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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
送交者: repentant 2018年03月09日17:28:2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 - 信是神的恩賜

聖經新約怎麼談起信和因信稱義的呢?保羅很明確,完全是對照“因行為稱義”來量身定做出來的。

“因行為稱義”怎麼來的呢?來自律法時代的遵行律法稱義。例如那些為耶穌所斥責的法利賽人就是信奉“因行為稱義”的典型。法利賽人重視外在儀文、割禮、獻祭、守安息日而忽視內心,就導致產生了教條僵化的律法主義,徒有其表,而淪為虛偽、自義和假善的代名詞。

Phar·i·see
  1. a member of an ancient Jewish sect, distinguished by strict observance of the traditional and written law, and commonly held to have pretensions to superior sanctity.
    • a self-righteous person; a hypocrite.

律法時代---->因行為(works)稱義---->遵行律法

既然是遵行,那就是強調人的外在行為了。


對應律法時代的結束,隨着而來的是恩典時代,就有了“因信稱義”的開始。保羅論證了從亞伯拉罕起實質上就已經是“因信稱義”了。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

因此

恩典時代---->因信(faith)稱義---->信奉恩典

既然是信奉,那就強調人的內心了。

注意:這裡的信奉(faith in)也絕不是出自人自己的works, 而只能是恩賜,白白的恩典,對應恩典時代。論述如下:


看看容易誤解的經文:

以弗所書 -  2  
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NIV: 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through faith--and this 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not by works, so that no one can boast.


思考:許多人將“這”認為是指代“得救”,但得救已經明確說是BY GRACE了,剩下的“THROUGH FAITH",才是要解釋的。即FAITH IS 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


如前面所講,抓住一點:through faith 與 by works是相對的,按照原文邏輯試着改造一下原句:

1.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through faith--not by works, so that no one can boast.

2.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so that no one can boast.

這已經很清楚了,and this 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完全是修飾FAITH的

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through faith。。。。。

這是典型的強調句型: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附加提一下through faith。


THIS不可能指代grace,如果是,那麼就出現grace is 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什麼?Grace is the gift of God, 這不是冗贅的同義重複嗎?顯然不能這麼解釋。


THIS也不可能指代整個前面的句子,即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through faith。原因是:

A。如果是,那麼GRACE同樣是冗贅的同義。

B。如果是,後面的NOT BY WORKS,無法再與through faith對照呼應,因為句子已經被斷開。

C。不符合語法的表達,按道理this或which不能指代前面的含有主謂賓的整個句子。如果你語法學得好的話,應該知道這一點:))

D。如果是,那麼it(is the gift of God)=this,也應該是指代前面句子。即[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through faith],and it is the gift of God。或者即使是[For 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and it is the gift of God。 無論語法還是意思上,就更是荒謬可笑了!!

結論:THIS 一定是指代FAITH.

所以這句經文的意思是:

保羅說:你們是神的恩典所救的,沒有一個人可以自誇!因着信 -就這信也是神賜你的,不是出於你自己,更不是靠你的行為了!


另外這個英文翻譯是忠實於希臘原文的。


更重要的的是一個強烈的佐證:是這句上面的經文--

以弗所書 - 第 2 章 第 5 節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made us alive with Christ even when we were dead in transgressions--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注意到了沒有:it is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得救本乎恩, 是完全可以獨立存在的!through faith被省略,不需要說因着信!顯然默認faith也是grace,包含在內而無需說了。 

雖然在後句經文加上了through faith,但對其特殊強調not from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也是神的恩賜就順理成章了。可見“因着信”完全從屬於“本乎恩”,二者根本不是同等重要的並列關係!信,只不過是從人的角度提醒了一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另外的證據:

提摩太后書 - 第 1 章 第 9 節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

思考:為什麼這裡保羅沒有說得救是按照我們的信心,而是按神的恩典和旨意?


答案:顯然保羅的因信稱義,信已經在神的恩典和旨意的預定揀選之下了。


羅馬書 - 第 3 章 第 24 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思考:怎麼又沒提因着信?

見上下文。還是提了的。但從屬意味很明顯!是神加義哦!

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This righteousness from God comes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to all who believe. There is no difference,

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and are justified freely by his grace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came by Christ Jesus.


總結

  • 當信心與行為相遇時,就會強調因信,而弱化因行為。

    羅馬書 - 第 3 章 第 28 節
    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當信心與恩典相遇時,就會強調恩典,而弱化信心,因為信心是神的恩賜(恩典)!

    羅馬書 - 第 5 章 第 18 節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該重新認識什麼是恩典時代了:一切都是恩典

約翰福音 - 第 1 章 第 14 節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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