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四章《雅各-滿腔激情的使徒》(James-The Apostle of Passion)(13)
撒羅米的這種請求自從雅各和約翰聽到耶穌的應許之後就在他們的腦中形成了,耶穌在太19:28節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但緊接着耶穌又說道:“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19:30)。這個寶座的應許深深吸引了雅各和約翰的注意,於是就讓它們的母親出面向耶穌祈求寶座的VIP位子。
他們已經屬於耶穌的核心三人圈,也位忝使徒之列,他們也許有種種理由堪得此榮譽稱號,那要求一下,不就唾手得來了嗎?
從撒羅米這邊來看,她也是熱衷於這個請求,而且顯然她很鼓勵她兩個兒子的野心,這也有助於我們分析他們的態度源出何處。
耶穌巧妙地提醒他們,苦難是榮耀的前奏,“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儘管耶穌多次告訴他們他要被釘十字架,他們卻並不真明白耶穌提到他受洗的真正含義,也不知道耶穌所說要他們喝杯的確切概念。
所以,就這樣以一種懵懂愚拙,盲目自大的口氣回答說,“我們能。”他們為榮譽和地位而大聲張了口,所以他們仍然渴望聽到耶穌的承諾。 相反,他向他們保證,他們確實會喝他的杯,並接受他將要受的洗禮。(在那一刻他們還無法欣賞自己剛才所自願做出的事。)但是耶穌說那個榮耀的寶座不是可以通過交易得到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太20:23)。
他們的野心造成使徒之間的衝突,因為其他使徒聽到此事便起了惱怒。誰配坐頭等寶座的問題一時成為門徒爭論的焦點,而且一直帶到了最後的晚餐上(路22:24)。
雅各要的是榮耀的冠冕;耶穌應許的是苦杯。雅各要的是權柄,耶穌應許的是做僕人;雅各要的是顯赫名聲,耶穌應許的是殉道者的身份;雅各要的是統轄權力,耶穌給了他一把劍-不是用來揮舞,而是用來為自己執刑。十四年之後,雅各成為十二使徒中第一個為着信仰被殺的。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第四章《雅各-滿腔激情的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