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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最受尊崇的人
送交者: 篤信 2017年10月17日10:05: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問道古今中外最受尊崇的人,可能很多人會毫不疑問地回答,一定是耶穌。其實不然,那又會是誰呢?

經文:羅馬書4章1-8節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大家認為古今中外最受尊崇的人應該是誰?如果我們做一次民意調查,誰會是這名單上的第一名?

全世界人口有七十多億,誰會是世上最被推崇的人?要從其中找出人類歷史上最受敬重的人物,可得絞盡腦汁了。 這人選可以是偉大的軍事領袖、政治人物或宗教領袖。被選的人必須是跨越文化、種族和宗教。他(或她)必須是人人所愛戴的人物。誰會在這名單之內?

讓我先列出幾個名字來試試看:東方的佛祖、美國的林肯總統、法國皇帝拿破崙、希臘的柏拉圖、回教的穆罕默德、猶太人的民族領袖摩西,還有許多在軍政界和其他範疇對人類有貢獻的人。然而,我所列舉的人物都沒有符合必須是跨越文化、種族和宗教的條件。

那麼,耶穌基督是世上最被敬重的人嗎?祂當然會在名單裡,而且肯定能得到全球性的支持。如果我將問題改為:人類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是誰?耶穌基督必輕易獲勝。但是,耶穌基督是歷史上最被敬重的人嗎?顯然在我們的這個時代裡,有很多人並不尊崇祂。

如果我將問題改為:人類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是誰?耶穌基督必輕易獲勝。

以跨越宗教的層面來說,在世人心目中是否有一個人受敬重的程度是超過耶穌基督呢?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有這麼一個人,他受到全世界半數以上人的尊崇。他能得到如此尊崇,是因為世界三大宗教都與他有關連。他的名字記載在基督教的《聖經》、回教的《古蘭經》和猶太教的《摩西五經》裡。他是猶太人的始祖,也是阿拉伯人的祖先。全球74億人口中,廣義的基督徒為24億6千,占全球人口33%;回教人數超過17億,超過世界人口的23%;猶太教人口約有1千5百萬。全球人數超過56%是他的跟隨者。

這人就是亞伯拉罕。世界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回教均尊他為先祖。猶太人更以“我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來鞏固他們與神的關係,進而肯定民族的安全感。當今世上,很難找到一個歷史人物能與他媲美,且是深受基督徒、回教徒和猶太教徒愛戴。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他遠遠超過其他人物,被推崇的原因。

神眼中的亞伯拉罕

有了上述的背景,我們就明白為什麼保羅突然在羅馬書第4章中提到亞伯拉罕的名字。我說“突然”,因為羅馬書第4章的主題可稱為“神眼中的亞伯拉罕”。整篇第四章,從第1節至第25節都是記載《舊約聖經》人物,亞伯拉罕的事情。然而,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篇至第三篇並沒有提到亞伯拉罕的名字。為什麼保羅突然對亞伯拉罕感興趣?亞伯拉罕與羅馬書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保羅要用整篇第四章來詳述亞伯拉罕?

關於這個問題總共有三個答案:

一、為了取得猶太人的信任。

保羅主要關切的問題之一,就是針對猶太人反對“因信稱義”的事該怎麼去回答。他們相信是靠行為來稱義。亞伯拉罕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乃是靠行為稱義的最高典範。他是上帝親自挑選來建立以色列民族的人。每個人都同意亞伯拉罕是個正直的人。問題是如何做到“稱義”?猶太人一定願意認同亞伯拉罕,因為“有其父,必有其子”。

二、為了證明他的教導並不是新穎的事。

在先前的經文裡,保羅已經回答了許多猶太人的反對意見。但是最大的問題仍然存在。彷佛在猶太人背後仍然暗藏着一個巨大的疑問,那就是:“保羅所說‘因信稱義’或許的確是事實。但就算是事實,這也是一個全新的教導。這並不是過去拉比們(猶太學者) 所教導的,也不是《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我們從亞伯拉罕和大衛那裡沒有學過這樣的東西。這違背了經文的教導。”如果這樣的疑問能站得住腳,猶太人就不會接受保羅的教導。所以保羅向他們講述猶太的歷史,一直回溯到猶太民族的祖宗身上。如果亞伯拉罕的稱義是由於他的“信”,而不是出於“行為”的話,那就沒有人能說保羅的教導是新奇的了。

三、透過歷史來說明。

老師要讓學生明白所傳遞的知識,就得從現實生活中找例子來說明。這正是保羅在這裡所作的。他引用亞伯拉罕為實例,證明人是“因信稱義”,正如他們的祖宗一樣。

引古證今:從亞伯拉罕到我們

當我們在研讀的羅馬書第四章前面八節的時候,這八節可以歸納成三個基本的問題。從第一個問題以亞伯拉罕為主角作開始,到第三個與我們有切身關係的問題。

亞伯拉罕是倚靠什麼得救的?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章1-3節

這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章4-5節

當我們信靠基督作個人的救主時,神如何對待我們的罪?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章6-8節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羅馬書4章1-4節

一、.亞伯拉罕是倚靠什麼得救?

保羅用了兩種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是負面的,然後是正面的。

1、不是借着行為(4章1-2節)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什麼呢?”也就是說,當亞伯拉罕看見自己的本相時,例如:他的道德勇氣、他的高標準、他與生俱來的善良、他的才幹和天分。亞伯拉罕從中發現了什麼?他是倚靠這些得救嗎?不是。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夸。”這節經文的意思是說,即使亞伯拉罕誇耀自己所有的一切,這對他在上帝面前也不會有任何的好處,因為上帝不會為這樣的誇口所動。“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章10節)由此可知,沒有人是完全無罪,能夠在上帝面前自誇。沒有哪個人敢說:“上帝,有我在禰這一邊,是禰的福氣。”

這裡有一個問題是我們必須克服的。當我們看見自己的本相時,會發現些什麼?我們的本相能否使我們得救呢?如果我們能夠誠實地面對自己,所得的答案一定就是:不能。可是,許多人從來沒有誠實地面對自己的本相。屬世的教導與真理的規範是背道而馳。這個世界要我們以表現、成就為標準。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教導以自尊、自我價值和成就感為標準。

許多人從來沒有誠實的看待自己的本相……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 起,就被教導以自尊、自我價值和成就感為標準。

不僅如此,我們也處於一個以立時回報,立見果效的世界。人們言談之間會問:你最近的業績如何?你完成了什麼企劃?你的股票賺了多少?你開了什麼金融戶口?你的投資有多少?你發表了什麼論文?你贏了什麼判決?你完成了什麼實驗? 人人急功近利,人人要多產、多效益、多表現。樣樣都要多、要快!

我們當中很多人在潛意識裡有這樣的想法:

“我很優秀,因為我做成了一筆交易。” 
“我很重要,因為我是個尖子生。”
“我很不錯,因為我又加薪了。”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追求外在的表現

上帝不會注重人外在表現。為什麼?因為上帝不看外表;祂看的是人的內心。“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章7節) 當上帝查看人內心的時後,祂看得出人的真正動機是什麼。祂會看到人的貪婪、憤怒、操縱、恐懼、無情、冷酷、弄權、見不得光的勾當。上帝還知道人心中的秘密。即使人在嘀咕發牢騷的時候,祂也知道。祂知道人對權力、名利和榮耀的欲望。祂知道人的行為和動機!什麼事情都瞞不過祂。

上帝會看到人的貪婪、憤怒、操縱、恐懼、無情、冷酷、弄權、見不得光的勾當。祂還知道人心中的秘密。

想要靠行為來得救是不行的!朋友,我們不能光靠外在表現來欺騙上帝。祂審查的是我們的動機,而不只是我們的行為。當我們的生活被上帝的標準來審判的時候,就曉得自己沒有外表看來的那麼好,不是嗎?

所以當我們試圖要借着表現來增加自我價值的時候,將會有什麼後果呢?我們會盲目追求外在的表現,不斷努力地做更多的事情,來證明我們的價值。我們變成工作狂,一心想要倚靠外在的表現,來滿足不斷啃噬着我們內心的空虛感。但是,一切的表現都不能持久。

我們需要的是一種不依據我們的行為而能得着的“義”,一種完全與我們的表現無關的“義”,一種從我們自身以外而來的“義”。我們所需要的是上帝自己的“義”,一種建基於與神和好而來的自我價值,不是出於我們的外在表現。不根據我們自己的表現。

靠着行為沒有用,因為它不能持久!所以我們得不斷反覆地做,直到我們再也做不下去的為止。然後怎麼辦?

我們需要的是一種不依據我們的行為而能得着的“義”,一種完全與我們的表現無關的“義”,一種從我們自身以外而來的“義”。我們所需要的是上帝自己的“義”,一種建基於與神和好而來的自我價值,不是出於我們的外在表現。不根據我們自己的表現。

這正是亞伯拉罕在“憑着肉體”的問題上所發現的。他發現自己的努力永遠不能使他得救。如果亞伯拉罕無法靠行為得救,那麼他是倚靠什麼得救的?

2、乃是借着信神(4章3節)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我們來到論點的核心。保羅引用創世記15章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博愛思牧師James Montgomery Boice說這是整本《聖經》中關於救恩教義最重要的經文。 也是首次把信心、稱義、義三個主題結合在一起的經文。

讓我們從創世記的經文中了解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

神呼召亞伯拉罕。“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 ;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着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世記12章1-4節)。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世記17章1-2 節)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要給他後嗣。“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 :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章2-6節)。“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創世記16章3節)。亞伯拉罕那時已是八十五歲了。他和正室的妻子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按照世人的想法,除非是神跡,不然的話,這根本沒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要與你立約,要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了你作萬國的父。”(創世記17章1-5節)。“他的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創世記21章5節)。亞伯拉罕要等十五年,以撒才出生,由此可知,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有多大。

“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章2-6節)

Logizomai! 歸到你的帳戶上!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此處經文的“算”字,英文字是credited,希臘文是Logizomai,是會計簿記術語,它本身與英語單詞“邏輯”有關,意思是“歸在帳上”。當你拿着一張有你名字的1000元支票到銀行時,出納員將這1000元“記賬”存入你的戶口內。以同樣的方式,如果你寫了一張面額250元的支票,出納員將這250元記賬在你的戶口內,並扣除金額。在這種情況下,這詞意味着“借方與貸方相應地記賬”。它的意思是,這位是百萬富翁,因為他有百萬元在他的賬戶內;如果這人的賬戶已透支了百萬元,他就是位百萬元的債務人。

讓我作一個假設來說明。上帝保留了一人一頁的個人的記錄,並在分類賬的左側寫下我們的犯罪記錄,在右側記下我們的善行。大多數人希望在世上的時候,所干的善事多過惡事,他們以為這樣,上帝就讓他們上天堂。很不幸地,事與願違,行善的次數永遠追不上行惡。正如保羅在羅馬書7章18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儘管我們多麼努力行善,克制自己行惡,我們的罪性卻總是多過我們的良善!如果上帝給世人打分數,沒有人能達到祂的標準,可以進入天國。

那麼,亞伯拉罕倚靠什麼得救呢?就是憑着他信上帝, 因而他的信心 —— 他的信靠、他對神應許的信心 —— 這信心就歸到他在天國的帳戶里。在那榮耀的一刻,上帝將亞伯拉罕在左側的“罪債”記錄一筆勾銷,留下他在右側的善行記錄。在一瞬間,亞伯拉罕就成了一位屬靈的百萬富翁。

為什麼亞伯拉罕是位屬靈的百萬富翁呢?

因為他是個好人嗎?不對!
因為他很有膽識嗎?不對!
因為他有智慧嗎?不對!
因為他很強悍嗎?不對!
因為他有很高的道德標準嗎?不對!
因為他有公義嗎?不對!

亞伯拉罕被算為“義”的唯一理由:因為他信神!試想,他已經年紀老邁,膝下無子,他絕對有理由不信靠神。儘管一切都處於劣勢,看似無望,然而,他信上帝!他是因着信心,這義就歸在他的帳上。 上帝算他為義,這義是與他的行為絕無關係。

亞伯拉罕是倚靠什麼得救?他的得救是借着信心,與他的行為無關。

二、這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得救是借着信心,不是靠行為。兩者有分別嗎?就算亞伯拉罕是因信得救的,那又怎麼樣呢?這對我有什麼意義嗎?保羅接着向我們展示兩個清楚的結論,就是說憑信心或憑行為,二者都能解釋亞伯拉罕信心的重要性。

1、如果得救是借着行為的話,那麼,世人得以進入天國就是回報而不是禮物了。

保羅的論據非常簡單:“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馬書4章4節)。這句經文很容易理解。我們上班工作,得的薪水不是一份“禮物”,而是我們努力工作的回報。如果在下次的發薪日,老闆把工資交給你,說:“這是我給你的禮物。”你會對他說:“這怎能算是禮物!這是我工作應得的酬勞。”記住,如果必須付出代價而得的,就不是禮物。

神所賜的救恩,亦是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必須靠自己的努力,才能進天國的話,這是回報而不是禮物。如果世人得救是借着行為,那麼,神欠我們的回報,就是上天堂。

“我們要多積功德才能上天堂”

做善事、有敬虔的心,這些都是人人應有的心態。然而,單靠要念經多少遍、每天要定時叩頭跪拜多少次、要捐多少錢來供奉,或是要按照某些宗教儀式或嚴守教規,這一切都不能讓你進天國。因為各人就如羅馬書3章23節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要借着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所流出的寶血,才能與上帝和好。“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許多人都以為“我們要多積功德才能上天堂”。這是大錯特錯。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已經開宗明義,世人是靠什麼才能得救。如果你是第一次讀這篇證道,或者你不同意保羅在這裡所闡明的真理,我建議你從羅馬書第一章的證道讀起,你就較明白當中的要義。

2、如果得救是借着信神,那麼,連那些原來不敬畏神的人都能得救,因為當他們回頭信祂的時候,神便算他們為義。

在第5節中,保羅向我們提供了《新約聖經》福音中最明確的陳述之一:“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文!“惟有不做工的”這短短的一句,已經清楚的說出救恩是賜給那些不靠行為的人。功德不能為救恩帶來任何貢獻,讓人可以靠它得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章8-10節)。

天堂里有壞人?

“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中文和合本《聖經》是用“罪人”,英文《聖經》是用“wicked”邪惡的人,或是“ungodly”不敬畏神的人。注意“罪人”一詞,上帝稱罪人為義!上帝稱邪惡的人為義!我還記得多年前,有人以有趣的標題製作出非常受歡迎的福音單張:“上帝只拯救一種人:罪人。”這就是羅馬書4章5節的真髓。神要拯救那些仍在罪中的罪人!

天國里有壞人,我們反對這事實。許多人以為上帝是要好人進天國,所以他們在世上努力積功德,好讓他們死後可以上天堂。錯!神不是找好人進天國。神是要天堂里有得着救恩的壞人,以致在他們身上彰顯祂的莫大恩典。其實在神的眼中,地上原本找不到完全良善的好人。

當我們仍在罪孽中,內心充滿污穢時,只要信靠耶穌基督,祂不但能救贖我們,祂也能進入我們的內心清除罪污,使我們有一顆清潔的心來跟隨祂。祂先從罪中拯救你,然後賜你有新生命!

在這點上,很多人混淆不清。人們以為上帝先要我們改邪歸正,然後祂才拯救我們。或者我們以為上帝先幫助我們改過自新,然後祂才拯救我們。聖經沒有這樣的記載。上帝的作為是:當我們仍在罪污里,祂要拯救我們,然後,祂幫助我們改邪歸正。這就是神稱罪人為義的大能。

當我們仍在罪孽中,內心充滿污穢時,只要信靠耶穌基督,祂不但能救贖我們,祂也能進入我們的內心清除罪污,使我們有一顆清潔的心來跟隨祂。祂先從罪中拯救你,然後賜你有新生命!

一條手帕

讓我示範一下。伸出你的右手,讓它代表主耶穌基督。現在用一條乾淨的白色手帕遮住右手,這條手帕代表耶穌基督那完美、純潔和沒有玷污的義。現在伸出你的左手,讓它代表那充滿罪惡的你。

試想,只要代表罪的左手沒有遮蔽,當上帝從天上俯瞰,祂所看見的都是你的罪惡 —— 邪惡、惡行、貪婪、憤怒、苦毒、謊言、失信,以及多年來你對祂的一切虧欠和叛逆。這就是祂所看到你的本相!在祂面前,你是個罪人,因為你沒有“義”來掩蓋你的罪。你心裡一切的惡念都在祂的跟前赤露敞開,當受神的審判,無可推諉。只要你的罪在主面前是“沒有遮蓋的”,神就必要審判你。

現在把你的左手放在手帕下面,同時緊握右手。現在你的左手在哪裡?代表罪的左手已被手帕蓋上,罪已不見了,因為它被義遮蓋着。當你相信耶穌基督時,你的罪已被赦免。 當你借着信心與耶穌基督和好時,祂的義就“掩蓋”你的罪。上帝從你的身上只看見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義,已看不見你的罪。

我們現在來到這篇證道最後的問題:一個與你我有關的真理。

三、 當我們信靠基督作個人的救主時,神如何對待我們的罪?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段經文帶出《舊約聖經》中第二個重量級人物。在7-8節,保羅引用大衛所寫的詩篇32篇的第一及第二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原因顯而易見:在亞伯拉罕之後,大衛是猶太歷史上最受尊敬的人。更何況,亞伯拉罕是生在上帝向摩西頒布律法之前,而大衛是生在律法之下,如果猶太人都同意亞伯拉罕和大衛都是“因信稱義”,那麼保羅的論據就變得無懈可擊了。

亞伯拉罕是生在上帝向摩西頒布律法之前,而大衛是生在律法之下,如果猶太人都同意亞伯拉罕和大衛都是“因信稱義”,那麼保羅的論據就變得無懈可擊了。

詩篇32篇是大衛的懺悔詩。撒母耳記下11-12章記載,大衛貴為一國之君,當他看見將軍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的美貌,就犯了姦淫罪。為了遮掩自己的罪行,奪取別人的妻子,大衛竟然想出惡毒的詭計,於是命令元帥約押,要烏利亞深入最危險的地方,使他被殺!神差遣先知拿單責備他,大衛懺悔認罪後作此詩。

起初,大衛假裝沒有發生姦淫與殺人的事,來“掩蓋”自己的罪。但是,這讓他只有痛苦,罪在他心中如火焚燒,使他身心俱疲,靈性枯竭,好像行屍走肉!最後,他向神認罪悔改。從而經歷神的赦免,放下罪的擔子後,他感到內心的平安與喜樂。

羅馬書第3節“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是引用創世記15章6節的經文。後來,保羅在第6節,說:“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換句話說,大衛與亞伯拉罕有着同樣的經歷,就是“因信稱義”,這與保羅的教導都是同出一轍!

大衛與亞伯拉罕有着同樣的經歷,就是“因信稱義”,這與保羅的教導都是同出一轍!

“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4章7-8節)

全面赦罪的三個關鍵詞

當我們信靠基督作個人的救主時,神如何對待我們的罪?保羅引用大衛的詩,向我們闡明神如何對待罪的三個重點。

1、赦免

“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赦免是指提起來並帶走的意思。當上帝赦免你的罪時,祂將你的罪從你身上挪走,帶到遠處,一切的罪消失得無影無蹤。

2、遮蓋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10章12節)

“遮蓋其罪的”,遮蓋的意思是“完全覆蓋,再也不能被揭開”,就是指隱藏,看不見。這個詞是與舊約時代的贖罪日有關。“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出埃及記30章10節)。在《舊約聖經》裡,大祭司在贖罪日那一天進入至聖所,並且在法櫃的施恩座上面及前面,用指頭彈上祭牲的血,百姓的罪因而被“覆蓋”或“贖罪”,神對罪的忿怒因此而轉離。雖然,每年贖罪日的獻祭對我們來說是陌生的,但是猶太人都理解贖罪日對他們的意義。昔日有大祭司代表民眾獻祭,現今耶穌基督已成為世人的大祭司,祂將自己獻上來救贖我們的罪。“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10章11-12節)。信息很清楚: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祂所流的寶血是大有能力,能完全遮蓋我們所有的罪惡。如果誰現在信靠基督,主耶穌的寶血都能遮蓋他/她以往所犯的罪,直到永永遠遠。

3、不算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算”是商業詞,是指歸在某人的帳上。這使我們回想到logizomai這詞,即“歸在帳上”。這意味着,一旦我們信靠基督,我們的罪就永遠不再算在我們身上。上帝不將我們的罪歸在我們的帳上。為什麼? 因為我們的罪已經被“歸在”基督的帳上,祂的公義現在被“歸在”了我們的賬上。

想想這裡是說你的罪被...
赦免。完全被挪走。
遮蓋。完全被覆蓋。
不算為有罪。罪債被一筆勾銷。

Bill Gates比爾.蓋茨

讓我舉例讓你明白這真理。假設你欠銀行一百萬元。你向銀行承諾每周付10元還債。有一天,你像往常一樣,到銀行還債10元。當你將10元交給銀行職員,出納員檢查你的帳戶,並說:“先生,根據銀行的記錄,你根本沒有欠錢。事實上,有人已經替你還清債務,並在你的帳戶中存入了一百萬元。”

我相信你會目瞪口呆,不知要說什麼才好。你會猜想是誰能做這樣的事情?是誰這麼富有,不僅替你還清一百萬元債務,還慷慨地將一百萬元存在你的賬戶里?後來,你知道這人是赫赫有名的世界富翁比爾.蓋茨。他對你說:“老兄,我已幫你還清債務。然後我決定給你一些錢使用。”你說:“蓋茨先生,你不應該這樣做。有一天我會盡力將錢還給你。”然而,他說:“別擔心。我是億萬富豪。錢多的花不完。你不要還錢。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

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嗎?有可能。他是世界知名的慈善家和投資家。不需要我多說,我們都知道他有足夠的錢可以幫助無數的人。但是他所成立的基金會是靠投資項目來支持,是有風險和人為的錯誤,不可能永遠都有用之不盡的財富。

耶穌基督卻不一樣。蓋茨先生與上帝的兒子相比,他是一個貧乏的人。因為主耶穌的公義是何等偉大,祂那永遠不會朽壞的寶血是如此有效和大有能力,祂能赦免所有的罪,並將祂的全然公義歸在我們的帳上。在世上,古今中外,誰能與祂相比?

比爾.蓋茨不能像主耶穌那樣無限地幫助你。蓋茨先生的資源是有盡頭的。但耶穌基督永遠不會失去祂的義,因為祂就是義。主耶穌能夠一次付清我們的罪債,並將祂的義歸在我們的帳上,是超過我們所想的。耶穌基督借着祂的寶血可以赦免世上每一個人的罪,因為祂的義和祂寶血的大能是永無窮盡的。

這人是有福的!

保羅引用大衛的詩篇32篇1-2節,我們要留意,“赦免”、“遮蓋”、“不算”三種形容詞來說明罪人所蒙的福,這三個詞都含有恩典的意義。在律法之下,人有罪不能平白得着赦免、遮蓋和不算;惟有在恩典中,人因着相信基督,就能得着神的赦免、蒙寶血遮蓋、不算為有罪了。羅馬書4章6-8節一連提到三次“這人是有福的”,可見罪人蒙神稱義,是何等的有福,我們千萬不要輕看這個福氣。有一首詩歌這麼說:

耶穌奇妙的救恩,超過我眾過犯;
我口舌怎能述說,更將從何頌讚?
祂除我罪擔憂愁,使我得着自由;
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主耶穌奇妙無比的救恩,
深過波濤滾滾大海洋;
高過最高山嶺,美過最美泉源,
奇妙救恩足夠我需用;
闊過我一生所行的過犯,
大過我一切罪污邪情,
我要稱揚主聖名,我要讚美主聖名!

無論是誰,只要認識耶穌基督,並讓祂為救主,都能唱出這樣的讚美詩歌。

兩個最後的總結

1、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也不是出行為。

如果我們想靠行為得救,我們就要盡全力做到最好、上主日學、受洗、奉獻、遵守金科玉律、做一個好公民、救濟賑災、守十誡。然而誰能確定自己的罪都永遠被洗清了呢?最後,你一定會很失望。

但是,你想借着信心得救,唯獨基督才能拯救你。“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4章12節)。你想得救,你要在靠自己的行為或對耶穌的信心兩者之間做抉擇。

2、亞伯拉罕的真兒女就是那些和他一樣信靠神的人。

雖然,在我們的族譜上沒有亞伯拉罕的名字。可是,我們稱信徒們為主內的弟兄姐妹,不論國籍、族裔、宗族。如果我們有着亞伯拉罕的信心,我們就是他的子女。

我們從《聖經》得知亞伯拉罕因相信神而被稱義。上帝對你說,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主。 你相信神所說的話嗎?你也能因信稱義!

__祂是世人唯一的救主。
__祂為拯救你,甘願放棄天上的榮華,降生在世上。
__祂為你的罪受死,被釘在十字架上。
__祂在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__祂要赦免你的罪。
__祂將祂的義歸在你的帳上。

這些都是上帝借着《聖經》論到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的一切。神要拯救你,不論你犯過什麼罪,只要你願意向祂認罪、悔改,祂必赦免你的罪。你要信靠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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