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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慈信:認信「《聖經》無誤」的意義與當今適切性-1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3月15日16:55: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認信「《聖經》無誤」的
意義與當今適切性

林慈信
中華展望
www.chinahorizon.org
2006年9月修訂

本文大綱
Ⅰ 「《聖經》無誤」當今之重要性:致異議者
Ⅱ 當今《聖經》觀巡禮
1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
2 天主教之傳統教導
3 自由派及新正統派
4 新福音派
5 後現代主義的詮釋學
Ⅲ 「《聖經》無誤」之真義
Ⅳ 「《聖經》無誤」之涵義
1 認信之責任
2 重申「命題式啟示」
3 認信「《聖經》無誤」之根據
4 接納《聖經》中所有語言
5 啟示之一貫性
6 勿誇大處境與文本之辨證關係
7 重申「真理」的正確性
Ⅴ 「《聖經》無誤」之應用
1 系統解經講道
2 系統教導
3 神學教育與再教育
4 「靈命」之重新了解
5 閱讀、思考、默想的重尋


「《聖經》中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錯,或是解《聖經》的解錯。」 ——王明道,《重生真義》,頁58-59。

「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完全拒絕。」 ——王明道,〈我們是為了信仰〉,《王明道文庫》,第七冊,頁320

「我們對《聖經》無謬之真理及從神而來的權威的完全認信及把握,乃來自聖靈內部的見證,聖靈在我們心中與神的話、透過神的話作活證。」 ——《西敏寺信仰告白》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1:5(筆者譯)。


Ⅰ 「《聖經》無誤」當今之重要性:致異議者

在廿一世紀的今天,重提「《聖經》無誤」這一似乎「過時」的教義,是否有點「開倒車」的感覺?「無誤」這詞,又給人一種「相重負面」(double negative)的印象,在神學上站得住腳嗎?強調「《聖經》無誤」的信徒、教牧、神學家們,是否都是盲目地規定,《聖經》的真義,無論文體(genre),都必需用直接字意(literal meaning)的方法去解釋?再者,「《聖經無誤》」是否西方的舶來品,帶有希臘、拉丁文化的包袱,是基督新教經院主義(Protestant Scholasticism)的產品,有礙亞洲、華人本色神學的發展?

這些疑問,都值得深思熟慮,不容忽視。為什麼在廿一世紀重提「《聖經》無誤」?有幾方面的重要考慮:

1.教會的宇宙觀與上帝觀必需建立在《聖經》基礎上,必然和世俗的宇宙觀與上帝觀
截然不同。歷代正統教會相信,上帝是真理,祂是永恆、無限、不變的神;上帝的啟示,必無任何瑕疵、錯誤、混雜。今天東、西方思想,均有把神相對化的趨勢。至少,把上帝的啟示看作是有限,有錯的。強調《聖經》的絕對真實、可靠、無謬(infallible)、無誤(inerrant),乃強調上帝的真實(true)性的一部份,或一個自然的結論。

絕對真實、無誤、聖潔、信實的上帝,具體地在人類歷史中啟示了自己,讓人可以認識,知道,進一步認識祂自己。這是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啟示觀,是構成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近代哲學,神學嘗試否定這一點﹔這些嘗試,建立在各樣世俗的歷史觀,真理觀,知識觀上。

否認「《聖經》無誤」,可能反映出人對上帝的相對化。


2. 上帝的啟示,出於祂絕對的自由及永恆計劃(eternal decree)。因此上帝自由、自主地選擇了語言(及其他媒介,如夢、異象、天使、神跡等)為祂啟示的媒介。今天教會必需維護一個信念,就是:上帝在《聖經》默示過程所選用的語言(language)及文字(words),既由上帝親自選用,其作品必然絕對真實可靠、無謬無誤。(真實無誤是指《聖經》的原本,不是指抄本。)自從語言分析哲學成為二十世紀主流學派之後,當代神學家遂強調語言之不可靠性,結果令思維、傳播、溝通都失去了可靠的根基。 此乃有損文化之建設的一種極其嚴重因素。

如何重設「語言在啟示中之足夠性」(adequacy of language in revelation),乃當今福音派的急務。


3. 有人認為,既然上帝定意要向人類啟示,賜人真理,生命,祂肯定有辦法用限的「載體」來向人啟示。無論是用先知,使徒,《聖經》( 尤其是有錯誤的抄本) ,牧師和個別的基督徒等,都是有限,甚至是有罪性的。上帝都可以用他們。我們不必在「載體」方面大作文章,強調它們的無誤。載體是肯定有誤的﹔重要的是精義,是內容,是改變生命的大能。

這種說法有幾方面需要商討。是的,上帝的確可以,也事實上用了有限的,被造的,甚至是罪人,來作他啟示的工具。不過,《聖經》是否默示,無誤,在乎上帝在《聖經》裡的宣稱。還有,《聖經》這個載體,是上帝所特別用的,有祂超自然的默示寫成。因此《聖經》的原本是無誤無謬的。上帝可以用有限的,上帝也可以 – 祂的確 – 使有限的言語成為祂超自然 (無誤) 的啟示的媒體。先知,使徒不是無罪,可是上帝的默示讓他們寫下的《聖經》無誤。上帝可以這樣作,上帝的確這樣作了。

我們根據什麼把載體和真義,信息與言語分開﹖《聖經》對自己的宣稱,包括它的內容與「載體」,都不是我們可以置之不理的。

再者,我們不能從《聖經》改變生命的果效來倒過來論證它是否無誤,和是否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是上帝的話,與《聖經》的無誤不建立在它對人的影響。


4. 今天華人神學及神學教育界面臨重大危機,若不重新在《聖經》論(doctrine of ????ure)建立穩固的信仰(神學)根基,十年、二十年之後,今天的福音派教會、神學院,會變為明天的自由派教會、神學院;前車可鑑,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1

因此,認信「《聖經》無誤」不是「過時」的教義,而正是迎合當今教會面對的信仰危機,是教會需要重申的真理。《聖經》默示及無誤是《聖經》自身的宣稱,是歷代不變的真理,也是廿一世紀極需聽到的訊息。雖然「無誤」聽上來好似是「相重負面」,不過歷代聖徒詮釋《聖經》關於神的屬性時,都常循着「負面」的進路(via negativa)。如上帝是無限的,不變的,祂的智慧是無窮盡的,祂的榮耀是空前絕後的,祂的愛是不變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等等。翻閱《約伯記》、《詩篇》、《以賽亞書》第40-66章,不難發現,從負面來形容上帝──上帝「不是」什麼,什麼──乃是《聖經》本身的用法。

《聖經》無誤並不等於解經時不顧該段經文之文體,而硬施「字面意義」解釋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雖然在承認「《聖經》無誤」的圈子裡,也包括這一類,但這並不是「《聖經》無誤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再者,批評「《聖經》無誤」為「經院主義」的包袱者,也正需了解到《聖經》中的確包括真理性的、教導性(didactic)的文體,不容我們棄之不理。不錯,東方哲學對於詩詞、寓言等比較敏感,不過東方思想也不無系統性、認知性的思想(朱熹是很好的代表)。我們必需承認,人的心靈、思維中,有理性及感性的部分。《聖經》是上帝默示給人的,上帝所默示的,有些比較直接向我們的理性說話(如《羅馬書》、《以弗所書》等),有些則比較感性(如詩歌書、耶穌講的比喻等)。兩者不能對立起來。成熟的華人神學發展,要兼顧兩方面,要承先啟後,不能感情用事,隨意批判,以致以偏蓋全。

Ⅱ 當今聖經觀巡禮

讓我們認清今天不同神學派別對《聖經》所抱之態度:

1.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他們篤信聖經無誤,並相信《聖經》是逐字默示的(verbal inspiration),也是全部默示的(plenary inspiration)。他們對聖經論本身下了不少詮釋工夫、發展其意義;這些方面我們十分認同和欣賞。不過,其中部分人士的一些宣告被其他福音派人士所拒絕,例如:(一)英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乃聖靈所默示的;(二)《聖經》中每一個字都應用字意解經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去解釋,不論文體或上下文為何。這部分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言論,並不代表所有認信「《聖經》無誤」者。


2. 天主教之傳統教導。天主教也教導《聖經》之無謬無誤。不過,他們同時也宣稱教會(大公會議)及教皇之官方教導也具無誤性及絕對權威,此權威稱為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巴刻(J. I. Packer)正確地提醒我們,「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當代神學辭典》中巴刻撰寫之〈聖經無誤〉一文,頁597)。他提醒得不錯,因這「誤解」乃建立在一個錯誤的「權威觀」上,即:《聖經》與教會有同等的權威管轄信徒之良心(power to bind the conscience)。當前,一部分福音派人士已與天主教人士合作,不過兩者之基本信仰根基截然不同,合作只可在社會道德,作先知秉行公義方面(如反對墮胎等),不可在信仰、講壇、聖禮上相交。Promise Keepers(守約者運動)在美國舉辦的大型聚會,曾邀請天主教的紅衣主教站講台,這一動向是正統福音派需留意警惕的嚴重妥協。


3. 自由派(Liberalism)及新正統派 (Neo-Orthodoxy)。十九世紀之自由派,跟着康德(Immanuel Kant),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等思想走,論到基督教信仰之真義時,認為只是人本,不是神本,是人的宗教經歷,不是上帝的直接啟示,因此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士來馬赫以來,不少《聖經》學者及神學家不信《聖經》所記載之超自然事件。包括耶穌基督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他從死里復活;亞當乃上帝親自創造的在歷史上存在的一個人等等。康德之後的思想家,不能承認上帝在宇宙中「具體」地啟示﹕「具體」乃是說,上帝的啟示是人的理性,科學等可以認識的。(這是范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在《聖經》論上特別的貢獻。)

很不幸地,今天一部分華人神學家,為了了解文化,向文化說話(這也是士來馬赫之原意及動機),十分欣賞、推崇士來馬赫,或不自覺地在思想上成為士來馬赫派人士。查士來馬赫之宇宙觀乃泛神論 – 上帝與大自然等同。他認為宗教之本質,乃人深深地意識到自己絕對倚靠宇宙中那無限的(consciousness of man’s absolute dependence on the infinite in the universe),這「無限的」可稱為上帝,也可稱自然,兩者無異。

新正統神學,以巴特(Karl Barth)為代表,受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之影響,強調人宗教經歷之主觀性(subjectivity)。並美其名,稱作「主體性」。巴特認為上帝的話(Word of God)與《聖經》是不同的;前者為人與上帝在時空中之存在相遇,乃是不能被改化為語言、思想系統的。而《聖經》則是上帝的話(啟示)之見證或記錄,是人寫的,有錯誤,不完全。不過當人讀《聖經》時,上帝可能再次與人發生存在的相遇(existential encounter),因此《聖經》在那一刻(只在那一刻)的相遇中又成了(成為)上帝的話。2

把《聖經》與超越經歷的「上帝的話」分開,聽起來很敬虔;事實上這種手法在《聖經》論這基礎性的教義上大打折扣。巴特式的《聖經》觀已被美國聯合長老會寫入1967年之信條(Confession of 1967)中;茲中譯如下:
「上帝之唯一,足夠的啟示乃道成肉身之耶穌基督,上帝的道;聖靈透過《聖經》對耶穌基督作了獨特的、權威性的見證,這見證被接受及被順服為書寫的上帝的話。《聖經》不是眾多見證中之一個見證,而是獨一無二之那見證。教會已接受了新舊約《聖經》為先知及使徒之見證;在《聖經》裡,教會聽到了上帝的話,而教會的信仰及順服,都由這話培養及管制。」3

這段信仰告白,主要描述了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聖靈對基督的見證;《聖經》被寫成書的事實;及教會順服《聖經》等歷史事實。教會「聽到」在《聖經》「里」的「上帝的話」。但信條中 – 請注意,這段的標題乃是“The Bible” — 但從不提及《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更遑論《聖經》的無誤了。這只是對一些事實的鋪陳,等於沒有宣告任何《聖經》論的信仰!這種信條,可令完全不接納《聖經》權威的激烈派,及新正統派人士,及不明事理的「好意、樂觀」的福音派人士,都同時接納。今天不少神學家的著作,就是朝着這方向走:話語聽起來正統,但同時可令信仰完全偏離正統的教會內外人士接受。

換言之,新正統(及新福音派)神學家之偏差,不僅在於他們說什麼,而更牽涉到們不提什麼﹕問題在於,他們不肯、不敢、不願意重申那些傳統、正統信仰中的要點。

華人福音派神學界人士中,近年來有不少欣賞、推介、甚至「活用」巴特(新正統派)的啟示觀的。茲舉一例說明。下面一段文字,出自一篇維護在影音世代中「文字」(讀書)的重要性的文章。「道」與文字,之間有着辨證式的,微妙的關係:

道成了肉身,上帝在地上留下了痕跡,在人世的歷史中。見證人目睹耳聞,親身摸過,爭辯過,否認過。都過去了。隨肉體之歸於塵土而煙滅。感官的接觸都過去了。還剩什麼?遺留下了痕跡,以文字留在人世的歷史中。文以載道。道,顯現於字裡行間之中,有待搜索、追尋、營造、想象、建構。一個歷程,絕非當下。直至,那日子,那時辰。

此間,還是文字!4

新正統派在華人神學界中之流行,一定導致教會及信徒的信仰主觀化,客觀的真理,命題式的啟示,逐字的點示,系統的教義,都將被棄絕。前途不堪設想。


4. 新福音派。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ism)於一九七零年代興起。美國富樂(Fuller)神學院於1940年代創辦,起初信仰非常正統,其使命乃回應人類文明的危機。但到了七零年代,其中有一部分教授(包括在德國讀博士學位,創辦人的兒子 Daniel Fuller)開始棄絕「《聖經》無誤」觀念。他們強調解經需了解其上下文及歷史文化背景,亦認信《聖經》在信仰(救恩、靈命)及生活方面乃信徒之最高權威。但在歷史(如神跡)及科學方面,按照現代學術的標準,則有不準確、不可靠、不真實的片段。

他們是如何理解《聖經》的權威呢?有人說,《聖經》整體是神所默示,但其中某些部分不是上帝默示的。另有人提出,《聖經》某些部分是上帝所默示的,所謂「正典中有正典」,但不承認全部《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5 當時富樂的Jack Rogers及其他教授,受到福音派神學家之強烈批評;後者曾於1975年在美國麻省Wenham召開特別會議。雙方(富樂教授與他們的批判者)達不成協定。具正統信仰之傳道人遂組織「國際《聖經》無誤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在十年內召開了數次大型聚會,發表了《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等文件。然後照原定計劃,十年後結束了ICBI。6 「《聖經》無誤」這一問題也影響了美南浸信會 – 全美人數最多的宗派,其最高層之領袖們經過了多年的權力鬥爭後,保守派人士總算獲得某些神學院院長要職,如「美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院長 Albert Mohler 等。

新福音派在一九九零年代,已嘗試奪取「福音派」(evangelical)這名銜,企圖將承認「《聖經》無誤」之信徒,被排擠在「福音派」門外。如Roberta Hestenes博士(著名女牧師,神學教授、大學校長)曾在《今日基督教》雜誌上,作了如下的宣稱:
我想在字意上多講一些(belabor the language a bit)。「福音派」一詞,是應用在好幾百萬位長老會、循道衛理公會、聖公會、信義宗人士身上的。我不願意用這詞在那些在主流教會外面的人。7
這是一個嶄新的定義!實在叫讀者費解。按Hestenes博士照這個定義,成千上萬的保守宗派內的人士(如播道會、宣道會、浸宣會、改革宗長老會、路德會、循理會,聖潔會等),及獨立教會(包括弟兄會,福音堂等)內的人士算是誰呢?

按照Hestenes牧師的說法來推理,那些仍舊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無誤等真理,但身居主流宗派外面的人士,若用教會歷史上曾用過的名詞,應被「打為」基要派(fundamentalists) 了!8 不過,這又何嘗不可?早在一九五零年代,巴刻在英國聖公會新派神學興起時,便着了《「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在書中作了一些澄清,若「基要派」是指相信《聖經》的默示、相信《聖經》及《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的話,那麼我們應站起來宣稱:是的,我們是「基要派」!但我們不認同「基要派」一詞同時所包含的其他涵義,如:教育程度偏低,視野狹窄,對持不同觀點的人持有偏見、對世事及當代思潮不關心、無知等!

《「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四十年後的今天讀起來,仍頗有適切性!(這本書不容易找,讀者可以考慮細讀巴刻的Truth and Power 一書。)


5. 後現代的詮釋學。邁進廿一世紀,學術界中最具影響力的詮釋理論,乃後現代主義的「解構主義」 (deconstructionism)。後現代主義欲完全擺脫傳統西方對絕對真理追尋的關懷切,稱之為 “logocentrism” (羅格斯中心主義)而棄之。後現代思想,跟隨尼采等之思想,認為宇宙沒有意義,語言本身也沒有意義,只是政治權力的工具。語言只是意識形態(ideology)。字只不過是符號(sign),它是什麼東西的符號?解構主義大師德里達(Jacques Derrida)說,字,只是人想到關於一件物體的聲音形像(acoustic image)的符號。字,只是隨意性地制定(arbitrarily assigned), 隨意地與物體連在一起的。字本身沒有什麼意義,只有某一時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才是絕對的。

後現代詮釋學否認,詮釋的目的是要掌握作者的原意。文本(text)的作者,在一旦寫完文本就已經不存在(absent),等於死了。而文本本身有無其他不變,穩固的意義呢?沒有,因為文本與讀者之間有着相互的關係,讀者們對文本賦予不同的意義,因此才產生了文本本身。故此,文本──一個有統一,穩定意義的文本──是不存在的。

後現代詮釋學不但宣稱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讀者──我自己──也不存在!因為當我讀文本時,不是我在讀,而是當代的詮釋群體(hermeneutic community)在讀,我只代表了當代的語言文化系統而已。結果,後現代詮釋學給我們的結論是: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我也不存在。如今常存的,只是語言──當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conventions);當然,語言本身也隨着時間在改變。9

這種虛無的思想,正在操縱福音派神學家及釋經學家。大多數在中文神學期刊發表的介紹後現代詮釋學的論文,都全盤照收,不加批判,10 叫華人信徒盲從最新的世俗思潮。這是一個嚴重的趨勢,華人教會需醒悟過來!

後現代主義批判現代高舉理性,乃是合理的。不過基督教內人士,在過去三百年來,不是每一個神學家都盲從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也有對現代性及唯理性主義提出批判的,如凱伯(Abraham Kuyper, 1900年前後的荷蘭首相,神學家) ,Cornelius Van Til(范泰爾,已故威斯敏斯特神學院護教學教授) ,Carl Henry (韓客爾,《神,啟示,權威》的作者,《今日

基督教》雜誌創刊編輯)11 等。當代福音派神學家,跟着世俗後現代主義走,批判基督教神學幾百年來崇尚理性(logocentrism),用不變的本體論建立神學架構,實屬不幸。其實,福音派神學應效法范泰爾,韓客爾等人,因為他們早就提出現代性(modernity)里自主的理性(the autonomous reason)乃死路一條!令人難解的是, 直到虛無主義的解構主義者批判了現代主義之後,福音派又跟着後現代的哲學與神學的尾巴走? (順便一提﹕接受巴特新正統神學,與存在主義哲學的現代主義神學家,雖自稱福音派,確很難有效地回應後現代詮釋學;一種人本思想,沒法批判另一種人本思想﹗參閱中文神學院期刊回應後現代主義的專輯。)

重建語言在啟示中的足夠性,是當代神學的急務。已有少數神學家在這方面努力,嘗試建立一種在後現代期能被人接納的全理性(validity);如Alvin Plantinga, Nicholas Wolterstoff基於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Thomas Reid而建立的non-foundationalist epistemology。在這方面,中、西神學家尚需努力!

後現代,表明五百年來的現代期已結束了,進入後現代期。歷史上曾有「黑暗時期」,修道士在黑暗時期保存、抄寫、傳遞《聖經》,把真理及文明帶到北歐;在黑暗的今天,我們極需廿一世紀的新修道士,為保存語言、啟示、合理性、及真理與知識的根基(所謂認識論)而爭戰。

廿一世紀的今天,是教會回到正統信仰的時候了!

Ⅲ 「聖經無誤」之真義

ICBI已在1978年撰寫了「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1999年李定武、呂沛淵兩位牧師把宣言重新翻譯成中文,讀者可仔細研讀。這種「信條式」的著作,華人信徒念起來可能不習慣,有時需重讀上三、五遍才能掌握其精粹。我們先複述一遍正統的《聖經》觀,然後再看「《聖經》無誤」在今天危機中應有的涵義。


1. 《聖經》宣稱,人人都認識真神,因為上帝已作了自我啟示。但是不虔不義的
人阻擋(或作「壓抑」)真理,轉而敬拜受造之物;人心中的眼睛是瞎的。不過雖然人在墮落之後已經瞎眼,可是上帝的自我啟示還是清晰的。


2. 上帝在永恆里已有預旨,要向人類啟示永生之道。祂進入了時空,用夢、異象、
天使、神跡等事件(event),也用先知、使徒等代言人說話(words) ,直接在歷史中向人啟示。上帝的啟示,不像一部份(非正統的)「《聖經》神學」派學者說,只是事件(event),不是言語(words)。上帝的「事」(作為)與「話」是相輔相成,互為詮釋的。

3. 按照上帝的美意,祂把他所啟示的(包括「事」(作為)與「話」)默示給人,
並書寫成書。這一結果寫成的書,乃上帝話語本身,不僅是上帝話語的記錄或見證。《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全部、每字都是祂所默示的。

這不表示每一次的默示,都像秘書作記錄一般(我們承認《聖經》有些部份顯然是用「默下來,dictation」方法默示的)。《聖經》不僅在每一字上都有聖靈的帶領,每一位《聖經》的作者,他的出生、背景、教育、經歷、性格、文筆、甚至情緒及遭遇,都在聖靈的掌管之下!《聖經》何嘗僅有「字」才是上帝默示的!

我們承認,默示的過程(聖靈如何吩咐人把每個字寫下來),多屬於奧秘;不過我們相信,《聖經》的書寫過程,及環繞着默示的每一項因素,都在聖靈的掌管之下,沒有一點是偶然的!


4. 聖靈所默示的《聖經》,是全無謬誤的 (infallible and inerrant)。不單在教義、生活方面,而且在歷史、科學範圍內的宣稱,也是無誤的。「《聖經》無誤」是指原本(autographs),不過當譯本準確地表達原本的意義時,我們也應當它為《聖經》,為上帝的話。(參閱《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就算我們現在找不到原本,可是,承認「《聖經》無誤」不是沒有意義的。


5. 聖靈的工作,不止於默示;祂與《聖經》同作見證,這就是《聖經》的自證或內證。
這方面是約翰加爾文(1509-1564) 在基督教神學歷史中最大的貢獻。

6. 聖靈保守初期教會,《聖經》每一卷書寫完以後,讀者立刻承認,接受它為上帝的話(上帝就是正典)。


7. 聖靈也掌管歷史,使《聖經》被保存下來,並且譯成不同的文字。


8. 聖靈按照上帝的美意,開啟人的思想,光照人心,好叫人明白《聖經》真理,降服在主基督的主權下。

照上述的《聖經》論來看,「《聖經》無誤」是基於聖靈默示《聖經》這一事實,是整個正統《聖經》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詳情細節請參閱《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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