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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介:《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引導》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6月12日06:54: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書介:《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引導》
Step by Step: Divine Guidance for Ordinary Christians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es)
By James C. Petty

作者:Raymond Cannata 牧師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ew Orleans)
誠之獲作者授權翻譯(請勿任意轉載)

“神對我一生的旨意是什麼?”作為跟從耶穌的人,我們渴望有一個清楚的答案,這也是本書討論的起點。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答案是清楚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4:3),但是要把這麼廣泛、概括性的陳述,應用在我們生活具體實際的決定時,卻是極具挑戰性的,甚至會令我們感到困惑。我們在一些重大決定,諸如與誰結婚,上什麼的大學,從事哪個行業,或者加入什麼樣的教會,如何得到神的引導呢?還有每天的閒雜瑣事,諸如選擇襯衫,打什麼領帶,在哪裡享用午餐,以及怎樣利用我的修閒時間,又怎麼說呢? 我們如何讓聖經中所顯明的神的旨意和日常生活中的決定,發生關聯呢?本書就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的。作者將本書的十八章分成四部份:神的引導的應許,認識神的引導,經歷神的引導,以及尋求神的引導。前三個部份將“引導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guidance)加以展開(11頁),而第四部分是個案研究,說明如何運用七個步驟做出明智的決定。

第一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

第一章(“神會引導我們嗎?”)討論從神而來的引導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現今世界中,做決定是很複雜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了解神的旨意絕不只是純粹的理論探討。“當我們尋求神的引導時,我們不是像個學生安穩地坐在圖書館,思索人生的重大問題……我們更像個飛行員,試着讓一架滿載乘客的商務客機着陸。對一個飛行員來說,即使是最好的飛行員,最迫切需要的是了解當時的方位、氣候、能見度,以及當地的空中交通狀況。 想到與控制塔台的通信也許不可能、不可預測、不清楚,不只是會令人感到不安,簡直就是一部恐怖電影的題材……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有可能因一個錯誤的決定而受到影響”(18頁)。家庭、職場、經濟和我們的文化道德風尚上的改變,都強調引導有其必要性。雖然已有許多基督徒領袖和作者提到這個議題(作者在他的研究中評論了三十五本有關神的引導的書),大多數人是“用非神學的方法,論及他們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的書並未提供聖經的嚴謹研究,也沒有深度觸及更廣的神學原則。”(26頁)。作者顯然有意填補此神學空白,且不忘同時處理這些實際的問題。

第二章提到“神如何引導我們?”並比較“關於神如何引導我們的三個主要學派”(29頁)。
20世紀最普遍的觀點認為:“神對每個基督徒的人生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計劃。神的引導就包括認清那個計劃”(29頁)。這個計劃是通過仔細觀察“環境、屬靈的感動、內在的聲音、個人心思的平安,以及他人之勸戒的組合”(30)來辨識的。雖然神主權的旨意必然包括我們生活的細節,這個觀點的提倡者“嵌入一個隱藏的前提——如果有這樣的計劃,神要我們知道它,也會啟示給那些尋求的人,[而且]神對每個人生命中主權的計劃,是為了給個人作為引導的來源與模式”(30-31頁)。我們可以知道這個計劃,如果“我們的日常生活狀況……與內在聖靈的感動以及神的話一致的話” (31頁,引述F. B. 邁爾)。

第二個觀點,“傳統靈恩派觀點”,與第一個觀點類似,但主張“神直接、口頭地與個人、家庭和教會對話,讓他們知道祂對他們的計劃”(32頁)。

相對於這些看法,第三種觀點被稱為“智慧的觀點”(33頁)。此觀點認為“雖然神對每個基督徒有一個獨特的計劃,但這個計劃是絕對隱密的”,而且“神的引導與辨識這個隱密的計劃,並且用它來作出決定無關。”(33頁)。這個智慧的觀點主張,神給我們對事物的洞察力(insight),好讓我們用神啟發的智慧來作決定。

第三章(“神的引導與神的應許”),作者問到:“創造天地的全能上帝,真的應許為祂的被造物提供引導嗎?(37頁)。他提醒我們:“我們的宇宙如此浩瀚,每個銀河系(許多都含有億萬的星球)只相當於地球上的一粒沙土”(38頁)如此浩瀚宇宙的創造者,怎麼可能會關心我們生活中的閒雜瑣事呢?

然而,聖經的回答(詩篇8:3 - 4)是:神的確眷顧我們!並且神的確為我們提供個人的引導。作者在這裡很小心去避免二個極端。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像異教徒一樣,“神化”神的旨意。然而,作者強調,“神不只是啟示祂一般性的心意,然後隨我們自然與其聯結,或實用性地計算最有益的結果”(41頁)。神的確會親自為信徒提供引導。第三章的其餘部分,暫時迴避討論神在這方面是怎麼做的,而是集中討論聖經怎樣描述神在救贖歷史各個不同的階段(猶太民族的祖先,律法之下,詩篇和先知書,福音書中,和五旬節以後),如何引導和帶領祂的子民。在本章的結尾處,作者對羅馬書12:2作了一個簡短的評論,作者暗示這是他要走的方向: “了解神的旨意是心意更新變化的結果……神的確對我們維持一個觀點,就是要去察驗和分辨神的旨意。這種知識不是幸運簽餅,而是一種教育(48-49頁)。

第二部分: 認識神的引導

“神的引導和神的計劃”是第四章的標題,它對準聖經上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
作者引用古典改革宗神學對神的旨意的兩個面向的區分:神的計劃──或祂“預旨的旨意”(decretive will),與神的誡命──或祂“告誡的旨意”(preceptive will)(56頁,參考查爾斯•賀治)。聖經常常使用 “神的旨意”這個詞,提到祂主權的計劃。涵蓋的經文包括弗 1:5, 11;雅4:15;羅15:32;與彼前 3:17。對信徒而言,神的主權的真理是令人鼓舞的,因為它向我們保證:(1)“神確實對你的生命中有一個特定的計劃,(2)你人生的每個事件和選擇,都不可抗拒地、且主權地在每個細節中實現出來(59頁),也就是說,你不可能錯過它! “對在基督里的人來說,只有一個計劃,就是計劃A”(59)。沒有計劃B。作者考察了聖經對神的主權的教導,論證神對環境(太10:29 – 31;創50:20)、好人,義人、歹人和政客(箴21:1;羅 9:17;徒2:23),以及救恩與審判(弗 1:5;約15:16;約6:37, 39;羅8:28-30)的掌管。

在整個考察中,他謹慎提醒我們神的主權的真理,在信徒的生命中應如何起到謙卑和敬拜的作用,而不是要給我們一個不負責任的藉口。他也主張,神的知識是參透一切的, “這種未來的知識,為了我們自己的好處,並沒有給予我們……這些資訊會傷害我們。我們無法處理這麼毒的東西(71頁)。 我們不可能在下決定前認清不可測的神的主權計劃,我們也不應該嘗試。 我們必須作的,反而是“努力找出適用於我們處境的聖經原則”(75-76頁)。我們必須搜集做出智慧決定的必要資訊,然後作出決定;此決定會被我們對神的眷護的認識所強化。神的眷護就像“我們作決定的護欄。我們在巨大的生活中奔馳,經常要面對各種轉折與崎嶇。然而,我們可以有信心,神已經為我們設立了生活的界限。儘管我們會面對許多危險,也會做出許多愚蠢的決定,祂還是會用祂的雙手,小心地托住我們。 要到天上,我們才會知道,我們有多少次碰撞到神計劃的護欄,也被祂恩典的心意所保護。”(77頁)。

聖經也使用“神的旨意”來指神的誡命。因此,第五章談論“神的引導和神的道”。神的道德旨意已經啟示在聖經中,期望我們遵行。作者引用了許多經文,包括帖前4:3;彼前2:15, 太6:10,與約4:34。他強調聖經的全備性,說到:“祂的道(聖經)是完全的,充分的,好讓神的每個兒女完全有能力,完成他們的信仰與生活(88頁)。為回答那些主張“在聖經之外(並不與聖經有矛盾),神透過一些諸如生動的影像、異夢、特殊的環境,以及主觀的平安感,啟示祂的具體旨意” 的人(90頁),作者論證到,這些“是神的眷護的工作,而不是祂旨意的啟示”。“雖然他們本身不構成神的引導, 但它們提供神的引導的處境”(90頁)。惟獨聖經才啟示了神的旨意的準則。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新的啟示,而是將神在聖經所啟示的祂的旨意,應用在我們自己具體生活情境的智慧。

第六章 察驗“神的引導和‘神對個人的旨意’”。此概念在一般基督徒的教導上,是被當作“‘神完美的旨意’或‘神旨意的中心’或‘神特定的旨意’”(96頁)。如果神的道德旨意被視為一個圓靶,“神對個人的旨意則被視為圓靶的中心。那是我們在神的引導所要發現(擊中)的“旨意”。如果我們偏離圓靶的正中,但仍擊中圓靶的目標區域,我們並沒有犯罪──但是我們錯過了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最好的”(97頁)。

作者堅定地認為這個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並且對此提出許多質疑,它至少驅使信徒遠離聖經,而去追求難以捉摸的中心。有些人訴諸於布置“‘羊毛’(士6:36 - 40)作為神化神旨意的手段”(101頁),或“倚靠預感、印象、環境、直覺的感覺、打開的門,和其它不可靠的方法,來辨識神的旨意”(102頁)。所有這些錯誤的道路,會使我們不再在我們的生活中,智慧地應用聖經。

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神所啟示的旨意上,包括“所禁止的事的範圍”──在各種情況下,所有的罪都必須“禁戒”,以及“神積極之誡命的應用範圍”──這需要智慧和辨識力,以理出優先順序(103頁)。本章繼續考量必須應用神啟示的旨意的五個生活領域──金錢、才能、時間、婚姻和飲食,以及報酬,作者引用大量的經文,如林後8-9章,羅12:3 - 8,彼前4:10 - 12,弗5;15-18,林前7章,羅14,以及林前8-9章。

本章通過回顧耶穌最基本的誡命 “彼此相愛”的純一性,以及為什麼“人生的全部是這個誡命的外顯”來總結(116頁)。雖然有些信徒,也許在一開始會對這種缺乏針對性的看法感到失望,他們更喜歡直接了當,要神在和誰結婚,從事什麼職業,等等,給他們直接的引導,然而,作者向我們保證,“神渴望在這些事情上引導我們……是透過幫助我們建立與基督、祂的旨意,祂的國度的聯繫”。他也提醒我們,“如果我們不了解這種聯繫與我們生活處境的相關性,我們就還未真正地了解我們的處境[以及]我們大概還未準備好接受任何其它的‘引導’”(116頁)。

第七章(“神的引導和基督徒的自由”)把討論加以延伸,考量另一個領域,是我們必須把神啟示的旨意加以應用的──基督徒的自由。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情況是屬於這個範圍呢?是靠遵循“排除的過程”。如果聖經沒有禁止一個決定,也不受聖經智慧性應用的管制(關繫到神積極的誡命), “那麼,我們就知道它屬於一個更大的決策範圍,所有的選擇在神的眼中是看為好的、合理的、正確的。”“在這個區域中,神給我們很大的自由,讓我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安排我們的生活”(122)。這應該讓信徒從“確定他們所做的每個選擇是‘照着神的旨意’,這個以恐懼所驅動的需要”中得到釋放。那態度本身是不合乎神的旨意的!”(124頁)。

在這個基督徒自由的範圍內,我們可以確信,神會以祂的眷護來幫助我們──“我們可以稱之為引導,小寫的引導,不是神的引導”(126頁)。但除了在動機的範圍內,所談到的聖經的引導之外(例如:林前10:31),在這些問題上的決定,要留待信徒自己的選擇。

第三部分:經歷神的引導

第八章 “神的引導與神的智慧”,通過再一次重申“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屬靈的辨識力(discernment)是認識神對我們的生命,及特定處境之旨意的關鍵……本書的目的是要指出,我們對神的引導的需要,聖經對此的回答,會歸結到一個涵義非常豐富的字:‘智慧’”(135頁) 。為了表明聖經對此論點清楚的依據,作者思考“新約中五個關鍵的章節,是教導我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的(136) :歌羅西書1:9 - 10,腓利比書1:9 - 11,羅馬書12:1 - 2,以弗所書5:15 - 17,以及雅各書1:5 - 7。

作者將智慧定義為:“明白神的誡命,並且把神的誡命應用在各種處境,以及人身上的道德技巧” (144頁)。從神而來的智慧“比所有預言或直接默示的啟示,更加地神奇和超自然”,因為,在賜人智慧時,“神用祂的優先順序,祂的敏感、祂的工作事項,和祂的愛,逐漸地更新變化罪人的思維,好讓我們能像他自己一樣來思想”(149頁),這種智慧的方式,遠比其他嘗試辯明神旨意的方法,更為優越。作者認為其它的方法不僅有誤,而且是有害的。實際上,“有些人說神是以心裡的感動,活潑的想法,內在的聲音、異夢,不尋常的環境,以及‘羊毛法’來引導他們,已經將聖經一再強調的,要我們獲取神的智慧和辨識力的需要,排擠在外”(152頁)。

第九章(“經歷神的引導”)換個實用的角度,提出“六種堪稱為神的引導的經歷”(155頁)。 “首先,聖靈借着把我們的心專注在以具體的行動,來關愛和事奉特定的人,來引導我們”(155頁)。 “其次,神通過幫助我們辨識優先順序引導我們”(157頁)。“神透過屬靈的辨識力來引導我們的第三種個方式,是透過道德和屬靈的悟性”(158頁)。“神給人屬靈辨識力的第四種方式是幫助我們知道該說些什麼”(161頁)。“第五,我們可以借着‘靠聖靈帶領’經歷神的引導(162頁)。 “第六種與神的引導相關的,是圍繞在神學家所稱的‘聖靈內在的見證’”(163頁)。作者從聖經中展開這些觀點,並提供有用的例證和應用。

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在第十章 “神的眷護:神引導的左手”再度被提出。本章是有用的,不僅在重新強調神的主權對生活事物的掌管,而且特別在幫助信徒找出在神眷護的範圍中,更多的影響我們決策的主觀因素上,有很大的助益,而這些主觀因素要受聖經中神啟示的旨意所衡量。 “本着智慧尋求神的引導的方法──而不是設法保護我們的生活免受印象、預感、異夢和環境的影響──允許我們充分地享受它們。 我們使用它們作為神對我們的眷護,而不作為啟示或屬靈的引導。關鍵的差異是不把它們作為神引導的手段。它們應該被作為它們本來所是的來看待,即:神眷護的工作”(173-174頁)。換句話說,異常的情境、個人的感覺、印象和異夢,既不應該盲目跟從,也不該完全忽視。相反地, “我們應該衡量這些材料,正如我們也會衡量任何從朋友,新聞報告或者一通電話,所得來的想法一樣。”(174頁)並且我們衡量一切的標準是神在祂的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

如果神是透過智慧的方式引導我們,我們應該關心的下一步便是“如何變得有智慧”(第十一章)。得到智慧的過程,神為我們規劃了五個步驟。“要變得有智慧,我們必須:(1)認識神,被祂改造, (2)立志越來越分別為聖給神,(3)殷勤、持之以恆地尋求智慧,(4)從智慧人那裡學習,並且(5)參與神要我們每天不斷要作的決定”(186頁)。這些步驟主要是從箴言書中發展出來的,與此同時,也與耶穌基督的智慧息息相關(林前 1:30;西 2:2)。

第四部分:尋求神的引導

本書的第四部分闡述了“合乎聖經決策的七要素”,是用一個“案例研究,Don和Glenda的故事,舉例說明在特定、真實的生活情境中如何作出智慧的決定”(187頁)。此案例研究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但也包含從其它真實案件而來的元素,以涵蓋更廣的議題,而這些議題是來自真實生活中的決定。”(187頁)這個過程的第一步是“分別為聖”(第十二章)。簡而言之,“要讓神引導,我們必須屬於神”(193頁)。本章從反思羅12:1 - 2開始。“獻上自己,是指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的動機和目標,而是用神給我們的新的志向與生活方式,來取代舊的(193頁)。這意味着神的國必須成為我們作決定時最優先的考量(太6::33),而不是自我實現。當我們把我們的信仰和動機交託給主,我們就被更新變化,而能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第二步是搜集“資訊”(第十三章)。作者提供聖經中“搜集資訊”的例子,並且囑咐我們要“親眼目睹那個我們必須信靠神,做出決定的情境”(201頁)。這不僅牽涉到認識自己(Romans 12:3),也牽涉到“找出關鍵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任何特定情境下,都是需要回答的(202頁)。然後是第三步:“祈求”(第十四章)。 “在聖經中,聖靈清楚地顯明,我們受邀向神呼求祂的的引導”(213頁)。對用智慧的方法做決定的思路來說,禱告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智慧和洞察力不會因我們發命令就會到來”(216)。雖然禱告得到回應,是禱告最主要的好處,但當我們禱告時,可以得到透視,培養堅忍的心,並在創意上成長 。“神的參與常常會驅除眼光狹隘的障礙,是由[我們的]恐懼所產生的”(216頁)

“諮詢”(第十五章)或參考他人的意見是下一個步驟。作者引用箴言的許多經節,來說明尋求諮詢的重要性,並且說明這個模式如何延續到新約使徒和初期信徒的生活中。雖然在我們的文化中,男人對拒絕參考他人的意見,是很普遍的,但是我們還是需要他人的忠告。“如果我們要對我們做的決定有信心,我們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大多數愚蠢的決定,在愚蠢的人看來,都是“很清楚的”,並且,“在一些令我們困惑的決定上,我們也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我們自己都還不清楚”(223頁)。

諮詢必須和默想神的話(第十六章)一起配合,對默想神的話的人,神的應許是亨通(書1:8-9)。我們不應該把默想誤認為是憂慮或對情境的幻想,也不該“停滯在默想或決定的思考階段,猶豫再三,遲遲沒有結論”(233頁)。然而,要做出明智的決定,仔細考量是基本的步驟,除非是緊急狀況,我們沒有時間默想。在那些情況下,“我們的準備和默想必須事先完成,或者就乾脆不要。”(231頁)。

第六步是“下決定”(第十七章)。我們可能在感覺還沒準備好的時候,就因時間所限,被迫要作決定。而“作決定有可能使我們冒犯錯的風險,然而,每當我們讓這個想法控制我們的順服時,我們就是在事奉自已,而不是在事奉神”(241頁)。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就應該魯莽行事── “僅僅為了下決定而做出棘手的決定,並沒有什麼好處”(242頁)。而且,“當一個決定還不是很成熟,且神已在此事上給我們額外的時間,我們就必須學習耐心地等待,並尋求關鍵的智慧或資訊” (242頁)。第十八章(標題是“期望”)問到:“做為基督徒,我們對我們所作的決定能有什麼期望?”(251)。首先,我們可以確信,“神的眷護使萬事(包括我們的決定)互相效力”(251頁)。如果我們用禱告的心,使我們自己能與神國度的工作保持一致,我們也能確信,我們的生命會結出榮耀神的果子。Don和Glenda的故事進展,貫穿在這七章的下半當中,以實際而有趣的細節,給我們很好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如何應用這些原則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本書結尾有一個有用的附錄,評估我們的優先順序。

這是我讀的“改變生命的對策”系列的第五本書,由基督徒輔導和教育基金會的人員所寫。如同這系列其它的書一樣,《按部就班》這本書同時富含教義與實際的幫助──這種腳踏實地的教牧神學,是今日教會迫切需要的。到目前為止我讀過的有關引導方面的書,它無疑是最好的。在這個主題上,很難想象能找到比它更平衡的處理。我熱烈地把這本優秀的書籍推薦給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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