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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讀《約翰福音》第八章31~38節:真理使你們得自由(一)
送交者: beiqian 2016年12月31日20:49:0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們往往通俗地說一個人皈依基督信仰為“相信耶穌”。教會則會稱一個人皈依基督信仰為“重生”。一個人相信了耶穌或是“重生”之後應該是一個什麼狀態呢?先讓我們讀一段經文:

    《約翰福音》第八章31~38節(真理使你們得自由):
    31 耶穌對相信了他的猶太人說:“如果你們繼續留在我的道裡面,就真是我的門徒了,
    32 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使你們自由(ἐλευθερώσῃ)。”
    33 他們回答:“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ἐλεύθεροι)’呢?”
    34 耶穌回答:“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
    35 奴僕不能永遠留在家裡,子卻可以永遠留在家裡。
    36 所以,子如果使你們自由(ἐλευθερώσῃ),你們就真的自由(ἐλεύθεροι)了。
    37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你們卻想殺害我,因為我的道在你們裡面停滯不前。
    38 我從父那裡看見了什麼,我就講什麼;你們從你們的父那裡聽見了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    (《聖經---新漢語譯本》;《SBL Greek New Testament》)

    (一)
    “自由”是這段經文裡的一個重要詞彙。根據使徒保羅的教導,自由指的是“基督里的自由”。有人用語文分析的方法提出,“自由”具有“不受限制/來去無羈”的意思。哲學家用另一種表達方式,“自由是人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意念作事情,不受外來力量的影響和限制”。社會學家會說“自由”是一種“生存狀態”;譬如說“奴隸的生存狀態”。從猶太人的歷史看,他們曾經被擄至巴比倫,失去了“自由”,但是後來又被允許遷回原居住地。在耶穌講那段話的時候,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着,他們雖然失去了許多權利(譬如國家主權),但至少還可以有相當程度的“來去/居住/旅行自由”;他們可以選擇在猶大地居住,也可以選擇去希臘人的地界居住;所以,那個時候的猶太人並不認為他們的“生存是不自由”的。
    我們可以注意到耶穌在這裡把“真理和自由”聯繫了起來(“真理必使你們自由”)。然而,這個概念同當時猶太人對“自由”的理解相去甚遠。
    先在此插入一段反思。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相信了他的猶太人”同“耶穌的門徒”應該是很不相同的。那些猶太人對耶穌的“信”還只能說僅僅達到對耶穌的話有一些初步的回應而已罷了。所以,耶穌教導他們,“如果你們繼續留在我的道裡面,就真是我的門徒了”。然而,那些猶太人似乎並不理解耶穌說的這句話的意思,更不用說理解“真理必使你們自由”了。所以,那些被約翰稱為“相信了他的猶太人”當場反駁耶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言下之意,耶穌說那些猶太人“是沒有自由的”,那使得當時在場的猶太人無法理解和接受。那些猶太人認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被耶和華上帝所揀選的;他們竟然還說他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他們認為他們是“自由人”而非奴隸。那些猶太人忘了本,忘記了他們曾是埃及人的奴隸,忘記了他們被擄巴比倫。他們非常自負,以為他們還有那麼一份“安全感”。難怪施洗約翰曾經很嚴厲地批評猶太人那份虛偽的安全感,“毒蛇的後裔啊!誰指示你們逃避那將要來臨的憤怒呢?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第三章7~8節)”
    有研究哲學的解經家解釋,與希伯來思想不同,當時以柏拉圖為代表的希臘思想從“人皆求善的本性”這個觀察/觀點出發,他們發現人並不是自然而然就擁有自由的。在希臘人看來,假如人在生存中是追求善的話,那麼,只有當人滿足了這個善的追求以後,人才會感到“自由”。如果當人求善而不得的時候說某個人“擁有自由”是有疑問的。柏拉圖指出,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雖然有“求善”的意願/意識而不斷地在“求善”,但又不知道“真正的善”,反而“以惡為善”,以“善的名義”追求惡,最後只能求到惡。人在追求之初覺得自己在追求善,結果卻得到了惡,沒有滿足“求善的願望”,這樣的人在生存中的追求沒有實現自己的願望,從而這個人在生存上是不自由的。柏拉圖認為,只有從真正的善的知識出發,經過追求而得到善,滿足了對善的追求,才能擁有自由。而有些人之所以感覺在生存上沒有自由,原因在於他們沒有真正的“善的知識”。因此,生存上的自由是建立在真正的善的知識的基礎上的。在真正的善的知識的引導下追求善並得到善,這才是“生存自由”。按柏拉圖的話來說“占有真理(真正的善知識)乃是自由之道。把“真理和自由聯繫起來”是一個希臘哲學的思想。【注1】
    但是,耶穌不但超越而且顛覆了希臘哲學和猶太信仰。耶穌對“真理”重新定義,說祂自己才是真理,認識了耶穌才是認識真理,才是認識神。通過耶穌見證真理,才是認識真理唯一之路(參見《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14節)。聯繫到《約翰福音》第八章31~38節,耶穌說“真理使你們得自由”,其實就是在說“我耶穌使你們的自由”。這真是一個顛覆人們觀念的宣稱。
    在這段經文裡,耶穌要讓那些猶太人認識到,因為“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所以他們其實沒有自由,他們生活在罪里!對比耶穌的話和猶太人對耶穌的話的重述,可以看到二種截然不同的意思。耶穌強調,人在黑暗中是拒絕光的,因此“人的生存狀態”的事實是受“罪的捆綁”,人無法接觸真理,因此沒有“自由”,只能死在“罪”中(參見《羅馬書》第六章)。那些猶太人無論作出何種努力,都無法改變他們“沒有生存自由”的事實。從這個認識出發,“自由”就是擺脫“黑暗(或者罪的捆綁)”,而擺脫的唯一途徑只能是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真理),從而使自己生存/生活在神的旨意(真理)的引導之下。神的旨意(真理)只能從耶穌(神的獨子-聖子-基督)那裡得來。
    耶穌說的“真理必使你們自由”也是神的一項信實的應許。因此,人們必須從信任聖子耶穌的應許開始,在那種信任中接受耶穌的恩典,認識耶穌的旨意(真理)。一旦聖子耶穌的恩典進入了人的生存/生活/生命以後,人就能與“真理”建立起一種親密的關係,領受“真理---耶穌基督”的賜予,從而享受“在基督里的自由”。我們可以說,“自由”不是人通過努力而得到的,而是神的賜予。這就是耶穌說的“真理必使你們自由”了。

    雖然如此,但對於當時的那些猶太人來說,“罪的奴僕;死在罪中”並不是他們認知的一個事實。他們認為他們眼下的生存/生活是自由的,他們不是任何人的奴隸。他們無法理解耶穌對他們說“使你們自由”的真正含義。他們不理解是因為他們缺乏“死在罪中”這一個認知。耶穌接下來就進一步啟示/教導人們去認識“真理使你們自由”;耶穌進一步從“死在罪中”這一個生存狀態事實,指出“人和奴僕”的關係。“罪和奴僕”是一種內在的奴役;被罪奴役的生存狀態就是缺乏自由的狀態。這就是那些猶太人的現實生存狀態:他們沒有“自由”卻“自以為擁有自由”。

    注1:參閱《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柏拉圖對話集》,by Plato(Author),Edith Hamilton(Editor),Huntington Cairns(Editor),Lane Cooper(Translator),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1)。王太慶翻譯,商務印書館出版,2004)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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