意接納其成為會友,先請同意的說“同意”,然後請反對的說“反對”。 雖然三十多個新成員的介紹格式千篇一律,但是每一個人的得救簡介都讓我激動和感恩。有的是去看醫生被醫生傳了福音,有的找律師被律師傳了福音,有的在大學裡信主,有的在軍隊裡信主……我發現當這些神恩典運作的故事在眼前閃過的時候,我的心也被激動起來。我想起我們過去很少有分享見證的經歷,甚至同一個聚會點裡可能有些人怎麼被主得着的大家都不清楚,這個環節非常有意義。因為每個成員都只介紹一分鐘左右,而且是長老介紹的,就避免了本人緊張或者不敢表達的問題。 教會紀律和接納新成員用掉了整整一個小時,出乎我意料的是,剩下七頁紙的報告居然在半小時內一筆帶過。每一位執事只是介紹和總結需要大家表決或者需要大家參與的事情(比如兒童主日學師資,呼籲捐獻什麼東西),其他事務都請大家自己看報告。 會眾是否會拒絕長老的決定?這是我對會眾制最大的一個顧慮,由於會眾的神學素養參差不齊,或者會眾整體對神的命令不冷不熱,很可能拒絕長老的決定。比如設想一個情況,長老們決定因為犯罪的緣故除名一個成員,而會眾卻因為很喜歡他或者太熟悉他,而在成員大會中投反對票,那怎麼辦? 我在成員大會前的長老午餐時提出了這個問題,在教會任職資格最久的長老是這樣回答我的: 首先,教會規定投反對票需要提前說出反對理由,不能無緣無故地反對。投反對票的原因是成員掌握長老所沒有掌握的情況,比如該成員其實已經加入另一個教會了,所以需要說出來。但在實際情況中,仍然有成員沒有說出來,只是憑自己喜好投反對票。 其次,如果聖經和事實都很清楚表明這是罪,但是成員卻對聖經的命令置若罔聞而拒絕將其除名,這是教會的悲劇,長老們需要繼續忠心教導,並在合適的時候再提出這個案子。我個人想,如果會眾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絕按照聖經的命令去做,長老們可以請辭,因為會眾對長老的判斷已經失去信任(事實上,狄馬可牧師在很多年前就有一次在給成員的公開信中表示,如果對牧師的提名多次重複拒絕,牧師視其為對他不再信任)。當然換一個角度去想,問題也不是那麼絕對,有可能長老們並沒有完全了解情況,或者案子需要進一步調查。 七、主任牧師其人 主任牧師狄馬可作為一個重量級的神學家與牧者有很多的寫作、出書和跨教會大會與演講,但是在這個周末中我們看到他從未因此而輕看一個地方教會主任牧師的服事,他不但主日講道,而且也主持新成員課程,參加所有的長老會議、主日服事評估會議,甚至他的講道也在評估會議上接受別的同工的批評和建議。 牧師的家就在教會的旁邊,實習生討論或是一些談話往往發生在他的家裡。他有一個巨大的、讓無數書蟲羨慕的書房,不但四面牆的書架直達天花板,每一張桌子每一個柜子乃至地板上都有大量圖書摞的高高的。他是一個很慷慨的人,與他有機會在他書房裡簡短分享後他就問我:“你要不要拿幾本書走?”我當然求之不得。他站起來走到一堆書旁邊,拿起一本說“鍾馬田,要不要?”,然後“派博,要不要?”……一下子給了我三四本。我都不好意思了,說:“如果我一直說要你會一直給下去嗎?”他說:“為什麼不呢?”然後又給了我兩本。我嚇得說不要了他才作罷。從他們教會常常免費派發書籍看出來,他的這種慷慨和鼓勵讀書大大地影響了教會的事工和決策。在教會財務報告上我們看到,教會傾注了大量的預算在祝福其他教會上:全球差傳、實習生項目(他們為實習生提供房子、生活費,且實習生並不留在本教會)、本地布道、還有我們參加的這種研討會都占用教會的資源、時間和金錢,而且對本教會增長也沒有看得見的益處,但是為着神的國度他們很樂意去做。還有一點值得學習:這種事工的策略不是讓牧師到處講演,而是請人來教會受造就、受栽培,使教會作為整體參與到這些事工中去,而非僅僅是牧師。我想這可能和狄馬可的教會論“教會展示神的榮耀”(A Display of God’s Glory,教會網站上可下載電子書)緊密相關。所以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展示神榮耀的教會,而不僅僅是一個被神大大使用的“名牧”。 在第一天的介紹CHBC教會歷史的一個講座中,狄馬可與教會最早的長老舒馬克分享了1993年狄馬可的前任牧師離職後到現在的歷程。這個分享其實挺有幫助的,對我也很有鼓勵。狄馬可是杜克大學的本科、哥頓-康威爾神學院的道學碩士、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神學碩士和劍橋大學的神學博士,1993年被聘為國會山浸信會的主任牧師。根據年齡推算,那個時候他可能是剛剛博士畢業,33歲;而當時的國會山浸信會剛剛經歷前一任給教會帶來很多傷害的牧師的離任,小心翼翼地聘請下一任牧師。據狄馬可和長老說,一些首都地區的牧師都建議他不要去國會山浸信會,因為這個教會太複雜,會毀了一個好牧師。於是他在被聘牧長老面試的時候暴露自己的真實面貌: “我對長老說,我是一個加爾文主義者,他無動於衷。後來我知道了,浸信會嘛,浸信會不在乎神學的(大家笑)。於是我進一步告訴他,我是五點的加爾文主義者,我相信‘有限的救贖’,也就是說我相信基督不是為所有人而死的,這下子好像把他嚇住了。” “不重視神學”的國會山浸信會還是決定聘請了他,狄馬可並沒有詳細介紹他為何會接受這個“吞吃好牧師的狗窩”(另一位首都地區的牧師在電話中給狄馬可的告誡)的聘請,但是1994年的八月他還是帶着家庭來華盛頓上任了。好在狄馬可上任前,教會已經通過了三個決議:確定長老治會的體制,確定改革宗神學作為教會神學立場,還有為牧師在教會旁邊買房子(這個福利很毒辣——房子就在教會對面,牧師隨叫隨到)。 一個初出茅廬的神學博士,來到一個“吞吃好牧師的狗窩”,怎樣推動一個死氣沉沉、行將進入博物館的老教會的歸正呢?牧師和長老們並沒有僅僅告訴我們成功的一面,也坦言在教會的歸正中所遭遇的阻力。包括“國旗之爭”(他將美國國旗從教會講台上移除,遭到愛國者們的抗議),“西廳俱樂部”(一群反對他改革的會友,常在教會西廳閒聊),乃至最激烈的在成員大會中他的長老提名被否決。我們的講義中包括了所有的這些“家醜”和當時的會議記錄、牧師的抗辯和公開信等等。這讓我學習到教會歸正的艱難、一位神的僕人寶貴的執着和對真理的堅持。我想在這個歷程中,教會最初的長老對牧師無條件的支持和順服是非常重要的。反觀有一些教會中,長老(或創會同工)視教會為己出,視牧師為僱工和講道員,無形中限制了教會更有深度和廣度的發展,甚至帶來很大的傷痕——當然,我可以肯定,如果不是神先呼召我全時間讀神學,我一定會是那個把持大權的壞長老,沒有之一。 我自己的學習是,他從推動講道、敬拜和禱告的歸正開始,而不是從大刀闊斧地改變教會架構開始。的確,如果不是用神的話語、以基督為中心的敬拜和禱告來改變會友和同工的價值觀與教會觀,教會制度改革無非是另一個教會政治時代的開始而已。在公司里,我們都已經很熟悉這一套了:新老闆上任,沒過多久就要改流程、改系統,目的無非是為了按照他的習慣來做business review,讓他有更多的操控感,而不是真的為了業務的好處。 在講義中,狄馬可給了神學生和新牧師們一些很好的建議,將其翻譯在下面作為對本段的補充:
八、反思與總結 最後筆者反思一下自己特別有感觸需要悔改和反思的地方。 教會論 在過去很長的歲月里,我們都忽略了教會論在信仰體系當中的重要性。我們在乎救恩論、神論、基督論,我們認為這些構成了“因信稱義”的基本要件;但是在教會論上,卻因為中國大陸特殊的政教關係和80年代的復興和福音運動而沒有特別重視。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常常強調“你和神的個人關係”,催促“接受禱告”;在這些前提下,基督教信仰成了“個人化”的和私有的,與地方教會是可以脫離關係的。再加上我們身邊常常有各種特例:找不到家庭教會、常常出差、教會被逼迫所以只好分散成小組等等;所以即使我們心裡知道教會的重要性,卻因為實際生活中的一些難處而在教導中含糊其辭。一方面我們批評天主教的“教會之外無救恩”,另一方面我們卻對教會論在基督徒信仰中的重要性含糊其辭,造成了信徒對基督徒作為地方教會肢體的教義非常模糊。我們常用的“一根離開了火堆的柴”這個比喻更是讓這個問題模糊化——這個比喻讓信徒以為,教會生活單單是為了我們的好處,那如果我覺得去教會對自己信仰“沒有幫助”(的確,有時候在教會中會受到傷害,或覺得沒有“得着”),就可以不去、不參與、不投入。所以常常可以看到各種游離於地方教會之外的“網絡基督徒”、“團契基督徒”、“訪客基督徒”,他們並非沒有聚會,甚至可能積極參加各種團契、小組、讀書會、網絡事工,甚至也可以援引“不可停止聚會”為自己辯護,但卻缺乏在地方教會中作為肢體在身體中的連結。 國會山浸信會把穩定出席教會主日崇拜作為教會會眾生活重要評估方面,將不能夠穩定參加主日崇拜,或者遊走於各個教會之間的“消費型”成員予以紀律性除名,體現了教會論在教會信仰神學中的重要性。教會論不是低於神論、基督論、救恩論的次一等的信條,不是給神給信仰生活錦上添花的建議,而是基督教信仰體系中最重要的信條之一。 實用主義 在事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我都在尋找一種“教會模式”——不但是我,很多同工都是如此。我可以看到互聯網上對某一種教會運作模式——華理克的馬鞍峰或是改革宗的長老制(抱歉把這兩者放在一起)——的推崇,或是同工之間互相詢問“你們是怎麼做的?”。當我們看到某一種做法對教會的復興或是弟兄姊妹的靈命有幫助,就會趨之若鶩。 但是在這兩天,我們在早餐討論的時候有同工指出我們需要反思這種實用主義。固然國會山浸信會的教會體制和很多做法都很好,但我們更看到他們的每一個做法和“模式”的背後都有聖經基礎,以及在聖經經文上的嚴謹考證。當然,長老會的長老制也有其聖經依據和嚴謹考證,關鍵在於我們是經過查經、禱告和思辨接受了它的聖經依據而接受這個體制,還是我們根據眼見的效應來選擇一個體制。 所以我想我需要在一些重要的、非確定不可的教會神學上,與教會其他同工們一起透過嚴謹查考聖經、閱讀文獻、禱告和思辨來確立,而不是因為我們傾慕某一種神學體系或是看到某一種模式的“好處”(即便是屬靈的好處)而接納。太多時候,我們作決定是首先基於後果——“會不會這樣”,“會不會那樣”,而不是首先基於“聖經怎麼說”,這是我需要繼續悔改的。 牧師與政治 在華盛頓這個國家政治中心聚會,教會自然離不開政治性話題。CHBC曾經爆發過一次“國旗風波”。美國相當多的教會有傳統在教會中放置星條旗,也有不少教會將其放在講台旁邊,就像很多學校的教室里一樣;因為在一些美國基督徒眼中,美國是基督教信仰立國,所以愛國主義與基督教信仰是“合一”的。但是狄馬可上任後在教堂裝修時將國旗從主堂中移走,引起了軒然大波,被一些信徒指責為“不愛國”、“反對美國精神”云云,甚至有人在外面散布有關攻擊和謠言。我們在聽長老分享這一事件的時候,有人舉手問:“在首都,教會成員里一定有很多議員、政治家和政府雇員,你們怎麼處理教會中不同的政治觀點?”狄馬可回應說:“作為牧師和公民,我自然有自己的政治觀點。但是為了避免我的政治觀點影響我所傳的福音,我寧可在公開場合下隱藏自己的政治觀點。” 後來中午的時候我去他家,他當時正好在Youtube上看奧巴馬的講話,可見他並不是一個不關心政治的人,但是他選擇在公開場合中放棄討論政治話題的權利,因為神在他的公共生活中首要呼召是傳講神的福音。但是在具體政策上,教會並不是沒有立場。長老的資格之一就是檢視長老在一些重要的、涉及聖經真理的公共話題——比如同性戀——是否與聖經反對同性戀的立場一致。 後記 晚間崇拜結束後,我與一些華人與會者在教會外的馬路上閒聊,我們請一位路過的會友幫我們拍一個合影,他也是華人,在首都工作。這時又路過一位姊妹(ABC)和他認識,但那位姊妹是另一間教會的會友。他們說:“我們有一個周間小組,每周為宣教禱告,有什麼我們可以為中國教會禱告的嗎?”他們很認真地記下我們所說的代禱,揮手與我們再見。那一剎那,我很感動。 回憶這短短幾天的時間,我們的領受確是非常豐富。特別感謝國會山浸信會願意打開自己的大門,讓牧師、傳道人、平信徒領袖和神學生能夠來到現場和深入教會的每一個角落。我們獲得了教會的通訊錄、教會門禁系統的密碼、無線網絡的密碼,旁聽他們長老會議中的“家醜”,甚至我們每天晚上都住在牧師們的家裡,看到牧師和牧師的太太們如何忠心地愛教會,服事教會。崇拜結束後,100位與會者被分為多個小組,被牧師、長老接到家裡去做客,詳細解答大家的問題。在第一天的歡迎課程中,主任牧師狄馬可詳細回顧了從他被聘牧到教會今天的盛況所走過來的每一步,包括他在推進改革時所遭到的反彈和阻力,某些小團體的強力反對甚至出走,狄馬可和他的長老們都毫無隱晦地告訴我們、警告我們要歸正教會可能面臨的危機與挑戰,提醒我們如果初到一個教會不要急於改變任何東西,直到透過忠心的服事獲得會眾(我想他是指大部分會眾或者長執)的信任和支持。這些對於參加了研討會而躍躍欲試的聽眾來說都是很好的支持。 在長老家午餐的時候,我們提了很多問題。資格最老的舒馬克長老的一句話給我很深刻的印象,他說:“我們並不會深入到每一個你們所說的問題當中去,作為長老我們最關心的就是神話語的執事,另外我們做教會的‘皮膚’,也就是新成員的加入和不守規矩的成員的除名,這是身體的‘進’和‘出’。其他的問題,身體自己會處理。”換句話說,除了長老和執事這些教會工人以外,教會本身的文化和身體已經能讓肢體健康地長大。相對小組來說,教會更重視門訓。每當一個新成員加入的時候,就會鼓勵他加入小組,而小組的組長就會幫他聯繫門訓的關係。長老告訴我,他們剛開始的時候是教會長老們幫忙“配對”建立門訓關係,後來慢慢地就形成習慣,每一個新加入成員都會有老成員與他建立屬靈的夥伴關係,覆蓋面大約在80%以上。除了主日講道和教導之外,小組、門訓、讀書織成了三張大網,覆蓋了幾乎全部的成員,使每一個肢體都可以成長和長進。我們來一個周末,只能看到最上面的東西,卻看不到下面張開的大網。 我想把整個觀摩和感受記錄下來,並不是因為我很粉狄馬可或者國會山浸信會,也不是因為我視之為教會唯一的楷模,而是因為寫作本身就是一種對思維的整理。另一個寫下來的原因是很多國內教會的同工都沒有機會看一看其他的教會,費用固然是一個原因,家庭教會的封閉性、隱藏性和很多時候主日都沒法離開自己的教會則是另一方面的原因。我相信神給我這個機會參加不單單只是為我的收穫或是我母會的益處,也是為着更多中國的教會。如果這些領受和收穫不分享出來,那是浪費了神的恩典。盼望神透過這篇短文擴張讀者的視野,幫助讀者帶領和服事教會。 附註: 狄馬可牧師的著作已經翻譯成中文的有兩本,均由美國麥種傳道會出版:
作者:謝 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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