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納粹集中營生還者的見證為例。在匯集的資料當中,我選出「侯蘭德」女士(Magda Hollander-Lafon)的見證
「侯蘭德」女士被抓到奧舒維茲集中營(Auschwitz-Birkenau)
葛艾笛:我們能夠什麼都寬恕嗎?
侯蘭德:當然不行。當一個人傷了他兄弟的靈魂,取走了他的性命,寬恕是不可能的。寬恕與生命是成雙出現的。生命有多長,奇蹟誕生的可能性就有多久,只要人有幸能遇到某些人,將他喚向真性。我們無法寬恕死去的生命。只有肉身能夠感受的人,才能寬恕別人。沒有一個人能替死去的受難者寬恕別人,即使是受難者的下一代也沒有這個權利。
葛艾笛:納粹至少奪去了你的部份人生。你能夠原諒他們嗎?
侯蘭德:我從來未曾將納粹視為人來看待。在我面前,是經過設計用來摧毀、殲滅的機器。希望恩寵降臨,讓這樣的機器能夠重生,同時承認自身的責任。一旦這些機器能夠重生,承認自身需負的責任,這將是神賜的奇蹟。在紐倫堡(Nuremberg),他們申請被判無罪,對於他們自己所做的,毫無一點意識可言。他們全部躲在上級的命令下。服從命令卸除了他們的責任。日前,有個納粹跟我說︰「對我們所做的,我真的感到很後悔。」我感謝上帝,因為人性又重返回他的心中。若沒有承認錯誤,認為沒有責任或是沒有明白提出請對方原諒的請求,寬恕是不可行的,因為沒有雙方之間的關係。「一般」的寬恕,不具意義。在某些情況下,寬恕會赦免他人的殘酷、免除他人非人性的一面,但卻同時將他人悶住。赦免他人具封閉性,是因為這個措施的實行並沒有經過請求寬恕的提出。如果一個人不是經由提出請求而被原諒,他會覺得事不關己。請求被原諒,誠如我數次提及的,是雙方關係的重心,也是寬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