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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彩虹、窺真相 (一)
送交者: hebai 2009年06月09日13:25:2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先看一段對話的粗線條(為系統起見刪除了些旁枝):

聽從天國福音的:“神的話就在你口中,就在你心裡,是你可以遵行,才是在心裡相信”

beiqian:“十誡的第一條,你認為人能做的到嗎?”

hebai:“根據路加福音,能!”

聽從天國福音的:“路加的記載是真實的”

beiqian:“他們,他們的先人以及他們的老祖宗亞倫都是自己成為祭司的嗎?”

這輪對話中的第一個問題是beiqian同網提出的:“十誡的第一條,你認為人能做的到嗎?”。在他心裡,答案應該是否定的。然後hebai引入《路加福音》裡的話反證:“撒加利亞與伊麗莎白兩口子‘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再然後聽從天國福音的同網重複加重了hebai的反證。於是乎,引來beiqian同網下面一大段話:

“他們,他們的先人以及他們的老祖宗亞倫都是自己成為祭司的嗎?

這些人都是他們自己能在神面前稱義的嗎?

請再仔細讀一下路加福音第一章,讀一下那馬利亞頌和撒加利亞頌吧!沒有神的揀選和命定,沒有神的憐憫,沒有神的拯救,沒有神的祝福,他們能夠稱義嗎?

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反反覆覆地講人是如何的墮落,如何的受神的咒詛,如何的遭神的懲罰,然而人還是如何的墮落而不可救藥,以至於神要用他的獨生子的死來為人贖罪,來拯救神所創的人。

誰不知道要做好人,我們從小就被父母老師等等的人教導要做好人,做好事,要有道德,要有教養,這些話我們聽的還少嗎?聖經是說,人要遵行神頒布的律法,但這不是根本的。根本的是人要有神的救贖。

請讀一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吧,看看神是怎樣講的:‘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再看看這三十六章整個的一段預言中,神用了多少個‘必’字。請再看看神是如何揀選的亞伯拉罕的吧!在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中,神又用了多少個‘必’字。沒有這些個‘必’字,亞伯拉罕能做什麼?從而想一想我們人能做什麼,除了心硬背離神,什麼也做不了。

我們做人做的如此失敗,失敗的如此的悽慘,以至於神必須要為人動一次劇烈的手術:從人的肉體中除掉石心,放一個新心來取代舊的石心,然後再把祂的靈放在人的裡面,做一個根本的改變。如此人才能回應上帝,實踐神把人創造到這個世界的目的。除此以外,奢談守律法是無用的。”

一個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問題:十誡的第一條有無人能做的到,被因信稱義的人這麼一搞,變成了既複雜又空洞的教條。甭管撒加利亞兩口子是怎麼稱的義,《路加福音》板板釘釘地說他們“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當然就包括在此之前已經頒布過了的十誡之第一條(至於那第二大的誡命“愛人如己”,還沒有頒布,咱們暫且不提),這就確定地回答了最初的問題。而提問的人不僅不願意承認原來的問題已經有了來自聖經的答案,反而偏離問題去搬來另外一大堆道理。這就是基督徒,與其他人一樣,作為被上帝所拋棄的人類的一員,永遠不會去正面自己的問題,拉拉雜雜、打打殺殺,自以為找到了,其實什麼也沒找到。自以為自己有道理,其實道理在哪兒都不曉得。

再重複一下:無論撒加利亞的義是從哪兒來的,他兩口子根據《路加福音》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包括十誡第一條。原問得到了正面的解答。這就駁斥了基督徒“十誡(以及其它誡命)是用來知罪的,不是要去遵守的”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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