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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2:17中的“義人”是什麼人?
送交者: 從上而生 2019年04月29日15:08: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羅馬書 - 第 3 章 第 10 節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這裡的“義人”是神稱義的嗎?2,神可曾出手“救”他們?

注意:神救人的方式是“召call”人,這是神救人的唯一方式。倘若神根本沒有呼召過他們,他們怎麼個稱義法???因為“稱義”顯然在“呼召”之後(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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