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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士: 蒙頭真意(上)
送交者: 宣教士 2014年01月08日06:46: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創世記1:26-27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這裡清楚地告訴我們男女性別的被造,是按照三位一體複數位格的神“我們”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但看起來創世記前三章並沒有清楚說出神的形象是如何跟男女性別相關聯的,其實不然。與此同時,當我們讀到哥林多前書11章1-16這段經文時,不難發現其中充滿了神的形象、起初、創造,說話,蒙頭、長發、短髮、男女、天使、記號等字樣,要解釋創世記前三章,弄清楚神的形象,卻忽略這樣一段經文簡直是不可饒恕的。本文擬從哥林多前書11章1-16這段經文的“蒙頭”開始,回到創世記認識神的形象。

A.蒙頭到底是什麼意思?

A.1. 用物質的頭巾“蒙頭”,抑或屬靈意義的“蒙頭”?

         要正確解釋哥林多前書1:1-16這段經文,搞清楚“蒙頭”到底是什麼意思是至關重要的。所有的解經書都將之解為用帕子蒙頭,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

       (1)據女權主義者考證,保羅時代婦女根本就沒有用帕子蒙頭的習俗;基督教曆史若只有這一短暫的曆史時期非常重視蒙頭的習俗,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而從保羅的口氣來看,“蒙頭”的問題似乎從伊甸園就有(林前11:4-16),一直持續到現在,跟神造男造女時短髮長發“蓋頭”有關,保羅的神學是根植於創世記的,不是根植於當時的社會習俗的,他是在教導我們一些跨時空的真理(timeless truth)。

      (2)即便是當時有婦女用帕子蒙頭的習俗,基督教教會是從來不跟隨世界的風俗的。因為所謂的文化習俗就是異教習俗,解經家們在解釋男人蒙頭是羞辱自己的頭的根據正是如上下文所顯示的那樣,要避免敬拜偶像,要從異教的習俗當中分別出來,而將基督徒的操守顯出來。而當解釋解釋女人蒙頭時,所用的原則剛好相反,這顯然是無法理喻的。

      (3)保羅在後面(14:34)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又在提前2:11-12也同樣要女人“沈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沈靜。”若保羅在這裡說女人用帕子蒙上頭就可以講道了,顯然是非常矛盾的。

      (4)哥林多前書11:1-16這段經文始於“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這段經文的匙句是:“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蒙頭”的意思一定要能解釋基督與(父)神的關係已經保羅(男人)與基督的關係,若這段經文中的“蒙頭”是用物質的頭巾蒙頭的話,就不可能解釋得通,這裡的蒙頭必然起於舊約聖經中物質的頭巾為典故,而在新約聖經中說的卻是屬靈意義的蒙頭。

A.2. 舊約聖經中蒙頭的典故

         聖經中第一次記載蒙頭是在創世記的24章,亞伯拉罕要他的僕人為他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當這位僕人在耶和華的引領下找到利百加後將她帶回的途中,“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創24:64-65),利百加的蒙頭表明她知道以撒是她一生要順服的頭,於是就在他面前蒙着了她的頭。這個典故涉及具體物質頭巾的蒙頭,表達的卻是第二位格順服第一位格的這種頭與順服的關係。與哥林多前書11:1-16這段經文所說非常吻合。

         舊約聖經中另外一個以物質頭巾蒙頭的典故是摩西從耶和華神那裡接受寫有十誡的兩塊法版後“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麵皮發光就怕挨近他。摩西叫他們來;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裡去,摩西就與他們說話。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便將耶和華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麵皮發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27-35)。這個典故被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引用,就有了“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里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7-18)。這段經文中間所說的“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帕子”、“敞著臉”雖然跟舊約中摩西用物資的帕子蒙上臉的典故有直接的關係,但保羅說的都是屬靈意義上的“蒙頭”與“敞著臉”。

        由上面兩個典故來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16所說的“蒙頭”與“不蒙頭”的意義多半源於物質的帕子蒙頭,卻只用其屬靈的意義,而不是在說用物質的帕子蒙頭的禮儀。

A.3.蒙頭的上下文解經

         由此可見,解釋這段經文的匙字是“蒙頭”,這個字節若解錯,全盤皆錯。這就要求我們深入剖析這個字希臘文的本意和譯法。

         第4節男人蒙頭的希臘文是κατα κεφαλης(kata kephalē),意思是“something on his head頭上的東西”,這到底是什麼意思?保羅字面上說的是"having [something] hanging down from the head.有‘東西’從頭上垂下來。"如果他真的寫了“東西”(這個字是加進去的),經文就會比較清楚些。加進去的這個字是為了理解保羅這個短語的需要。保羅所用的這個字在作者為Plutarch (b. a.d. 46 or 47 距哥林多40英里處) )的希臘文的著作出現過,指的是在頭上的東西。“跟新約聖經同時代的希臘文獻表明kata kephalē —這個短語能清楚地表示出‘在頭上'”的意思。

         但第4節和第5節的結構非常平行,第5節保羅說到女人“不蒙頭”所用的希臘文是ακατακαλυπτος(akatakaluptos)。καλυπτω(kaluptō)是καλυμμα(kalumma)的動詞形式,後者就是“veil帕子”的意思。看起來第5節的ακατακαλυπτος就是“沒用帕子蒙頭unveil”的意思,而第4節的κατα κεφαλης由於其平行結構也應該是“用帕子蒙頭veil”的意思。

         名詞καλυμμα在七十士本出埃及記34:33-35中用於描寫摩西臉上的帕子,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解釋摩西臉上的帕子時卻賦予其更深奧的意義。這讓我們不得不深入嚴謹地考察保羅自己對καλυμμα的用法,但這樣的研究是很值的。

         仔細研究聖經中動詞καλυπτω和名詞καλυμμα的用法發現事情沒有那麼簡單。例如,保羅在林後4:3節也用到動詞καλυπτω這個字,ESV 將之直接譯為  “veiled”。但是,veil是否就意味著wear a veil呢?KJV 將林後3:13-16中的καλυπτω譯為 hide ,而中文和合本也譯為“蒙蔽”,無論是和合本還是KJV在對καλυπτω的翻譯都跟物質上的“帕子”毫無關係,儘管ESV直接用了"veiled"這個字。 因此中文將καλυπτω翻譯為跟“帕子”毫無關係的“隱藏”(hide)是正確的,而與本章全文適切的中文翻譯應該是“不出頭露面”,Do not show up and speak as a head,而不是“用帕子蒙頭”。

         解經的“上下文”原則是指聖經的字句或段落,都必須在其上下文的亮光里按照適當的次序去解釋。首先我們要注意最接近的上下文,即與我們要解釋的經文字句有直接關聯的其它經文。其次序是同一段落、同一章書、同一卷書、同一作者的其它書卷、同類書卷、新約或舊約、整本聖經(如下圖所示)。按照這個原則,我們將同是保羅書信又同是寫給哥林多教會的《哥林多後書》中講“蒙頭”的經文拿出來解釋哥林多前書11章的“蒙頭”,這樣解經就非常嚴謹了。


         當我們在新約中查找καλυπτω(kaluptō)時,就是掩蓋和隱藏的意思;但當我們查找其名詞形式καλυμμα((kalumma)時,我們發現哥林多後書3:12-13“3: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parrēsia)、 3: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kalumma)、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實際上是一句連貫的經文,也就是說12節和13a之間是沒有停頓的。換句話說“大膽講說”與“將帕子蒙著臉上”——“蒙頭”因著“不像”這個轉折詞而剛好呈現為反義詞。也就是說“不蒙頭”就是“大膽講說”的意思。

         “就大膽講說”(“We are very bold”) 。παρρησα (parrēsia)含有confidence, openly, plainly, boldly, liberty的意思。

          這個短短的字句裡面充滿了意義,因為它是對先前的陳述以及保羅介紹蒙帕子的臉和不蒙帕子的臉的小結。大膽(bold)這個字可能指保羅和他的同工享受的那種傳講 的自由。古敘利亞文對這裡的翻譯字面上這樣說:“我們行動不蒙上眼睛地行動。”with uncovered eye這個意思是“公開”的短語常常出現在敘利亞文新約聖經裡面,而這個字有一個變體"with uncovered face [or head]." “敞著臉(或不蒙頭)”,這個變體出現在林後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因此在12節裡面是作為“大膽bold”的同義詞。

A4 παρρησα (parrēsia)在新約聖經其它地方的用法

        太 8:32耶穌明明的(openly)說這話、彼得就拉著他、勸他。 8:33耶穌轉過來、看著門徒、就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約7:4人要顯揚名聲(known openly)、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known openly)給世人看。

        約7:12眾人為他紛紛議論.有的說、他是好人.有的說、不然、他是迷惑眾人的。 7:13隻是沒有人明明的(openly)講論他、因為怕猶太人。

        約7:25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說、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麼。 7:26你看他還明明的講道(speak boldly)、他們也不向他說甚麼、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麼。

        約10:24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plainly) 告訴我們。

        約11:13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1:14耶穌就明明的(plainly)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約11: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openly) 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裡和門徒同住。

         約18:20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speak openly).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

         弗3:12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boldly)、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

         弗6:19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boldly) 、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

         腓1:20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門1:8我雖然靠著基督能放膽(bold)吩咐你合宜的事.

        來3:6但基督為兒子、治理 神的家.我們若將可夸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來4: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來10:18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0: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boldness)進入至聖所、

        來10: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confidence).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約一2:28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confidence).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約一3:21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confidence)了

         約一4: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boldness).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約一5: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confidence)的心。

         我們可以看到παρρησα (parrēsia)這個字有兩個特點:(1)其大多跟講論有關,這是為什麼它能解釋林前11:1-16的禱告和講道;(2)跟出頭露面有關。

B. “蒙頭”與否和“禱告或講道”的關係?

B1. 男人要放膽禱告或講道,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順服

         當我們明白“不蒙頭”(敞着臉)就是“出頭露面大膽講說”的意思,整段經文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林前11:4所說的“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實際上與提前2:8說的是一回事:“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在那裡,保羅說信徒必須為萬人禱告(提前2:1-7),然而,這些禱告不是由女人作出的,乃是由男人這個當頭的作出的(提前2:8)。這樣的禱告必須在“各處”的公開敬拜聚會中獻上,當然要由教會的領袖(頭)——男性的長老來領禱,要舉起聖潔的手,大聲禱告——這正是“不蒙頭”的特徵:boldly大膽地和公開地發出聲音。而保羅要敬拜中的婦女當象哈拿那樣禱告“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撒上1:13)——這正是“蒙頭”的特徵:沈靜順服。女人這樣子的不住禱告,耶和華就會神允准她向他所求的,將她所求的賜給她(撒上1:27),女人也因此在男人眼前蒙恩(撒上1:18)

         當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2-4)這裡的“專心祈禱、傳道為事”顯然是為教會長老特別設置的,是由男人來擔任的。 這顯然不意味着女人不要為親人朋友祈禱,不向他們傳道,而是說在教會敬拜的場合,這樣的領袖角色是由男人來擔任的,因為耶穌基督作為教會的頭這個角色必須是男性的。

         保羅要女人在講道的事情上要“蒙頭”——與“大膽傳講”相反——跟隨後的林前14:33-35和提前2:11-12所說的完全是一回事。保羅在林前11章所說的是高屋建瓴神學性很強的總綱,而在林前14:33-35則將細節鋪陳出來:“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保羅在這裡清楚地強調頭與順服的秩序是不可以混亂的,女人的安靜乃是神看重的品德,因為這實際上就像教會(眾聖徒)——妻子在聽丈夫——基督(道)講話一樣。保羅在提前2:11-12也同樣要女人“沈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沈靜。”女人若對男人講道,就如同教會對基督講道一樣,完全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在神的眼裡就是悖逆。而保羅這樣說的根據是“律法”,也就是創世記(林前14:33-35;提前2:13-15),而不是根據哥林多教會當時的風俗。若將“蒙頭”解釋為用一片物質的帕子把頭蒙上,那麼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就是:女人若用帕子蒙上頭就可以講道了,這跟保羅在提前2:11-12的信息是絕對牴觸的。保羅是絕對不會自相矛盾的,唯有帕子沒有挪去的人才會如此自相矛盾。

        不要忘了我們在前面的課程中說過,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男造女,這不僅包括相像的意思,還有作代表的意思。就是說教會中男女在一起聚會,是要作上帝的形象的代言人的!女人對男人的順服是在為基督順服父神這樣謙卑榮耀形象作代言的(林前11:3),而這種代言的具體行為就是聚會時由男人做頭,出頭露面,放膽禱告與講道;而女人則用沉靜學道來表達一味的順服(林前11:4-5)。因為基督對父神就是這樣一味順服的,不僅一切聽從父的,還將父的榮耀表達出來,自己從來不在父神面前出頭;基督對教會就是這樣做頭的:在禱告或講道的事情上從來就不蒙着頭——以“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作招牌方式,“用水藉著道將教會洗淨”(弗5:26),不僅為父賜給祂的人禱告(約17章),更教導教會如何禱告(太6:5-34;路11:1-13):主禱文,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B2. 哥林多前書14章解釋哥林多前書11章敬拜的細節

        為什麼保羅鼓勵男人禱告或講道要“敞開臉”呢?為什麼保羅要求女人禱告要默禱不出聲和不許女人講道呢?仔細看上下文我們就不難得出答案。

        哥林多前書11章是保羅在敬拜原則上的表述,在12章則教導我們三一真神按照他自己多元合一的形象賜給教會各種恩賜、設立不同職事、發揮各人不同的功用(林前12:4-6),保羅這樣寫到:“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林前12:4-6),目的是“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12:7)這被稱為三一神教會論(Trinitarian Ecclesiology)

        而具體的細節則在14章鋪陳開來了。保羅鼓勵弟兄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為什麼呢?“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14:3-4)。保羅將“作先知講道”與“說方言”對比的目的在於“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林前14:2),那樣的話教會得不到“造就” (林前14:5,12),對教會沒有“益處” (林前14:6)。保羅強調的是“容易明白的話” (林前14:9)才能造就教會,因為保羅說“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於你們有什麼益處呢?” (林前14:6)。在將“講道”與“說方言”對比完後,保羅又將“禱告”(包括“祝謝”)與“說方言”居然作了同樣的對比,保羅強調“要用悟性(understanding)禱告”,而用方言禱告和祝謝不能讓人明白得造就(林前14:17),因為保羅說:“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林前14:16)可見保羅認為這種禱告不僅是個人與神交通而已,而是讓其他人也明白,因為“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林前14:10)。所以保羅的結論是“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林前14:19)可見保羅將“講道”、“禱告”/“祝謝”、甚至“歌唱”這種聚會中發出聲音的事奉都視為“教導”κατηχέω (katēcheō 2727),KJV譯作“yet in the church I had rather speak five words with my understanding, that by my voice I might teach others also, than ten thousands words in an unknown tongue.” (林前14:19),保羅將這樣的職份留給做頭的弟兄們(林前14:6,20,26,39),並叮囑說“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 (林前14: 39),而對姐妹則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林前14:34-35)。注意:中文譯作“說話”的這個字的希臘文原文是λαλέω (laleō 2980),與14章所說的“先知講道”(林前14:1,3,4,5,24,31,39)中所用的προφητεύω (prophēteuō 4395), 以及“我不許女人講道”(提前2:16)所用的“講道”διδάσκω (didaskō 1321)都不一樣,λαλέω (laleō 2980)表示有聲音說話而已,而保羅認為聚會時婦女發聲說話是“原是可恥的”(林前14:35),因為那是“律法所說的” (林前14:34),這種沉靜被視為“順服”的標誌(林前14:34)。保羅這裡所說的律法乃是指創世記男女受造之初按照神的形象設定的角色(林前11:8-10),保羅的神學從來都是根基於“律法”的,從來不會跟着當時的風俗轉的,因此我們一定要將這些教導視為跨越時空的真理(timeless truth)。

       不可忽視的一點是保羅直接從神那裡得到啟示,比如保羅說:“起初、、、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林前11:8-15)。但我們在創世記前3章里看不到有任何受造之初男人是短髮而女人是長發的記載;又如保羅認為聚會時婦女發聲說話是“原是可恥的”(林前14:35),因為那是“律法所說的” (林前14:34),但創世記卻沒有直接記載這樣的話,而只看到犯罪前只有亞當說話,而女人受引誘犯罪是從出頭露面說話開始的,所以保羅這些對創世記的解經是從神直接啟示而來的。保羅自己更是強調這種啟示是直接從主而來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林前14:36-38)保羅的口氣十分強硬,若不服從這個從主而來的命令,其結果就是將來主也會不認他/她。

B3. 保羅鼓勵我們思考屬靈的事情時要聽從我們的“本性”

          保羅在論及男女性別的事情時常鼓勵我們要聽從我們“本性”(nature)的指示(林前11:14),要區別“順性”(nature)和“逆性”(against nature)(羅1:26)。教會敬拜基督乃是妻子委身順服丈夫的親密行為,耶穌用的話是“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樣才能多結果子(約15:5)。要知道我們蒙重生乃是“借着神活潑長存的道”這個“不能壞的種子”,彼得這裡所說的“種子”實際上用的是sperm男人的精子這個字。按照我們“本性”的指示,代表基督講道(播種)的理所當然應該只能是男人,我們有誰家生孩子是由妻子播種,由丈夫接招呢?那樣是結不出果子的。

        保羅的話聽起來非常瑣碎和不友善,實際上卻剛剛相反!實際上這些話卻能表示出一種同情溫柔的情感,而且也是非常體諒讀者的光景。這些話的意思是:不要讓女人進到那些基於創造原則叫她不適宜參與的活動範圍中去。不要叫飛鳥下到水裡;不要叫魚類跳到陸地;也不要讓婦女們在公眾敬拜場合中,自認有權柄來教導男人。有人將教會的講台比喻為斷頭台,意思是要受到更大的審判,其實這並不太誇張。男人在講台上若不大膽忠實地傳講神的道(蒙著頭),他斷頭的機率是很高的;女人本來就根本不應該上斷頭台,她若自己硬上,她斷頭的機率就更高了。因為無論她的信息說什麼,她出現在講台上這個信息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錯誤信息。可見把教會的姐妹推上斷頭台是何等的沒有愛心。為了她自己,也為了教會屬靈的益處,保羅不容許這種干涉神的權威、不聖潔的行徑存在。事實上,耶穌也有類似的信息。路加福音10:39-42告訴我們,馬利亞就很沈靜地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而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向主耶穌抱怨起來。而耶穌的回答點出馬大沈靜不下來,並非常清晰地說許多的事中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就是沈靜學道。馬利亞做的正是這件事。因此耶穌說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而且這幅分是不能奪去的,真是何等重要!

B4. 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解經家們為哥林多前書11:10中的“為天使的緣故”這個短短的子句百思不知其解,覺得高深莫測,但保羅似乎沒有覺得哥林多人會聽不懂他所說的話。熟悉天使論的人也不應該對此有太大的困難。

     許多人不明白神賜恩典的動機之一是“使神的智慧被知曉”,但這卻清楚地記載於以弗所書。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三章説到神將不同生活和種族背景的人拯救出來的方式,祂把他們放進一個新的身子裡,就是基督的敎會,如此拆毀了原先隔在他們中間的牆。然後他又説到,神“為要藉著敎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10節)。這裡“天上執政的、掌權的”是指墮落的天使。因此這節經文的意思是,神施恩典最大的動機,就是要向這些墮落的天使顯明神的智慧。於是我們將神的動機這個主題從人的層次提升到了宇宙的層次。這原則是如何運作的呢?當Lucifer(中文聖經譯作明亮之星)和眾天使被造的時候,神給他們不同層次的權利。路斯弗變成了撒但,許多天使——執政的,掌權的——都跟隨他而叛變。他們以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和智慧去管理所有受造物,而絲毫不需要從神來的權能和智慧。於是整個宇宙被吞噬了,混亂進入世界,大部分的受造物都顯出被罪污染的痕跡。時候滿足了,神就將祂救贖的計劃啓示出來。基督來到世界,傳講由父而出的話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由於祂的死,許多罪人被神從這世界召出來,組成真正的敎會——那合一的有機體,而不是個人組合的機構。然後神把這些信徒展示在撒但一夥面前,以示範真正治理和掌管的方法。這些真信徒聚集在一起幹什麼呢?傳神的話!傳講那世人看為愚拙的十字架信息,而且是以一種世人看來非常愚拙的方式來傳講:男人要放膽講道(不蒙頭),女人要沉靜學道(蒙着頭)!保羅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1:24-25)。許多人不明白教會最有權柄的所要做的是“專心祈禱傳道為事”(徒6:4),因為在這些人看來這兩項都只不過是動嘴巴皮子的事情,不是什麼“實事”,意思是不真起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行政運作,各樣的活動。屬世界的人往往認為,教會的領袖若沒有行政職務那可怎麼幹事呢?但很稀奇的是,使徒行傳卻將行政管理權交給執事,而讓長老專心於最重要的事情:祈禱傳道。因為十字架的信息乃是神的智慧和能力,神的忠僕就會專注這樣的事工,而不會用行政運作來代替或削弱這種事奉,其結果就是“神的道興旺、、、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徒6:7)。不僅如此,世界上的人認為誰能幹誰的聖經懂得多誰就上講台,女人若以為自己屬靈懂得比男人多,就可以上講台禱告講道帶領教會,但保羅說那是悖逆,是羞辱上帝的舉動。保羅要男人放膽講道,女人沉靜學道,以此來表達基督對父神的順服那種榮耀的形象,這就是神的智慧了,這就是神賜恩典的動機:使祂的智慧被墮落的天使知曉。那些服在空中掌權者下面的人就會反其道而行之,讓神的智慧和榮耀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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