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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隆文:巴特"神是神"的观念
送交者: 杨爱程 2010年07月30日14:13:5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巴特"神是神"的观念

--神学问题思考(21)

哈隆文(首刊于《真理报》加西版20108月号,www.truth-monthly.com)

 

巴特的"神是神"的观念是他在《罗马书释义》(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一书第二版中多次使用的一个短语。这个短语是一个同义反复(tautology),它好象是对神的定义所作的神学解释,但又不是解释,因为它并没有揭示神的定义的内涵,人们不可能从这个短语中得到任何有关神的知识。

 

巴特原来是自由神学家士来马赫的崇拜者,他在早年作牧师的时候,在讲台上所讲的道大都受自由神学的影响。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他的《罗马书释义》第二版问世的时候,人们发现巴特有了一个大转弯,他已经从自由神学跳到人们所说的"极端的加尔文主义"上去,他不但公开反对士来马赫的"感觉神学",反对士来马赫的主张:人可以借助于与生俱来的"神意识"在自己身上发现神。而且,巴特提出"神是神"的观念,表示他已经和自由神学划清界限。

 

巴特"神是神"的观念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从他的著作中得到以下的解释:

(1) 巴特的"神是神"的观念,是表示神与人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他引用丹麦哲学家祁克果(Kierkegaard) 的话说:神与人有"本质的差别""神在天上,而你在地上"。用中国的成语来说,就是神与人之间有"天壤之别"。并且我们可以从他的话想象到,天地从来不可能会合的,天地之间的差别没有办法消灭,天和地的距离也不可能缩短。所以,如果用祁克果的话来形容神与人的关系,其结果不但会使人感觉到神与人之间有不可缩短的距离,而且也会使寻求神的人觉得没有得救的盼望。巴特同意这种极端的立场,他说:"这是神与人的关系,也是人与神的关系,对我来说,这是圣经的主题,也是哲学的主题。"

 

不错,这看来是黑格尔哲学辩证法的主题。因为黑格尔的辩证法主张矛盾双方的对立性是绝对的,用这样的辩证法来形容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变成神与人之间的对立性是绝对的。但是,这是哲学与神学混杂产生的结论,绝不是圣经的主题。对于这种对立性,巴特又解释说:"神和人及人所做的事有本质的差别。对神来说,祂一定和我们所命名的,所经历的,所感觉的,或者我们所崇拜的不一致。"所以,他认为神和人之间的对立性发展到了一种程度,甚至连人认识神也是不可能的,所有出于人的看法、经历、认识,不管是不是从神的启示来的,都是和神"不一致"的。巴特还解释说:"神的''YES),在我们成了'不是'(NO);神的'不是',在我们成了''。神是首先的,人是第末的,结果是,神是'未知的',神不是人已知的神,祂是主,是创造主,是救赎主,--是活的神。"对巴特来说,迄今为止人所认识的神都不是他所说的神,神是"未知的",或者说神是人不可知的。

巴特是把神从主观感觉的"神意识"中排除,而放在与人绝对对立的客观当中,这就是新正统神学的起点,也是巴特全部新正统神学的根基。值得注意的是,巴特这种神人绝对分离的思想,绝不是像加尔文主义一样在强调神的至高至上,而是强调神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立性,他眼中的神是孤立的客体,是抽象的超越世俗的客体,神与人不发生任何关联,成了一种绝对不兼容的关系。所以,不少人管巴特的神学叫"辩证神学",并且因为巴特把神与人的关系摆在暂时和永恒这种不可调和的关系当中,所以又有人称巴特神学为"危机神学"

 

(2) 巴特"神是神"的另一个含义是,人不能有自己的神,人认为自己所知道的神从来就不是神。

巴特强调,神不能由人自己作主,如果有人认为神是在他那一边,那正是犯罪。他认为,这是因为人都被神放在罪人的地位上,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说自己是善的。既然人是罪人,神怎么可能和他站在一边让他知道呢?

 

巴特是想从罪人的地位,来解释为什么人不能认识神。乍看起来,巴特的话好象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使徒保罗也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2)人认识神不但受到罪的拦阻,也受到人身体和知识的局限,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同时保罗也说:"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祂的使徒和先知一样。"(弗3:2-4)

 

这能说人所知道的神从来就不是神吗?圣经虽由使徒先知撰写,但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0),"默示"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受了圣灵的感动,然后写出来他们自己的感想来,就像今天很多人受圣灵感动写出很多诗文那样;而是说,使徒先知受到圣灵的感动,写出了神让他们写的话,不是他们自己的感想。所以,圣经是神的话,不是"人的书",不是"人自己作主"。神正是要借着圣经把自己的本质和特性启示给人知道。对于基督徒来说,也可以借着圣灵所赐的"智能和启示""使你们真知道祂"。(弗1:17)难道人靠圣灵所知道的神也"不是神"吗?

 

(3) 巴特的"神是神"也表示神只能被神认识。

巴特说:"神不属于'这儿''那儿'"这意思是说,神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巴特说:"神是作为一位不可知的神被人知道。"巴特的意思并非说神把祂自己隐藏起来不被人知道,而是说只有在神向人显现的时候,人才能认识祂。那么,巴特的"显现"是不是指神的自我"启示"呢?不是的,巴特说,神的启示"像一只从彼岸射来的箭,但我们从未涉足彼岸,是箭击中了我们"。如果这样说,巴特说的启示只是一只箭,我们也只是借着箭知道神,但箭并不是神自己,因而启示给人带来的认识也只是对神的间接的认识。因而巴特说:"耶稣的启示同时也是神最大的可以想见的面纱。"

 

那么,巴特讲的"显现"是什么呢?这就又回到巴特所说的"启示要靠事件来证实",最终,巴特还是要回到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上去,这就回到了自由神学的旧巢。巴特从来没有认识圣灵在人认识神上所做的决定性的工作,好象不谈圣灵而谈"事件",不讲眼看不见的,只讲眼看得见的,讲人能证实和经历的,才能使他的神学更能显出科学性来。

 

在巴特晚年的时候,他曾在芝加哥和普林斯顿大学举办过《福音神学》的讲座(Evangelical Theology),在这个讲座中,巴特提出了"福音之神"the God of Gospel)的概念。他说"福音之神"不是孤独的神,祂不是自足和自恃的,祂不是"绝对"的神(原注:"绝对"的意思就是与一切异己的东西相分离。)巴特说:"必确信,没有'同等'比得上祂的,因为'同等'没有疑问的意味着对祂的限定,影响和定规。"巴特这里已经把"绝对"的观念修改成"独一"的观念。他接着说:"在另一方面,祂又不被祂至高权柄所束缚,虽然祂一定是那'完全的另一位'Wholly Other)。"这里巴特又把他所坚持的"绝对"观念和相对主义(不被祂至高权柄所束缚)调和在一起,我们可以看到,巴特神学观念的改变不是向着圣经真理的改变,而是他哲学观点的改变。这种从"绝对"向着"相对"的改变,恰恰是整个二十世纪神学思潮的演变史。关于这一个问题,我们在以后的讨论中还会涉及到。

 

巴特解释这种"相对"说:"福音之神能够并且实施怜悯。───如果面对着人的神是崇高的,遥远的,对人是陌生的,可以说,那是没有人性的神性,那可能是给人带来'坏消息'bad news)的神,不是带来'好消息'(good news)的神。"在巴特心中的那位绝对与人相异的神,一下子变成的"人的神"。但是,这种改变并不意味着他对自己原来立场的否定,他说,"福音之神"并不暗示着神的"一种减少""否定",而是"神自身的肯定和展示"。所以,巴特并没有离开他"神是神"的原点,只是加上了相对性的特色。

 

但是,巴特"福音之神"概念的提出,也暗示着对旧约律法的否定,他在《福音神学》中说:"神的Yes比祂的 No优越,福音比律法优越,恩典比定罪优越,生比死优越。"巴特这里所用的优越是什么意思呢?他解释说:每一组概念是不平衡的,更不能倒转过来,只能是前者比后者优越。他说的"不平衡"是讲到两者在等次和轻重上是有差别的。但是,如果我们讲到律法和福音的关系,那么我们要问是不是律法应当居于次要地位?是不是说律法比福音分量要轻呢?那么,主耶稣基督来到世上不是要成全律法吗?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我们今天不再被律法定罪,不是因为神废掉了律法,而是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因而成全了律法,是神先在十字架上定了罪案,而后人才可能靠神的恩典承受永生的应许。

 

圣经上清楚地讲到神的应许和律法的关系,说:"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又说:"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1-25)

 

律法本是为了拯救,是和神拯救的计划不能分开的,这里没有什么"不平衡"存在。当然,旧约律法对拯救罪人来说是不完美的,因为所有世人都活在罪中不能遵行律法,所以律法就要给所有人定罪,这本不是神的心意,而是因为人不能守律法造成的。

 

这就像圣经上说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来8:7)神早就预言到要立新约对世人实行拯救,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3-34)

 

所以,"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虽然从时间上说,主耶稣道成肉身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是晚于律法,但是两者都是出于神,都是显明了神公义善良纯全的旨意。如果说YesNo都是出于神,那怎么能说神的Yes比神的No优越呢?试设想,谁又能把主耶稣基督和父神分开呢?谁又能说差救主耶稣来到世上的父神是和主耶稣不同呢?我们所信的不是三一真神吗?

 

巴特的新正统神学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其中的真实思想常常被美丽的词藻和旁证博引所遮盖。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的神学体系并非在神的灵引导下产生的,而是以多种哲学作为基础的,所以,在他的神学体系中我们看不到圣经的真理光辉,看到的是扑朔迷离的哲学方法。这是现代神学的悲剧,是神学家屈从于世界思潮所带来的结果。

 

圣经上早就警告我们要谨慎,不要被"理学"(即哲学)所欺骗,而要在基督里生根建造,圣经上说:"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是照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14)哲学是靠人的思维产生的知识,没有人否定它在人文学科中所应占的地位,但是,人不能靠哲学来认识神,也不能用哲学来解释圣经真理,因为人的思维不能取代圣灵所赐的智能和启示,我们只有靠着这些圣灵所赐的智能和启示才能认识神。

 

g=ZH-�#tlHe� X� di-font-size:10.5pt;font-family:新細明體;mso-font-kerning: 0pt;mso-fareast-language:ZH-CN'>了,司机就建议我们去棉竹。感恩,看神有带,刚好顺进入二线B 灾区,所带去的需求物资竟然也刚刚好,二线那里有60 多户家庭,他们很渴望有收音机,带去的收音机也刚刚好。有一湖州的热心姐妹,下着大雨仍然住在小帐篷甘心服务,于是就把带去的大帐篷送给她,灾区现场,彼此都需要以爱和智能彼此鼓彼此建造。我们以送去物资的方式与灾民建关系,他们有物质需求,我们就给予,长期供应,断跟进,有着同一感动和盼望:为主赢得整个二线灾区百姓!

 

会中有仍然有很多工作的安排和分配,明天被差去二线支持的同工们,加油咯,让爱动、传递……,会后,弟兄们正齐心准备妥当要带去的物资。大家争分夺秒、井然有序地工作,歷歷在目,加油!明天,神掌管着,施恩悯的手必伸缩!啊,为四川灾区祷告,为中国祷告,感谢大家一直代祷,成为我们强有的后盾。

 

哈利路亚,感谢主,您的工作何等奇妙!您所开启的门有谁能关闭?愿您亲自保守带领中国的教会,愿您的旨意在神州大地通行无阻,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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