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可是,聖經的教導是什麼呢? 妻子與丈夫和孩子們的關係,哪個更重要呢?
我想,這個問題的問法本身,就是有限制的,好比妻子要在二者選擇比較”你顯然也意識到問題的問法本身的問題了。
聖經里沒有教導人際關係(夫婦關係,和父母關係,和孩子關係)孰輕孰重,或者說我沒看到/你也沒找出告訴孰輕孰重的經文。
你提到的離開父母夫婦合一的經文,是關於締造夫婦關係***本身的***(PER SE),好。
還有許多關於和父母關係***本身的***的經文,和孩子關係***本身的***的經文,都好。
然而,你提到關於理順各類家庭關係的秩序,那是你的秩序,看起來很美,但很遺憾,沒有聖經根據。我相信其他人也有他們各自的理順各類家庭關係的秩序。
----聖經在孰輕孰重方面並沒有教導----,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讀成聖經的意思來post喲。
我自己和神的關係是首要的最重要的,然後和各類家人的關係。這點大家都同意。
我本人理順各類家庭關係的秩序是,我和各類家人的關係(就是你看到的人際關係,比如我父母,和丈夫,和兄弟姐妹,和孩子)是:
****無法分輕重緩急地,都同等重要****。
想要區分他們誰重要,我看是中了魔鬼的圈套,你別是變相地想把“你先救我還是救你媽”搞的符合聖經吧?
和各類家人的關係,如果有衝突,那怎么半?首先不是考慮哪個關係重重要,可以犧牲哪個關係的問題,而是我和神的關係有問題了嗎?他們各自和神的關係有問題了嗎?神要我在衝突中怎麼尋求智慧?----我可以肯定這才是符合聖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