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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或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6月15日21:10: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自己或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鄭許純


   馬太福音七章廿一節:“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這是件何等嚴肅令人警惕的事啊!

  大凡一個基督徒生活於世,其生活情況在神看來,不外乎三種:第一種,“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 士三7,四1;撒上十五19;賽六十六4;耶三十二30。) 第二種,“ 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 申十二8;箴十二15,十六2廿一2;賽三十八3。) 第三種,“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 出十15、26;申六18;王上十一33、38,十四8,十五5、11;王下十30,十二2,十五3,十八3,代下十四2,廿四2,廿六4,廿九2,三十四2;耶廿四15。) 對於那些有名無實,或只貪圖世福,專求福利平安,根本無心走主道路的基督徒姑且不論,我們僅與這些真正蒙恩得救,並且有心愛主、跟隨主、事奉主的弟兄姊妹交通,讓我們在主愛中彼此提醒,互相勸勉。

  如果我們確知有一件事情,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我們定規不願意去做,是麼?至於失敗、軟弱、或事與願違,那是另一回事。只要我們肯向主認罪悔改,主會赦,主也會憐憫並拯救。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當我們被主愛吸引願意盡所能地討主歡喜,因而有許多殷勤勞苦的服事,諸如奉主的名傳道;奉主的名趕鬼;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時;我們滿以為主必定會稱許我們說:“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或者當我們事奉得精疲力竭時,我們也能自慰說:“ 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或自勉說:“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是麼?做夢也沒有想到,主卻不但不稱許,反而以責備的語氣明明地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這簡直是當頭一棒,比晴天霹靂還要晴天霹靂,比後悔莫及還要後悔莫及!

  請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原來是這樣:我們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不一定是,且往往不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甚至常常反而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正如箴言十六章二節以及廿一章二節所說的:“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十二章十五節說:“ 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 關於這類經節,聖經中還有許多,不勝枚舉。總而言之,人在自己眼中看為那麼清潔,那么正直,但在耶和華眼中衡量一下,就要發現未必清潔,未必正直哪。 所以,難怪那位神親自見證“ 合他心意” 的大衛,他自己說:“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 何謂耶和華的殿中呢?我們知道耶和華的殿就是神立名的所在,也是神同在之處,屬靈意義就是生活在主同在之中。這就是主的使女榮姊妹與我們交通的:寶貝主的同在,保持主的同在,千真萬確的事實,只有在主的同在中才能、才會、才得以瞻仰他的榮美。為着要保持主的同在、瞻仰主的榮美,這個需要我們一生一世活在與主不斷的交通中。 

  另一面,在耶和華的殿裡求問,求問就是尋求他的意旨。不但大事求問,小事也求問,萬事、凡事都要求問。換句話說:就是在與主同在的交通中來遵行他的旨意。 甚至連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也是這樣說:“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 來十7) 神的兒子耶穌,認真說,他也就是神,尚且得照父神的旨意行;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豈不是更要小心謹慎保守自己常在他裡面,照着他的旨意行麼?

  有一個自測自驗,自衡自量的準則是這樣:如果我們生活事奉之後,滿了膏油,滿了聖靈中之平安喜樂,並且有主同在祝福的後果隨着,那當然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了。

  相反的,如果事奉後滿了不安自責,或不平不服,甚至發肉體、動血氣,那不必說也可以明白,當然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了! 如果把前者(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當作一百分;而把後者( 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當作零分;那麼我們真正的生活事奉自然不容易都是一百分那麼好,但也不致於全數都是零分那麼差,可能絕大多數是介在此兩者之間。至於真正的屬靈成績是多少分?那全根據我們裡面生命膏油及血氣肉體的比例來衡量之。

  為着一班初蒙恩或比較年輕的信徒們之需要,也許需要舉一兩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之。

  例一:暗示影射的交通~前些時候,我常在教會中發現一些令我不滿、不平、不服,甚至氣憤的事,因而有時候在姊妹聚會交通時,由於不夠活在聖靈里,而活在自己的觀感中,以致或有意或無意竟把這些不平之氣藉題發揮,或影射或暗示地交通出來,雖然表面聽來,話語一點都沒有差錯,事情可能也是對的,但是,裡面的靈卻不對了!輕者失去膏油,感覺不安,重者聖靈責備,痛苦萬分。多少次我這樣交通過後回家,因聖靈光照,心中自責,痛苦到一個地步,不知道要跪在主前認罪悔改到多久主才讓我過去。這就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卻是耶和眼中看為惡的事的一個明顯例子。

  例二:未經求問之看望~多少的事奉,尤其是看望,只是憑着安排的,或是根據環境的需要,並不是經過求問的,就憑着自己眼中看為正為善的去事奉,結果,你就要發現主並未必印證這樣的事奉。記得有一次,當我要跟一位少年姊妹出去看望之前,因過於忙碌,以致沒有工夫事先求問主,只憑着自己的感覺,出去看望,結果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車子跑了許多冤枉路,撲了兩個空,主一點都不印證,結果僅僅學了一個反面的功課,叫我以後儘量不敢再隨己意妄動了。又有一次看望,雖有五個需要擺在那裡,經求問之結果,主僅顯明其中之二個。於是照着主所指示的對象去看望,結果發現主非常奇妙的同在。這也是一個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與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不同後果。

  總而言之,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到,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是何等的不同。願神憐憫我們。


侯秀英姊妹的簡介   ■鄭許純 □

  侯姊妹自從民國一十六年( 一九二七) 蒙主呼召開始出來傳道之時起,一直到民國六十一年( 一九七二) 十二月十七日也是蒙主呼召榮歸天家之日止,前後四十六年之久,其間可能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什麼都有,但因我是一九五三年以後才開始認識她,而在一九六三年以後才跟她有更多聖靈所量給的配搭交通,所以我所能敘述的比較偏重在一九六三年以後,可以說是她生命旅程之最後一段了! 就着她事奉主的工作範圍論,她一生事奉主的歷程中大概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她是個大有能力的聖經教師。在這個階段中主體的事奉是在山東浸信會的教區裡面。那時候她雖年紀很輕,但在浸信會裡面就已經是相當被主使用的侯教士了!那時她已被譽為大有能力的聖經教師了!

  第二階段 她是個認識耶和華的人。在這階段中主體的事奉是在基督聚會所範圍裡面。當倪弟兄正要離開香港返回大陸之時,他交給侯姊妹一張字條,上面寫着:“ 認識耶和華的人要剛強站住。” 話語雖屬簡單,但其意義卻異常深長,責任更是重大。( 這是一九六六年,侯姊妹離開仁愛路搬住安東街之後,有一天,我正在她家,忘了那時她在做什麼?她好像是無意中翻到了那張字條,她就拿給我看,並向我說明原由。可能她當時拿給我看時是無意的,但今天聖靈卻特意要我在此題一題。)

  第三階段 她是個惟有耶穌,只見耶穌的人。在這階段中主體的事奉是在台灣及南洋神的眾教會。只是神把她量給台北神的教會特別多一點就是了。到了這時候,我們親愛的姊妹,無論她的生命或職事,都可以說已經達到豐滿成熟登峰造極的境地了!然而當你碰到她,與她有真實交通時,你就要發現:“ 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了!而對於她自己呢?她總覺得自己是那樣的不知、不識、不堪、無能、無有……,算不得什麼。這就叫我想起當保羅快要離世之前,他覺得他實在是罪人中的罪魁,然而蒙了憐憫一樣。

侯秀英姊妹給教會的幫助( 一)

  一、幾點聲明 各位讀者兄姊們:我相信各位都是願意學習跟隨聖靈,有心走主道路的人。所以在此同一的目標,同一的道路上,讓我們彼此把所有屬靈的妝飾品都摘下來罷!以免日後成為鑄造金牛犢得罪神的材料。( 出三十二1至6) “ 現在你們要把身上的妝飾摘下來,使我可以知道怎樣待你們。以色列人從住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妝飾摘得乾淨。” ( 出三十三5、6) 好,現在讓我們踏踏實實地在主面前繼續交通這篇未完的見證罷。 ( 一) 聖靈不印證 本篇見證原先主給的題目是:侯秀英姊妹與“ 台北神的教會” 的關係。但後來卻改為主藉着侯秀英姊妹給“ 台北神的教會” 的幫助。題目更改雖屬小事,但聖靈的引導卻受難為了。因此,當我寫完第二大段之後,就覺得難以再繼續寫下去了。其間我雖多次的企圖掙扎努力,想無論如何總要把此篇見證寫完,那知道聖靈就是不印證。一連好多次都是寫到中途,裡面膏油就沒有了,好像聖靈的水流乾了,無法再寫下去了,只好停筆。因此復興報九、十、十一等三期的見證欄又缺了。那麼就另刊別題見證罷,可是聖靈也不印證。 ( 二) 錄音機罷工了 因着主多方面的帶領,似乎覺得該返台一趟。其中主要的目的,是想:主若願意,儘量多印幾本該出版的書籍。因此當前之急務就是加速趕整“ 七筐” 及“ 復興報” 的稿子。可是因主的憐憫,目前我所有的時間幾乎都被聖靈所帶領的事奉排滿了!實在很難再抽出時間來整理文字。但又迫於返台時間在即,同時主又興起一個極其奇妙的外在原因,促使我不得不毅然決然地離開岷市,帶了十九片侯姊妹的錄音片,打算到碧瑤山上來抄錄,豫算着主若願意,也許可以利用一至二周的時間,埋頭燈下,日夜苦幹,以期把侯姊妹所交通的但以理書全數抄錄出來。

  元月廿三日午後安抵碧瑤市,先把一切錄寫工具都安排就緒了,然後恭恭敬敬地跪下禱告,把在碧瑤期間所要錄寫整理的文字一概交託在主手中後,正要開始好好抄錄時,想不到錄音機竟罷工了,一點都不肯動。當然很可能是電器本身或線路有什麼不對,但我心中卻極其平靜,認為是主不要我抄錄音,而是要我做別的,尤其是錄寫見證。本見證便是在碧瑤期間所寫最主要的見證之一。 ( 三) 出乎意料之外的帶領 主既如此出乎意料之外地帶領,真是叫我不能不停下自己原定之活動,恐懼戰兢的地學習儘量跟隨他在裡面隨時的引導,正如詩歌所唱:“ 因為愛你使我生敬畏,你的最小的宣布。” ( 四) 以主觀經歷的見證代替客觀理論的敘述 本來我是想用十分客觀的說法來說明這件事,但結果主不印證;並且台北神的教會弟兄姊妹大部份都是初蒙恩剛得救不久的人,所以真正能直接受侯姊妹的幫助的並不太多,甚至連大部分同工也不例外。故此,主要我以親身的經歷見證這件事。 二、得幫助的內容 茲以靈感先後為序交通見證於後: ( 一) 但願他

  早在一九五五年,那時我們剛結婚不久,當我們要離開台北定居高雄之前,有一天,我正在“ 工人之家” 洗衣服的那裡,正好侯小姐不知道什麼事情也走到那裡,我就要求她說:“ 侯小姐,請你送我一節聖經節好不好?” 她安靜默然沉思了一下,然後說:“ 但願他。” 沒有想到這三個字經過了這廿年來多少的變遷,依然不變,並且不知不覺在我屬靈的經歷中,已開始漸露苗頭了。

  一九七○年,當主把“ 七筐” 的負擔更明顯更具體地放在我裡面時,我裡面就有一個感覺,主若願意,主若以為美,將來該有一本書,叫做“ 但願他” ,是集“ 七筐” 各集之精華於一書。更奇妙的,有一天早晨,我正在整理被褥時,突然間從靈中唱出:

  降?調

  但願他(選66首調)

3/4  1.2┃3-3.4┃5-3.2 ┃1.123┃2--┃ 
    但   願  他, 但   願,但    願   他    在   教會中, 
3.2┃1.21.6┃5.55┃61.51.3.2┃1--┃ 
並   在   基   督耶   穌   里,得着  榮 耀,直到   世   世   代。(1)永 永 遠。(2)

  這些事我都和侯姊妹交通過,那時候她正在巴西她外甥女家,現在侯姊妹已經到主那裡去了。自從去年年底以來,我靈中一直有個強烈迫切的禱告。也可以說是目前主給我的唯一的傾向,或說惟一的心願,就是:“ 主阿,除了你和你的旨意以外,我再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 因為我已經不是年輕人了!) ” 這豈不就是但願他麼?哦,主阿,我感謝你,廿年前你藉着你的使女所撒在這小小心田中的一顆生命的種子,到了廿年後的今天才看見一點點青苗。栽種澆灌的她已經到你那裡去了,惟願你這位叫它生長的神,親自看顧保守這棵青苗,使之長大直到見你的面。 ( 二) 主的量給 “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 ( 詩十六5、6) 一切的工作,一切的事奉,並你接觸的一切人物,甚至你一生的疆界和年限,都在乎到底主有沒有量給?如果是主量給你的,那誰也不能侵犯或奪去;如果主並沒有量給你,那你無論怎樣爭取、怎樣努力,最終也是徒勞無益。所以我們只要安心在主的量給。不是爭取,乃是相信;不是慌忙着急,乃是安靜鎮定;不是籌畫定妥,乃是跟隨聖靈等候神,到了時候他就會顯明出來。 “ 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着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 因為他離棄我。……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 ( 王上十一28┃38) “ 耶羅波安心裡說,恐怕這國仍歸大衛家,這民若上耶路撒冷去,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祭,他們的心必歸向他們的主猶大王羅波安,就把我殺了,仍歸猶大王羅波安。耶羅波安王就籌畫定妥,鑄造了兩個金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這事叫百姓陷在罪里。因為他們往但去,拜那牛犢。耶羅波安在邱壇那裡建殿,將那不

  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耶羅波安定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像在猶大的節期一樣。自己上壇獻祭。他在伯特利也是這樣向他所鑄的牛犢獻祭。……” ( 王上十二26┃32) “ 這事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將凡民立為邱壇的祭司,凡願意的,他都分別為聖,立為邱壇的祭司。這事叫耶羅波安的家陷在罪里,甚至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 ( 王上十三33┃34)

  上面這段事實,自然包括許多屬靈的意義。但我所注意的點是:“ 在乎神的量給” 。耶和華事前已經差遣先知很清楚地告訴耶羅波安了。“ 我必將國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只要你聽從我一切所吩咐的,我就與你同在,堅立你的家,……” 可惜,耶羅波安得國之後,竟忘記了( 或者是不認識) 是耶和華的量給,只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堅立他的國位。他卻提心弔膽,深恐國仍歸大衛家。因此他就籌畫定妥,鑄造兩隻金牛犢代替耶和華,立凡民為祭司,自定節期,……以致大大地得罪耶和華,不但把百姓陷在罪里,甚至他的家從地上滅絕。這就是那一位不認識耶和華之量給的耶羅波安王所作的蠢事、惡事、糊塗事,實足令後人引為監戒。

  反觀今日教會中多少的爭執,多少的不愉快。甚至互相批評論斷、彼此反對攻擊,這都是不認識神的量給的愚妄人所作的愚蠢事。 所有的問題全在乎主到底有沒有量給你?如果他確是量給你,那麼你只要跟隨聖靈一步、一步的引導,安靜等候主的時候來臨。既來臨了,更要遵守他一切所吩咐的,行他眼中看為正的事。千萬不要自己籌畫定妥,鑄造金牛犢,……以致連累他人,且自招虧損,甚至滅絕。

  舉個實例說明罷:兩年前主帶領我們舉家遷居?地。當時一位教會長者非常和藹友善地來看我們說:“ □□姊妹,你們此次來?地,不是教會請你們來,是主請你們來的。” 我聽後靈里感覺實在非常有膏油,既甘甜又喜樂。事實也確是如此,因為我們來?地的手續是我一位親戚自動甘心樂意地替我們辦理的,並且在辦理的過程中實在看見主近乎神的同在。因此,我更要恐懼戰兢地學習凡事求問主了。

  當時兩位教會長者直接間接的先後四、五次交代轉達並當面邀請我參加同工聚會,但是當我認真求問主的結果,主並不印證這件事,所以我也就沒有參加同工聚會了。當我們才到?地時弟兄姊妹確是很善意,誠意地要在青年聚會、姊妹聚會、家庭聚會,或青少年特會中有點交通服事,可是我裡頭覺得都不是,所以一一推辭,不久我們搬家?市時,教會是安排我們在彼多有一點服事,但結果發現主並不是那樣量給。後來我們又搬回?市,我倒沒有想到主非但沒有量給,甚至還禁止。我多次求問主是不是把主的話語領會錯了,懇求主一定要給我改正。但主沒有改變他對我的帶領。起先我實在不明白主為什麼這樣做,慢慢地,主叫我懂了。當我越跟隨聖靈時,越顯出主對我的量給。原來主是量給我一些暗中隱藏,以及一些不受歡迎的事奉。(原諒我現在暫不公布。)

  有一次外子鄭弟兄也頗左右為難的怪責我說:“照着你所受的栽培,以及學習的年日,應該有一點功用才是,怎麼你卻連一點用處都沒有呢?”(他是指着教會明處的事奉說的。)當時我也無言以對,因為照人看,事實確係如此,有時候,我也受到引誘,也想要有一點用處,結果主不但不稱許反而責備,只好俯首向主認罪後才被帶過去。有一天,當我們(弟兄和我)一同禱告時,我就問主說:“主阿,弟兄說我連一點用處都沒有,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奇妙,說時遲,那時快,聖靈就從裡邊一直笑出來,笑到一個地步幾乎要聖靈充滿了。此後,主就逐漸向我開啟了。

  主向我說:“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十二4、5)就如人的身體來說,不但有明顯可見的四肢五官,同時也有可能是更重要但卻終生隱藏的五臟六腑。並且人身內的臟腑之重要性較比體外的肢官有過而無不及。通常一個人招致死亡之因,常是在裡面的臟腑不行了。如果僅是外面肢官之損傷,最多不過是殘廢而已,對麼?

  所以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更安心於主所量給我的服事,也十分安息而且膏油地在暗中隱藏來事奉他。

  再者,當你越跟聖靈,你就越能摸到主所量給的事奉是那樣合適,一點都不衝突,好像別人都不合適,只有你合適。因為那是主量給你的。這樣的事奉是最膏油,最有主同在,而且也是最不引起莫須有的爭執。可惜,今天能看見這一點的到底不多,並且常給予一個極不正確的說法:“這個人屬靈,沒有身體感覺。”其實這才是最不個人屬靈,這才是最有身體感覺(只是不是團體感覺)的事奉。不過此中還有深的屬靈講究,也有甚難分辨之肉體攙雜和仇敵的假冒就是了。外行的人不懂,內行的人一看就知道了。

(三)我也不知道

  凡比較常跟侯姊妹接觸的人,總是常常聽見她說:“我也不知道。”無論你跟她交通什麼事情,或是詢問她什麼問題時,不是說她一點都不給你回答,乃是說她總要在回答之前或回答之後加上一句“我也不知道。”或同樣意思的話。

  有時候我就想,連你(侯小姐)也不知道,那麼誰才知道呢?但她還是一本正經謙謙虛虛地說,我也不知道。慢慢地,我發現了“我也不知道”這句話里有一個很大的真理,也可以說是在跟隨主的路上很重要的“秘訣”,或說“竅”也可以。事實上:

  1.若不是主願意,我們什麼都不能作。正如雅各書上說:“ ,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這也是侯姊妹經常用的一句話)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各四13┃15)再看:

  2.“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腳蹤無人知道。”(詩七十七19)“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十一33)還有“……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書三4)此外,主還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8)單就上面這些經節,就足夠給我們看見,對於臨到我們身上的人、事、物,以及環境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該如何來應付處理呢?以及我們的前途如何?我們實在無從知道。正如我們的姊妹所說的:“我也不知道。”只有“主知道。”因為“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三十一15)“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

  由於我們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我們對於一切臨到我們的人、事、物、環境,在主面前應採取一種態度,就是:凡事求問,並按着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換句話說,就是一點一點地求問主,一步一步地跟隨聖靈。這也就是箴言第三章五節所說的:“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凡事求問。同時也就是詩篇一一九篇一○五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一步一步地跟隨。還有就是按着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所以只有“我也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的人,他在主面前反而是“他最知道”,“他什麼都知道”,因為他的不知道迫着他必須求問,他什麼都不知道,逼着他什麼(凡事)都要求問,結果他最知道,因為主必指引他的路。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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