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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預定不救一部分人”就是雙重預定論
送交者: repentant 2017年01月07日16:27:0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你以為只有“神預定一部分人滅亡”或“神預定一部分人下地獄”才是雙重預定論嗎?錯!

"神預定不救一部分人,神預定一部分人不信"是一模一樣、不折不扣的雙重預定論。

預定:使動,主動使,計劃。

狡辯沒用!你要搞懂雙重預定。

一重預定:預定得救,預定永生,預定信,預定上天堂

二重預定:預定不得救,預定不永生,預定不信,預定不上天堂(下地獄)

看到了嗎?預定的內容是關鍵
 

即便是,“神沒有預定信,神沒有創始信心”,也是不合聖經的邏輯推理,1+1=2的褻瀆推理。這是一直在批駁的觀點,因為找不出聖經依據。

你那思維看似客觀描述,卻違背信仰。句號!

聖經不允許你那種客觀描述,超然邏輯,1+1=2的理性!

羅11

7.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着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按你1+1=2的邏輯,當然“其餘的”=“未蒙揀選的”。但聖經從不講“神不揀選人”,這個“其餘”就是明證。本來保羅完全可以說“未蒙揀選的”,可偏偏不說,是因為這說法是褻瀆神的。

“其餘的”:就是不信的,罪已經定了的,就是頑梗不化的。絕不是因為神不揀選

你可以找其他經文,看有沒有把“不信”歸於神“不重生,不救贖,不預定”等這類詞彙。估計你是找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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