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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Day 12 解說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3月24日18:29:5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12 解說

眾所周知的,聖經許多部份是和先知,祭司與君王有關的。我們不是都在孩提時透過一些故事開始學習到有關以利亞、以利或大衛的故事嗎?我們不太可能把以色列和猶大國國王的名字都記下來,要把所有大祭司的名字都背下來更是困難。但是我們至少知道舊約中一些被膏立的人物。例如以利沙、耶利米和以賽亞這些先知,或亞倫、亞比亞他和撒迦利亞這些祭司,還有大衛、所羅門和約西亞這些國王。為什麼他們在聖經中這麼突出?

理由是──如同我們所見──上帝借着這個方法啟示我們,我們被造的目的,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這意味着萬物中唯有人被造為能按照上帝的思想來思想(think God’s thought after him)。還不止這樣。人也被造成為上帝的僕人來管理世界,如此,就可以在萬事上獻身於上帝的榮耀。

但什麼是按照上帝的思想來思想?這不就是先知的職份嗎?先知是傳達上帝真理的人。什麼是以上帝僕人的身份來治理呢?不就是國王的職份嗎?同樣地,把一切獻給上帝正是祭司的職份。所以,毫不誇張地說,人──他原初的狀態──實際上是要作為先知、祭司與君王的。

也許,如果人沒有墮落,這些職份對他來說會是非常自然的,以致於沒有必要將它們加以區分。或許它們也從來不會變成特殊的職份,有這些特別的名字。但是人的確墮落了,而上帝因此設立了這些特殊的職位,以便教導兩件事情。首先是墮落之人的本性有完全的罪性和無能。第二件事是我們需要這樣的救主。每當上帝在舊約時期興起一個忠心的先知、祭司或君王,祂就在啟示有一天祂將會在基督里完全地賜下救主。然而,相反地,每當有一個不忠心的先知、祭司、或君王,上帝也清楚的告訴我們,沒有一個有罪的人能達到祂完全的吩咐。每次失敗,事實上是向上帝哭求,求上帝差下那應許的彌賽亞。但是,即使是舊約中最好的先知、祭司和君王,都遠遠沒有達到這個完美的目標,他們也更增強了需要從天上差下救主的觀念。

因此,這就不那麼奇怪了,當基督真的到來,祂將自己視為──也被祂啟示的使徒所視為──應驗了所有舊約中最好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只有限地應驗了的那位。就終極的意義而言,主耶穌基督是最後的先知、最後的祭司和永遠的君王。今天我們沒有祭司,如果是指一些被指定為與其他人不一樣職份的人而言。在基督教會中,我們也沒有一個君王的世系。為什麼?因為基督是大衛最後的子孫,被差派來治理到永遠。舊約時期的這三個職份合而為一了,也就是說,在耶穌基督身上實現了,都在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

這個發展可以比成光如何被折射。我們可以把光拆開,照它原來的樣子,然後再組合起來。如果你讓太陽光通過一個三稜鏡,你能看見光譜中的各種顏色。但是如果你用另外一個有相反極性的稜鏡攔截這個光譜,這些不同的顏色又會聚合在一起。神的形象也有點像這樣。當人類墮落之後,上帝開始向人啟示祂形象應該像什麼樣子。祂乃是透過在舊約歷史中所膏立的職份來啟示。然後,當彌賽亞自己到來時,這些上帝啟示的各種“彩虹中的顏色”就在祂的身上聚合了。祂成為世界的光,是所膏立的最出類拔萃的那一位(基督)。

這就是《海德堡要理問答》在這裡所給我們的美好洞見,因為它提醒我們,我們也分享了基督的膏立。這並不是說所有的基督徒都在祂的膏立上有同樣的份量。在《約翰福音》3:34,我們被明確地告知,基督所接受的聖靈是沒有限量的。但是基督徒卻是,因為保羅說:“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弗》4:7)因此,我們看到,我們與主是有別的,而每個基督徒之間也是有別的。然而,這美好的事就是將今日的基督徒與救主來到之前的基督徒分開來的事,也是每一個信徒今天在這些職份上所共享的事。是的,這對即使是最謙卑的基督徒來說也是真的。如同主耶穌曾經說過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里最小的比他還大。”(《太》11:11)。

這個宣稱意味着什麼?這不太可能是指今天每個基督徒都比施洗約翰更敬虔或更忠心。如果我們夠誠實,我們不會為自己作如此的宣稱。不,我們的主的意思是,在救贖歷史中,已經來到一個時期,在這個時期中,我們──終於──可以與我們的救主同享這三個職份。施洗約翰無法作到這個。在舊約中,任何君王如果用任何方法介入祭司的職位,都是很嚴重的罪(見《撒上》13:1-4)。

我們在這裡不是要誇大我們目前好處的偉大。但是我們的確要提出一些提醒,我們現在擁有的是因為耶穌的工作的結果。我們在聖經中擁有上帝完全的話語。這是遠超過任何舊約先知所曾經擁有的。我們也有這個特權,能坦然進到我們天父的同在之中(《來》4:16),即使以色列的祭司也永遠無法做到。他一年只有一次能進到至聖所。只要我們想,我們可以隨時進到至聖所,只要在祂的功勞中,透過基督中保的工作。那我們君王的地位呢?在舊約時期,以色列的王治理一個小國家──以色列國。但是我們今天蒙召去治理全世界,為了上帝的榮耀和尊貴(《太》28:18-20;《羅》16:20;《林前》15:25-28)。難怪彼得說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2:9)。那是因為我們真的在基督的受膏上有分。這就是為什麼宗教改革時的基督徒經常強調唯獨基督是教會最高的元首。在祂之下,沒有任何人(例如教皇)能成為他人的主。我們都在教會的治理權上有分(想一想《太》18:15-18)。這就是為什麼宗教改革時的基督徒特別反對教會中有特殊的聖品階級這個觀念。我們相信信徒皆祭司,我們都有為彼此代求的至高特權,單單透過基督中保的工作,我們唯一至高的大祭司。

而這只是開始!在與彌賽亞聯合以及對祂的順服中,我們永遠不會停止成為先知、祭司,和君王。在永恆中我們會繼續與祂同享這些職份。能承受基督的名真是件美妙的事!基督徒這個獨特的名字,正意味着我們參與了祂的受膏!

研習題
1. 為什麼在舊約中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份會如此地突出鮮明?
2. 上帝在舊約中透過這些特殊的職份要教導我們什麼?
3. 為什麼在新約時期這些特殊的職份就停止了/
4. 比較《馬太福音》11﹕11正確和錯誤的解釋。

討論題
1. 請用一本聖經辭典找出希伯來文中與“基督”對等的詞。
2. 基督是否在一出生後就擁有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份?還是祂是在後來才接受這些職份的?《馬太福音》3:16-17在回答這些問題上有什麼重要性?
3. 在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中(《啟》2:18-29),指出信徒有君王的什麼職份?
4. 信徒在今天執行什麼先知的職份?祭司的職份?君王的職份?
5. 上帝是否足夠信任我們,給我們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的真權柄?你是否信任自己,給自己這些權柄?上帝為什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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