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作監督的,必須:
送交者: 雅1 2017年06月07日05:51:5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

  1.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2. 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譯: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 神的教會呢?

  5.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里。

  6.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 (提摩太前書 3:2-7 和合本)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6: 信仰與爭戰:以悼念穆罕默德·阿里開始
2016: 歌曲:你坐着為王
2015: 好像這裡太平不少嘛。呵呵
2014: 有關對“六四”的饒恕,問個極簡單的問
2014: 昨天,威斯康辛州淪陷了。
2013: 無為: 關於後千禧年的重大發現
2013: 重返伊甸園: 我 們 相 聚 在 彩 虹 下
2012: 王炳章棄醫救華宣言:為了祖國的春天
2012: ZT 95條 -- 沒有悔改的人會被赦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