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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异恩典
万维读者网 > 彩虹之约 > 帖子
mean: 提上来回宣教士
送交者: mean 2014年01月14日09:59:1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因为你急切地想定罪我拜偶像,所以才把“神学是神”这样的话栽到我头上”

这还真不是。是我记错了。你说的是教义是神,不是神学是神。不过,我对你有异议的地方保持不变(这个我们以前讨论过的)。

我原文说“我承认神在有限范围内是可知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会 affirm 基要的教义(如使徒信经、三一论等)。然而我后面跟着说“但我 1) 不同意神是完全可知的”;用在教义的 context 里面,就是:基要教义(因为通过神的启示)可以有限地 describe 神,但是绝对不可能够完全 capitulate/represent 神,更不能等同于神。你的 leap of logic (教义=真理;真理=神;因此教义=神)我不能接受。更严谨的说法应该是(神=完全的真理和一切真理的源头;基要教义=神选择通过特殊启示给了我们的真理的一部分。)

我的第二点说我“2) 不同意正统加尔文派神学就是人可以理解的最全面、最绝对的神/道/真理”,在讨论教义的 context 底下,你不妨把“正统加尔文派神学”改成“加尔文派教义”或者“郁金香”(“不同意加尔文派教义就是人可以理解的最全面、最绝对的神/道/真理”)。我怎么看“郁金香”相信你是知道的——在普世基督教范围内,“郁金香”不是“基要”教义(explicitly recognized and believed by all Christians in every period everywhere)。如果我否认“基要教义就是神”、否认“加尔文派教义是人可以理解的最全面、最绝对的神/道/真理”,也就更加不能同意你的“(加尔文派)教义(包括郁金香)是神”。

其次,你说“当我们传讲纯正的教义时,听从我们所传的就是听从耶稣,拒绝我们所传的就是拒绝耶稣”。这里相信我们有几点 contention 的地方。除了我们在什么是“纯正教义”无法达成一致以外,在“什么是人可赖以得救的福音”上无法达成一致——我想这是我们最根本的差别。老苗说他认为“教义不可能凌驾于基督之上的”,我说当然有可能。举个例子,基督人性的受造(creature, not creaturely)是历史教会立下的,历代圣徒肯定的 hypostatic union 教义之一部分(例如,我回老鱼的时候 quote 马丁路德的文章以及以前 quote 加尔文的讲道),但是我从来不敢认为老苗、球迷等 DX (当然还有你)因为拒绝我们所传的就是拒绝耶稣。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圣礼的教义——如果有人拒绝相信婴儿洗礼或婚礼不是圣礼,或是拒绝相信领圣餐没有耶稣身体真实的存在,他也不会因此而拒绝耶稣(海德堡问答 68, 78)。

事实上,圣经上没有要求基督的信徒一定在死前 acquire 有全备的知识。这不是说我们不能或者不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但是圣灵内住的人,一样有人的局限,包括他理智的有限和罪性/老我的搅扰。没有人能在死前成为完全的圣洁,也没有人能在死前拥有所有一切神启示过的知识。但是神的救恩不是基于我们知道多少,只是要求我们信唯一真神,承认自己的罪,并接受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就的救恩,和他战胜罪和死亡的大能。而现在这么简单的救恩竟然成了信徒攀比知识和相互论断的途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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