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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 創世記共分為三段
送交者: theson 2009年03月15日22:36:5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卷書原來的標題是『起初。』七十士譯本,就是舊約的希臘文譯本,所採用的創 世記標題是一個拉丁字,意思是『出生,』『起源。』創世記產生每件事物,起始 每件事物。創世記這卷書包含一切神聖真理的種子。整本聖經的一切神聖真理,都 在本書撒下種子。 創世記共分為三段。一、二章是第一段,三至十一章是第二段,十二至五十章是第 三段。每一段都開始於一個名字。第一和第三段的名字是美妙的,第二段的名字卻 不美妙。第一段是『神,』第二段是『蛇,』第三段是『耶和華。』神創造,蛇敗 壞,耶和華呼召。 神創造了甚麼?神創造了諸天和地,但這並不是一切。最終神創造了人,因為諸天 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人是為著神。在神創造之後,那狡猾者,就是蛇,爬進 來敗壞。它的確敗壞了神的創造。它的敗壞開始於背叛,也結束於背叛。十一章揭 示墮落族類的背叛到了極點,那是無可救藥了。然而,因著耶和華來呼召亞伯拉罕, 另起了一個頭而有了指望。阿利路亞!神創造,蛇敗壞,但是耶和華呼召。 前二章明顯是神創造的記錄。然後,在接著的四十八章,我們看到八大人物的傳記: 亞當、亞伯、以諾和挪亞,這四位是一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這四位 是另一組。每一組屬於一個族類。頭四個人屬於亞當族類,後四個人屬於亞伯拉罕 族類。在創世記里有兩個祖先:亞當是受造族類的祖先,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祖 先。 你屬於受造族類或是蒙召族類?所有蒙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拉太三章告 訴我們,凡信耶穌基督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29。)阿利路亞!我們從 前是受造的,但現今我們是蒙召的。林前一章二十四節說,對那蒙召的,基督總是 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我們不再是受造的族類,乃永遠是蒙召的族類,蒙召來有分 於並享受基督。 創世記的中心思想乃是:基督是墮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神要藉基督使墮落的人成 就他的定旨。我們一旦對創世記有了真實且透徹的了解,就能看見它陳明基督是墮 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藉著基督神要使墮落的人完成他的定旨。 創世記乃是以基督為中心,而基督乃是他從墮落中所恢復之人的生命。這卷書為甚 麼在頭二章給我們這樣一個創造的記錄?又為甚麼在接著的四十八章里給我們八個 人物的傳記?我們需要更深的領會。頭二章看起來是創造的記錄,但這是表面的, 它根本的思想乃是以生命為中心。這兩章聖經是生命的記錄。這兩章太簡單,太簡 略了,並沒有充分記載創造的事。神無意使這兩章作為創造的記錄,神乃是使它作 為生命的啟示。 我們細讀這兩章,首先,它題到神創造宇宙,而那個宇宙被敗壞了,變成空虛荒廢, 滿了黑暗,然後神的靈來覆翼,為要產生生命。緊接著生命的靈,光來了,也是為 了產生生命。以後用空氣分開死水,又使陸地從死水中露出來。旱地露出是為著產 生生命,於是各樣植物的生命產生了。然後是水中動物的生命,空中動物的生命, 以及地上動物的生命,最後是人的生命。接著人的生命,就是由生命樹所表明的神 的生命。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嚴格的說,這兩章聖經並不是創造的記錄,乃是生命 的記錄。 那八個人物的傳記又如何?我們若再細讀創世記,我們會覺得驚奇,這些傳記很少 說到這些人的工作,所記載的大部分是他們的生命,他們的生活,以及他們與神同 在的道路。聖經沒有怎麼說到亞當作了甚麼,但它的確說到他活了多久-九百三十年。 我們若寫亞當的傳記,可能需要幾百頁的篇幅說到他的工作和他所作的一切。但創 世記只告訴我們,亞當如何行在神面前。 再看亞伯、以諾;創世記只說以諾與神同行,最終被神取去。這真是美妙。我真盼 望我也是這樣一個人,不作甚麼,也不是甚麼,只是與神同行,直到一日我被提與 他同在。 也許你要問,挪亞不是有所作為麼?不錯,他作了一些事,但不是照他自己,也不 是為他自己。他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照神的啟示,也是為著神的旨意。我們繼續 來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也很難看出亞伯拉罕作了甚麼了不起的工作, 以撒和雅各也是一樣。雅各的兒子約瑟好像是作了些事,但我們若認識聖經的記載, 就會領會約瑟的工作乃是雅各生命掌權的部分。約瑟是像君王一樣掌權。 嚴格的說,創世記既不是記載創造的書,也不是記載人物的傳記,它乃是一本生命 的書。神用創造的記載表明生命的事。神用八個人物的傳記表明他何等需要生命來 成全他的定旨。在本書,最後一個人生是雅各的一生,他最後稱為以色列,神的王 子。 這就是神的心意-要得著一個以色列。我們都需要被帶到一個地步,使神認為 我們是他的以色列。這完全是一件生命的事。因此,創世記是以生命為中心,這生 命就是基督。 神的心願和目的(一1~二3) 神的創造不只成全他的心願,達成他的目的,也啟示他在宇宙中的心願,顯明他在 永遠里的目的。我們所作的事都表達我們的願望。雖然我們沒有說多少話,但我們 所作的事就顯明我們的目的。神創造諸天,創造地連同其上的萬物,到末了又照著 他的形像造人,並給人權柄管理一切受造之物,他必定有個目的。藉著他的創造, 我們能看出神有一個願望和目的。 神原始的創造( 一1) 動機:按照以弗所一章五節和九節的話,神原始創造的動機是他的願望和喜悅。神 完成他原始的創造,是為著成全他的願望並滿足他的喜悅。他願意也喜愛創造,因 此他作了這事,為要叫自己喜悅。 目的:神的目的有兩面。第一,神在他創造里的目的乃是要榮耀他的兒子。(西一 15~19。)雖然在創世記里,我們找不出神的兒子這辭或基督這名,但我們從羅馬 五章十四節得知,亞當是基督的豫像。亞當是照神形像造的,他是基督的豫表。在 亞當身上我們能看到一些基督的事。神在他創造里的目的是要榮耀他的兒子,耶穌 基督。 第二,創造乃是顯明神自己。藉著諸天與地,我們能對神有所認識;藉著人,我們 也能對神有所看見。神在人身上,特別藉著他的兒子基督,得著了顯明。基督是神 的具體表現。(西二9。)當基督在神造物中的人身上得著榮耀時,神也得了顯明。 神為甚麼創造諸天,他有甚麼目的?我們若好好讀聖經,就能看見諸天是為著地。 連科學家也能證實這事。許多從天上來的東西是為著地:陽光、水和空氣都是為著 地。那麼地又是為著甚麼?按聖經看,地是為著人。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神鋪 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的靈。諸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人是為著神。 神創造人作為一個團體的實體,為著盛裝他,彰顯他,並榮耀他。 根據:神創造的根據乃是神的旨意與計畫。(弗一10。)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清楚告 訴我們,萬有是因神的旨意被造的。神有一個旨意,按著這旨意他有了計畫,照著 這旨意與計畫他就創造了萬有。 憑藉: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西一15~16,來一2下)與神的話。(來十一3, 約一1~3。)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神是藉著基督創造了諸天與地,而基督是神的兒 子,也是神的話。神的兒子與神的話乃是一。 我們都必須認識,神永遠、中心的定旨完全是為著他的兒子基督。聖經說,當神創 造諸天與地,以及其他一切的項目時,他是藉著基督,也是憑著基督造的。萬有都 是藉著基督,憑著基督,並且從某種意義說,也是在基督里造的。從創造時開始, 萬有就是在基督里維繫的。基督就像輪軸,將宇宙的每一部分都維繫在一起。 希伯來一章三節說,基督用他大能的話維持、載著並推動萬有;歌羅西一章十七節 說,萬有在基督里得以維繫。表面看地是懸於虛無,其實它是被基督所維持、載著 並推動的。只要有一個行星運行稍微不當,就會發生大撞擊。但是主維持、載著並 推動一切。阿利路亞! 為甚麼基督維持、載著並推動一切?他維持、載著並推動萬有,是為著他的榮耀, 為著他的身體。諸天若是相撞,地球若是墜落,那麼我們要在那裡?基督的身體要 在那裡?我們有這樣好的地球可以生活其上,行走其上,我們也有諸天為我們效力。 當我們需要陽光時,天就打發它來。當我們需要雨水時,雨水就來了。當我們需要 空氣時,空氣就在這裡。在月球上沒有空氣,但環繞著地球有天空,在天空裡有空 氣。諸天是為著地效力,地又是為著我們,而我們在這裡是為著基督的身體,甚至 就是這身體。基督愛這身體。為著他的身體,他維持、載著並推動整個宇宙。阿利 路亞! 過程: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啟示神創造的過程。諸天和其上的天象,並其中的 天使,首先被造。地,也許還有其上一些活類,是其次受造的。我們說『也許,』 因為聖經沒有清楚的話說到這事。聖經有些記載給我們這樣的推論。約伯記三十八 章四至七節說,當神立大地根基時,星辰與天使(神的眾子)都已經在那裡了。這 證明諸天連同星辰和天使首先被造,而地是其次被造的。 (一)起初 現在我們來看第一章的第一節:『起初。』在聖經中這辭有兩種用法:第一次在創 世記一章一節,第二次在約翰一章一節。約翰一章一節所題的起初,比創世記所題 的更早。約翰所題的起初(中文番作『太初』)是指在永遠里的起初,是無始的起 初;創世記一章所啟示的起初是時間的起初。(時間開始於神的創造。)約翰是指 永遠說的,創世記是指時間說的。 (二)神創造 『起初神創造。』請注意這句的主詞『神』是複數名詞,而述語『創造』卻是單數, 這是很有趣的。難道這是說神有好幾位麼?這是神聖三一的一小粒種子。神是一, 但他是三一的。在同一章(創一26)他自稱『我們』:神說,『我們要造人。』神 是一位,但他的代名詞卻是『我們。』我們無法解釋。神是一位,卻又是三一;這 位三一神來創造。 在創世記一、二章,用了三個不同的動詞,說到神的創造和復造:『創造』(Created)、 『造作』(made)和『作成』(formed)。創造是從無生出有來。只有神能創造, 我們不能創造。我們只能造作。造作的意思是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用以產生別 的東西。神第一天並沒有創造光,第三天也沒有創造地,因為光已經有了,而地是 淹埋在深水之下。第一天神沒有創造,但是他『吩咐。』『神說「要有光,」就有 了光。』第三天神吩咐埋在水裡的地露出來,那不是創造的舉動,乃是造作的舉動。 然後,神為人造作物質的身體,那就是『作成。』神是用麈土作成一個人。 神的創造是在第一節,神的復造是從第三節開始。不是說神造作諸天,也不是說神 作成地;乃是說『神創造諸天和地。』 (三)創造證明神的存在 受造之物表明神的榮耀,證明有神。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 十九1~2。)雖然神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看不見的,但藉著受造之物就能曉 得,叫人無法推諉。(羅一20。)看看神的創造,我們怎能說沒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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