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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杜韓]淺說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差別
送交者: 基甸 2002年02月25日15:50: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淺說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差別

作 者: 李杜韓

轉自網易宗教板

我說此問題是顫抖着,因為我沒有資格談,無論是佛教和基督教,我都沒有資格。但是,在我這幾天上網的過程中,覺得一些朋友喜歡把佛教與基督教作諸多比較,而且對兩種的了解很間接和零碎,似是而非,所以想盡一點自己目前知道的、想到的,說出來以供各位朋友參考。不妥與誤導處,還請有識之仕斧正。我想分幾次從本體論、人性論和拯救論幾方面談談佛教與基督教的一些區別。

佛教認為這個宇宙和人生的來由是“無明”的“業力”所致,由此而形成“色”。原始的佛教把世界設為“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在此三界中有“六道”,它們各有報果,業力循環,這業力不可遏止,即使是佛也不可以,它只是無目的地“無明”狀態下運行着,形成宇宙萬物的局限和命運。這個世界沒有創造者,“無因”,虛假,緣起性空,《華嚴經 十地品》云:“三界虛亡,唯是一心作”,天界、地獄、餓鬼、梵天、最終還有人,都是不真實,即無自我的。
物的形態、性質、運動和一切有關的認識,都是人心作怪,但此“心”別有因緣,瑜珈學派有阿賴耶識一說,以為此識有派生性,一切法皆由阿賴耶識派生出來,《攝大乘論》有經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這裡的“此界”即指阿賴耶識,它本性使“一切法”(一切物質形相)作為“主體”而存在,這個“在”並不真實。世界萬物的存在皆因阿賴耶識故,此識有種子之說加以延伸,其中有兩種“種子”非常要緊,一為“本有”,一為“始有”,“本有”是與生俱來的,或者用西方哲學述語是先驗的,“始有”是後天薰染的,即人生經驗積累學習得來的。種子還有多種,“共相種子”使山川河流等於人這裡成就共識,“自相種子”使人形成個性特徵,“雜染種子”使人於世間喜歡世界之色相,“清淨種子”使人具有出世間的原因。

佛教看來,宇宙是不真實的,宇宙和人,無所謂起與止,“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中論 觀四諦品》)業力無窮,劫數難逃,劫後重生,又復一劫。
佛教還有廣為人知的“十二因緣”說、“五陰”(一譯“五蘊”)、“六根”說(一譯“六塵”)等,對人的認識能力和物質世界構成與人的主觀關係,作了許多深入揭示和詳盡解釋。
佛教極重視對“心”的闡述,“心所”“心法”說明宇宙萬物離不開人的心識心想,受、想、行,《宗鏡錄》云:“有心緣起,萬境縱然,無念憶持,纖塵不現。《楞伽經》云:‘不覺自心所現分劑。’不覺內識轉變,外現為色,但是自心所現”。萬物是不真的,是空性,所以僧肇就說:“萬馬飄鼓而不致,江河競注而不流”(《肇論》之一):你說它流,只是你觀察到感受到,你的六塵在作用,而不是江河在作用,流是你的“識”使之然,由於“識”,所以世界是差別的世界,萬物各有形相,但是世界的本性卻是不動的,不變的,就是皆為虛空。“起為世界,靜成空虛。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異同,真有為法”(《楞嚴經》卷四)人的辦法就是人的,而非物的,所以江流之流與人之識是同一,這樣可以推致無窮,宇宙萬物,小如芥子,大如須彌,都是此等報果
,一粒微塵藏盡“三千大千世界”,致小者亦致大者,這是佛教的共識,為佛教的基礎性學說。大乘還有“一念三觀”之說(見天台宗):以一切智觀空,道種智觀假,一切種智觀中。中觀是非空非有之觀,我的理解是,佛教大乘學說非不承認有物存在,而是說物的存在離不開人心的認識和感情,而人心是流轉不實的,所以這個物也是非有自性的,所謂“如霧又如電”是也。熊十力就說:

“佛家哲學,以今哲學上術語言之,不妨說為心理主義。所謂心理主義,非謂心理學,乃謂其哲學從心理學出發故。今案其說,在宇宙論方面,則攝物歸心,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是也。然心物互為緣生,剎那剎那,新新頓起,都不暫住,都無定實。”(見氏著《佛家名相通釋》)

以上說了這麼多,總概說:佛教眼中的宇宙從無明混沌中來,來也是假的來,與人主觀認知分不開,萬物離開了人的認知之心、分別之心,就是虛無的,無知無狀不知所謂的狀態。神也是人之識產生的,是“三界唯心”的結果。
當然,佛教源流廣泛,流派眾多,不同流派間的學說差別很多,很細,小乘對宇宙本體的論證在晚期已經很發達,只是最早的還比較零碎。

如何評價佛教的宇宙本體論,我在此不打算展開論述。簡單談幾點,佛教的宇宙論是自成體系的,它這套觀點基於佛教特殊的一套方法論和思維理路,得益於它一套獨特的語言系統。離開這套系統,佛教的認識觀就很難讓人接近了。因為它與西方思維根本不一樣,對世界的認識界定完全不同,與中國本土的儒、道、百家的認識論方法論也不一樣。雖然,大乘之說與道家思想多少有些相通,但兩者的世界觀還是有質的區別。佛教理論於當今世界難於普行,與它這套高深宏博而自成一格的語言認知理路有極大的聯繫,儘管佛教中有所謂佛法末期之說,也難於解除這種因為語言而帶來的理解上困難的自我困擾。
但是,佛教的認識論是非常先進和周密的。我只舉一個例子,上面談的心與物的關係,精密得很,而且佛教各家各派對“識”的闡發,總結出五花八門的豐富理論,如說一切有部對“心所”的論述就非常豐富和複雜精細,《俱舍論》就有“五位七十五法”之分,很精細。這些西方哲學在二十世紀之前,可謂望塵莫及。西方哲學認識論的區別是物質與精神的對立二元論,尤其十七十八世紀的唯物主義,對物質的存在形式與人的主觀主體性的認定上顯得浮淺絕對,此點對馬克思主義產生了負面影響。
我認為,佛教這種認識論與西方二十世紀初埃德加胡塞爾的現象學“意向性”理論競有相通之處。胡氏認為意識總是關於某物(在胡氏這時里,這個“物”包括人的內心心理的具體活動、包括信仰)的意識,意識不會自己是意識,物在意識總才是完整的某物,意識就是意向,一個意識的成立,即某物的被確認,要有“質料”“質性”“充盈”乃至“立義形式”等行為。所以,肯定某物及其性質,人的大腦已經做了無數工作。佛教的本體論已經比之早千幾年僑着這種工作,取得這種認識了!
這套認識論雖然顯得極為迷人和精密,不過在我看來並不可信。佛教對宇宙起源的解釋從現代科學的觀點並不能說對(儘管科學從本質上拒絕基督教的創世說),因為熵與大爆炸理論說明宇宙確是人一個開始的。佛教並沒有宣布自己的宇宙說具備“神”的權威,佛只是覺者,所以佛教的宇宙起源說沒有先驗的位格,由於這樣,與有始有終的現代科學相比,它的理論就顯粗製濫造了。
其次,我認為,從佛教理路上說,既然萬物皆空,心是一切,連對空的認定也要空掉,那這種對宇宙的解釋,在自證其合理的同時也被它自己證為荒謬,完全的荒謬。既然佛法無邊,為什麼承認一個起源就不墮入假象?你說自己是“真”的尺度本身就是“真”的?佛教理論不可避免地陷入無止境的懷疑與虛無之中,這樣的人生不也是苦?只要你還想這些問題,要宏揚佛教與別人討論這些問題,你的腦子中就有無休止的懷疑否定的“怪圈”在作動。這不也是一種“漏智”?
既然佛教不承認世界有一個創始成終的神,不承認有一個秩序井然的宇宙,取消了這個不變的支點,整體宇宙人生就象一團嘔吐物那樣讓人噁心,包括佛和佛法在內?這怎能說是真解脫?如果一切都是暫時的,佛也是暫時的,那佛教的立說本身也是多餘的。我這樣說可能是偏於極端,但是按照佛教的理論必然會推致這個極端,就象禪宗、淨土宗和民間的佛教偶像崇拜的出現是大乘佛教發展的必然結果。從老百姓的角度看,他們不可能普遍去到這樣高的境界,認同包括親人在內都是虛空不實的,這對中國文化簡直是滅頂之災,不可能發生,而佛的慈悲為懷,又使老百姓心儀慕之,這樣把佛像偶像化。無神變成有神是人的自然感情的流露,這種東西是對無神論的大諷刺,到底人性的“業力”是不可抗拒。佛法的寂滅說到底是佛教自身造成的結果,因為這套精密迷人的理論
認知,對於生命的解脫畢竟要求過高,太複雜,太沒有希望了。


而基督教和猶太教開宗明義擺明自己是一神教。《創世記》第一句話就是“起初神創造天地”,這句話沒有前提,沒有解釋,只是宣布,只是昭示,充滿上帝的權柄。上帝無須解釋我是怎樣來的,他就是一切理由的源頭,非曲直是宇宙的“支點”。這是啟示哲學,信仰由神啟開始,最終歸於神啟(〈啟示錄〉)。
由於是有神論,由於宇宙萬物和規則都是上帝創造和命定的,人首先必須諦聽,虛懷地接受神的教誨和要求,人必須無條件的接受上帝給定的條件。孩子問父親:“爸爸,你真是我爸爸嗎?你拿什麼作證明?”,在成年人看來,這個問題的提出如果要父親認真地在法律上成立地回答,只能證明父子關係已經變質了。父子兩方在融洽時是互證對方的身份和關係,不會產生疑問。神無需拿出一個所謂經得起科學驗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就是神,是我創造了宇宙和人。神這樣做就不是神了!
秒學是人認為的科學,不是神的,科學能轄制神嗎?如果神拿着這個“科學的證據”向人說:“信我吧,這就是證據,權威的,科學研究隨時可以證實我是神。”那麼,我反倒毛骨聳然起來,因為這個上帝顯得很穢瑣。〈聖經〉這種開宗明義,直接宣稱的做法反而是可信的,真實的。這是上帝的尊嚴和權柄,是應該這樣的:我就是我,自有永有,萬有都是我的,你是我創造出來的。人,你只能信,要麼信,要麼不信,在神這裡是無需多言。相反,魔鬼就很懂得用“證明的”“探索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可信,且看〈創世紀〉那條蛇,它對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了的日子眼晴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魔鬼的邏輯是:凡事都要客觀的證明,離開上帝的命令和干預(即離開信仰)才叫客
觀,客觀能證明一切,獲得客觀證明的才是真實的。你們犯下的罪不算是罪,因為你們要客觀地證明神到底是不是神,有沒有這個權柄和心腸來處理不信他不聽他的話的人。你們一旦這樣去證明,你們就獲得了神一樣的“法力”(幽默地說):知善惡,懂知識,這樣你們是不會死亡的,因為神知都這些才是神,你們馬上就獲得神一樣的地位和能力,那你們還怕什麼,宇宙在你們這裡才證明自己是宇宙,神也免不了,他要在你們“吃”的行為中證明自己是神,否則你們可以不認他,因為你們“眼睛明亮了”無需被神蒙蔽。阿啊,多好的客觀之法!

伊甸的故事至今仍在上演,人有資格論證一切,包括上帝。
那麼,神是不是不給證據人呢?我認為,當然是給的,但不是無“主觀”前提的所謂“科學證據”。神給的證據在人的心裡,人的存在,人自己證明自己是被創造的,自己證明着這宇宙有神!這就是人對絕對自由、絕對的善、對永恆的追求和嚮往!還有人在無限神奇的大自然前面的完全的折服、感嘆、讚美、自愧形穢、自感有限而悲哀的感情,都證明有一個永恆的神。保羅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是眼不見,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第1章)

宇宙因了是神的創造,才是完美的,奧秘的,有規律的。離開人,宇宙照樣這樣存在,因為宇宙萬物不是人識知才有的“物”是“本來如此”的“物”,人只是為“物命名”,而不是決定此“物”之質與命運。神讓人給萬物起名字,因為上帝決意讓人分享他的權柄,賜人認識萬物的能力,但是我們必需明白,“名”與“物”在本體論上畢竟是不一樣,我們知道有“木星”,但是我們不能改變它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存在之“性”。人的能力非常有限,耶穌說,神叫一朵小花長得比所羅門最華貴的衣服還美,自然的美麗我們常感到所謂鬼斧神工,美麗得不可方物,無法用語言的形容描述,語言不能到處,往往就是最要緊的地方。就是人的能力到邊緣,深深感到自己的局限和渺少的地方。這與人之“識”畢竟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此點佛教恰好混為一談。所以我
說佛教的宇宙本體論反不及基督教有說服力。用佛教的話,《聖經》一開始第一句話就宣布神的存在和世界的性質,對人來說直是當頭棒,直截了當:我就是造物主,萬物為我見證,我無需用人的理論去說明我自己,其氣度讓人折服。

只是如果不往宗教里尋找,而是與民間迷信為伍,則是悲劇的進一步鑄成。“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聖經 箴言書》)這才是真實的智慧,大智慧!耶和華神向一切質問他的人如是說: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約伯記》第38章第2至7節)

“敬畏”一詞,在人的耳聽來是刺耳的,而且敬畏是人智慧的開端,這豈非對人的蔑視?是的,在此處,神無需要和人平起平座,因為人沒有這個格。人沒有資格談論上帝,人有何能力談論上帝。“人一思考,上帝就發笑”,包括在基督教內部,談論上帝都是做一件不可為而免為之的事,免為之是因為上帝向人顯示了自己,聖靈帶着人認知上帝,不可為是人沒有這個資格進入永恆與上帝同座,既然沒有資格,如何準確地談論造物主?唯有天啟是可信的。這個天啟充分“專橫”,毫無餘地地給了人類。您信還是不信?這是人類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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