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神的容许或任凭,是在神禁止下的容许或任凭。这就彻底否定了神不救论。
人得救和不得救都在神意志之下,没有超出神意志的可能性。
为什么神对彼得和犹大同样赐予福音真道,彼得信了,而犹大不信?是彼得聪明而犹大蠢笨?还是神另有救人大法,如有效呼召,重生等,而这些救人大法只是定意施加于彼得,而定意不施加在犹大身上?错了!
神的救赎、救恩、救法,对所有人都一样,没有丝毫改变!
神爱世人,耶稣付了万人的赎价,耶稣(神)是万人的救主!你没有任何理由否定如此明确的经文。你没有任何理由说神只救一部分人,而不救另一部分人!
而是,福音降临,凡信的,得永生;不信的,罪就已经定了,因为不信耶稣。
人得救和不得救都在神意志之下!神救人,但容许人不信而下地狱,而不是神不救!!
正如: 神不愿亚当堕落(命令禁止吃),但亚当仍旧吃了堕落。这是容许性的,注意这是在禁止下的容许!即人可以这么做,但不都有益处,不都合神心意,你若是走了这条路就会命运改变! 是天堂地狱的差别。
正如:哥林多前书 - 第 10 章 第 23 节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而不是,禁止后,人连做这事都不可能,如亚当嘴被封上不能吃。所以说是容许。
你能说,神定意没有救亚当吗? 或神定意亚当堕落吗? 当然不能!
如果是在神禁止的前提下,容许人拒绝救恩,就不是神不救人了。而是神命令人信(顺服)神得救(=禁止人不信神)下,而容许人不信神了。即不信是人罪!
注意: 这里人拒绝救恩的意思,不是说人明知是得救而拒绝,而是人不信是得救而拒绝,这是因为不信福音,不信耶稣的结果。
因此人得救和不得救都在神意志之下,是禁止下的容许。
第一步:神禁止你不信神,禁止你不顺服,这对应着新约神的恩典:神用救恩让你顺服,呼召人悔改。(注:旧约对应着律法,而不是恩典)。而彼得在这一步就顺服了神! 无需下一步。
第二步,禁止下的容许。在神的救恩之下,你仍不顺服,OK, 你的罪已经SURELY定了,只需等到末日审判算账 (注:耶稣来不是审判,就更不是定罪了,而是救赎)。犹大这因为不信福音,无视救恩,才落到这一步!
圣经有迷失儿子的比喻
父寻找浪子:给我回家,禁止你流浪!
1。浪子听话,当然是听了父的话,不是听自己的话,也不是自己要回家的,是父让回家的,服从父,就是神工独作。
2。如果浪子不听话,当然是自己说了算,自己不回家,不是父不让回家,不是父不救,人罪独为也。父也只好任凭容许。
以西结书 - 第 3 章 第 18 节
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
这都是常识! 花徒们连常识都没有了,可悲啊! 偶像入脑神经病嘛!
参见
亵渎子不知道,人不得救,和神不救完全不同
神不救论再次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