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十字苦架七言——経文分享 |
送交者: 愛之歌 2019年04月14日15:00:0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再思十字苦架七言——經文分享 前言:各々他山的十字苦架,是神永遠的榮耀:“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 各々他山的十字苦架,向世人宣告了神全備的救思:“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 今天務要提防的是:當你我面對着“十字苦架”,在信仰的層面上是否存在着“忽略十字苦架”的偏差?倘若所誇耀的並非基督或十字架,反倒認為其他事物才是當務之急,讓我們再一次溫習這項歷久彌新的道理 一、“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記載於《聖經·新約·路加福音》23章34節) 主雖然在極端痛苦之中,但他對十架下面的人充滿了寬恕的心,求父赦免他們的無知。這是多麼有愛心的陡妗N覀円獙W習基督,以最大的愛心寬恕別人。基督的跟隨者不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那樣便違背愛心的原則。有人說:"有兩樣小寵物是基督徒所不可少的,那就是忍耐與寬容。" 二、“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記載於《聖經·p新約·路加福音》23章43節) 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其中一個的強盜認識到自己是罪人,求主紀念他。主說:"你今日就同我在樂園裡了。" 與主同在,是最大的福份。這個強盜雖然沒有受洗,卻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得救的條件是悔改重生。我們應當注重內在的改變,不要只注重外在的儀文。不是說不用受洗,受洗乃是主的吩咐,必須遵守。但如果沒有生命的改變,那受洗又有什麼意義呢? 三、“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記載於《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9章26-27節) 耶穌將肉身的母親託付給門徒約翰,主在孝道上給我們留下榜樣。主叫我們捨己跟從他,但沒有叫我們推卸人的責任和本份,那就是違背神的命令 四、“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記載於《聖經·新約·馬太福音》27章46節下半句、《馬可福音》15章34節下半句,引用《舊約·詩篇》22篇1節) 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全人類的罪,神的憤怒集中在他的身上,神也掩面離棄他。以賽亞先知說:"他杖粨斘覀兊膽n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4-5) 五、“我渴了!”(記載於《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9章28節) 舊約詩篇69:21預原言:"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耶穌渴的原因,應驗了舊約的話。告訴我們耶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千真萬確經歷了十字架的痛苦。這句恩言強調了主真實的人性和他真正的受苦。他喝苦杯,我們今天才能享受福杯。 六、“成了!”(記載於《聖經·新約·約翰福音》19章30節) 。 ,說的這句話是向世人宣告神的救贖大功告成了。他釘十架不是失敗,乃是得勝,勝過了罪惡,魔鬼和死亡。具體的說就是,舊約預言應驗了,律法的轄制解除了。魔鬼的權勢敗壞了,天父的事工完成了,救贖大工完竣了。 七、“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記載於《聖經·新約·路加福音》23章46節,引用《舊約·詩篇》31篇5節) 簡析編輯 赦免同在囑咐離棄渴了成了交託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這七句話的前三句都是對人說的,體現了耶穌對親人、對罪人的無限深情。並用生命實踐他對世人愛。但是最震感我的是這句話:“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耶穌為我們不僅嘗受了肉體的痛苦和精神上的侮辱,最痛苦的莫過於上帝的離棄。這一刻地也震動,日頭黑暗,聖殿中的幔子裂為兩半。從此,人和上帝不再隔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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