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這個討論嚇一跳。想不到一下子就變得這麼長,另人驚訝。因為看見主要對話的雙方都有些盲點,一方面怕讀者被誤導,另一方面也怕討論失焦,所以做個評論,為人民服務!
首先,必須承認,宣教從John Frame的書擷取的,對於nature與person的定義是正確的。簡單的說,nature有點像'設計圖',是一個抽象的,對於'產品'的定義.產品的規格,材料,尺寸等,都是由這個設計圖所規範的.而person代表這個物件的存有(being),具體的把'設計圖'以'產品'的方式顯現出來.再用一個比方:設計圖定以產品是藍色的,除非我們看見產品,就無法知道設計圖定義的藍色是神麼東西,那個藍色永遠只能成為停留在設計圖上的一個抽象概念.
雖然宣教引用的定義是正確的,但這不代表他的觀念是正確的:因為他引入了侯君的'以位格定義的神學(person-determined
theology)'.這個觀點認為,即然nature是依附於person而獲得其真實存有(being),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nature乃是由person所決定的.這個說法在任何一個宇宙萬物身上都能夠成立,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因為所有的萬物都是'一性一位格',而耶穌基督是'二性一位格'!用個比較性向的比方:你可以用一杯水(person, being)來定義水的性質(nature)。(因為這杯水裡面就是水,沒有別的東西。)但是,你就不可以用一杯茶水(person, being)來定義水的性質(nature)。因為,你就可能導出:因為茶水是褐色的,所以水是褐色的;或,因為茶水是液態的,所以茶是液態的這樣荒謬的結論。而這正是宣教在此犯的錯誤。
從教義神學的角度來看,若如同宣教所宣稱的‘非受造的人性’確實存在,那麼亞流所宣稱的‘受造的神性’也應當是正確的了?宣教的論點無疑的打破了加克頓的‘(基督神人二性)不可改變,不可混亂’的兩堵牆。潘朵拉的盒子一被打開,後患無窮!
至於mean部分,到目前打的鏗鏘有力,可圈可點。用改革宗的材料批判宣教,是最正確的策略。若是我們對於聖經的詮釋脫離了正統教義的約束,再嚷嚷什麼唯獨聖經,不過就是空話罷了!(這就是宣教講不過後,最後使用的招數。但是妙的地方又在於,宣教也拿不出所為‘教導基督人性非受造’的經文。)但是,mean否定位格與性質的傳統定義,就很危險了。因為,若位格等同於性質,基督的二性一位格就會變成三個位格或性質了。這是隱藏在mean的論點下的盲點。否則,日後再面對更為細膩的討論(如enhypostasis和anhypostasis),我估計mean就會吃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