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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問答
送交者: 恩上加恩 2015年08月12日12:11:17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婚姻關係問答

- 唐崇榮牧師

-、在終身大事上如何分辨神的旨意?

聖經上從未以「旨意」二字解釋應否結婚。聖經上明示,上帝要人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無論結婚與否,這是神的旨意,與永遠不變的原則。而各人的婚姻方式,則是神的引導。旨意是絕對的,引導是相對的;旨意是不變的,引導是因人而異的;旨意是神所定的,引導是聖靈對各人不同的工作。這不是能以一人之經驗而概全的。至於如何察覺神的旨意(這點是摘要):  

第一、必須先預備好順從的心志。

第二、凡是神的旨意,絕不可能違背聖經。

第三,如果是神的旨意,你順從之後,他一定給你內心的平安。

第四,如果這件事與他有關,必須雙方向受感動,同受引導,並根據聖經原則,才得以成立。

第五,已經由歷史印證的神的旨意。如果你肯繼續不斷用順從的心志,你會發現,神的旨意在歷史演進過程中是不變的。

第六、切勿輕信環境的引導。當一個人走投無路的時候,他常會誤以為那唯一剩餘的小路是神的旨意。這種理論,相當危險,因為它忽略了「等候」的靈性。當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時,神可能藉着你的長輩或一些屬靈的人向你顯明了。  

二、基督徒可不可以與非基督徒結婚?  

聖經說信與不信不可以同負一軛,婚姻乃是兩個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所締結一生一世的誓約,而聖經說:你要與你的妻子同享生命之恩,這生命之恩的同享需要同負一軛,同負一軛就是說:有基本相同的觀念——就是信仰的觀念。心理學告訴我們:觀念不同的人勉強在一起,會生出許多意想不到的悲劇。婚姻並不像那些正在談戀愛的人所想的那麼簡單,愛情變成婚姻之後,將面臨各種千頭萬緒,難以解決的現實問題,所以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都要好好考慮!宗教信仰是所有觀念中最基本的,所以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結婚是十分冒險的。雖然如此,你要注意一件事情,倘若有非基督徒向你求婚,他對你若有真誠的愛,你可以藉着你們之間的愛,向他傳耶穌基督的福音,他若真的接受,真的重生得救,那你再同他結婚也不遲,所以,不要太急。可以先做普通朋友,不要談婚姻,也不要以為凡是基督徒向你求婚,你就可以嫁給他,有一些基督徒是基督教徒,禮拜堂徒,根本糊裡糊塗。

三、太太信主,先生未信。並且先生有外遇,要求離婚,太太應如何?  

婚前先生愛妻子,乃因她對他具有某種吸引力,一個成功的妻子,應於婚後繼續留意保持其吸引力,如整齊的穿着,端莊的姿勢。切勿抱着「我就是這個樣子,誰叫你娶我!」這種心理。妻子的責任是為先生布置一個溫暖的家,使先生感覺在這個家裡,有你在身旁,跟在別的地方,在別人身旁有些不同。我建議這位女士應該以聖潔的尊貴以及聖潔的憂愁處理這件事。所謂聖潔的尊貴,乃是指身為神兒女的基本尊嚴;所謂聖潔的憂愁,則是在真正的愛心之外,再加上不能容忍罪惡的憂愁。一個基督徒妻子,決不允許提出離婚要求。但是如果先生堅持離婚,你除了以愛心竭力挽回之外,更應該立刻把這件事藉着禱告交給主,聽主的旨意。

四、違背神的旨意,與未信主的人結婚,婚後不美滿,能不能得到神的保守?  

如果你已經同一個不信主的人結婚了,耶穌基督說:「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這句話沒有指明是信徒與信徒結婚,或者信徒與非信徒結婚;總之,是指男女結合,神就不要人分開。為這個緣故,你既然與不信主的人結婚了,你應當繼續持守婚約,直到死的地步,不可分離,雖然他不信主,這不是你離婚的藉口。

在新加坡有一對夫婦,對我說:「唐弟兄,你幾次到這裡來,給我靈性很大的幫助。這一次,我相信你也會給我很大的幫助。」我就問他說:「你有什麼事情?」他說:「我們兩個人在結婚以前,都沒有尋求神的旨意。所以我們後悔了,現在很想離婚,你怎麼幫助我?」我說:「我不幫助你離婚。你們過去錯了,現在離婚,就是錯上加錯。所以你不能離婚。你現在要靠着主的恩典,繼續去背這個十字架,承擔你們的錯誤忍受主的管教和責打。」所以基督徒不要談到離婚的事情,雖然你的妻子不是基督徒,不信主,你結婚了,也不應當想到離婚的事情。我現在說婚後不美滿,能不能得到神的保守,我告訴你,當你在不美滿的中間,你會想,「如果」我從前同另一個結婚,恐怕就沒有這樣的事了。不一定,可能更不美滿。所以說,我們常常用「如果」來製造理想,然後再把現實和理想分開來,覺得現實一定錯,理想一定對。其實不一定,當你的理想真正達到時,就變成現實了,而且可能比今天的光景更不好。所以呢,既然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就好好吃飯...... 

五、基督徒婦女因為家庭經濟而墮胎,是否犯罪?如果是罪,是什麼罪?在審判時是否不能進天國?  

基督徒不可墮胎。因為胎兒自受孕起就是生命,長成後就是一個人你墮胎和殺人差不多,不同的是你看不見它,你殺人,對方有理智,意志,情感,所以他會反抗。但是胎兒在母胎中未見你把它殺掉,求主赦免你,經濟困難,你可以節育,但是你節育的辦法不是等有孕後才想辦法墮掉,乃是還沒有成胎之前你就應當用一些不會傷害身體的方法來避孕。如果你經濟不好,已經成胎了,那麼你生下來還可能送給那些沒有孩子的人撫養,所以你還是不要墮胎。已經墮胎的求主赦免你,在審判的時候,如果你已真正的悔改,那麼審判的時候與罪無關,基督已擔當了你的罪;但是如果你已經得救了還這麼做,你要求主赦免你,求主保守你在以後的日子更謹慎,過聖潔愛主的生活。你說:政府並沒有認為墮落胎犯法,我告訴你,有一些事情雖然不犯法,但是卻仍是犯罪,有一些事情雖然犯法但是不犯罪。不一定犯罪的事情都犯法,也不一定犯法的事情都犯罪。例如,埃及的法老王命令,凡希伯來人生的孩子都要丟在河裡面,殺死他。這是法令。摩西的父母親有沒有把摩西丟掉,沒有!他們犯法卻不犯罪,所以像這一類,犯法而不犯罪的事情,我們可以做。你能帶一本聖經到大陸去給基督徒,雖然你犯法也不要怕,你沒有犯罪,明白嗎?所以犯法不一定等於犯罪,照樣犯罪也不一定犯法。今天許多國家准許同性戀,有些國家准許墮胎,但是這些雖然不犯國家的法律,卻仍是犯罪。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讓那超人法律的法律,超人國度的國度,超人政治的政治,就是神的道,神的義,神的國,神的話,放在我們心中並遵行。  

六、基督徒若與非基督徒相愛該如何?

婚姻是一切社交的活動中最親密、最長久、最嚴肅、最負責任,也是最危險的一種社交活動,個人與個人在暫時之間的永恆。所以不要隨便。也並非凡是信與不信結婚一定沒有好結果,如果一個真正明白聖經原則的基督徒,如果愛對方愛到不能離開的話,又認為你的愛一定是從神而來的話,無論如何應發乎情、止於禮。第一圈只作朋友,第二圈是知己朋友,第三圈是終身朋友,在未將福音傳給對方前,真正感到他在神恩典中有長進,直到領受基督生命之前,最好不要進入嫁娶。這種嚴肅、很慎重、實在尊貴生命的愛雖然不容易接受,但是他會從內心生命尊重你。

七、據說獨身的人有神祝福,不知你意見如何?  

獨身的人有神的祝福,獨身的人高人一等這種論調是錯誤的。天主教就是在這樣的錯誤中鬧了許多笑話。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表示結婚的人應當尊重結婚的人,未結婚的人亦當尊重結婚的人,所以婚姻的生活並未比不結婚的人更低,因為要被尊重。表示婚姻有其重要性、價值性。有些獨身的人,把他偉大的愛情分給許多需要的人,就像許多未結婚的女傳道,這是很偉大的。這是神特別為他們安排的一個獨居的生活,使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分給別人,這是神給各人的引導不同,人只要順服神的帶領即可。

 八、你對離過婚的姐妹或弟兄再婚有什麼看法,婚約是不是至死方休呢?

應該是至死方休的。但不能否認,有些人在擇偶以前,心理、思想、經驗都不成熟以至於做了錯誤的決定。到後來根本不能堅持下去一定要離婚,這應當是不許可的;但是如果有人軟弱到一個地步非離婚不可,也沒有辦法勉強、用律法強制禁止他們離婚,但是求主讓他們在以後生活中,要儘量守住基督徒當守的原則。如果最後他們又軟弱到一個地步非再結婚不可時,我們也只能再求主憐憫他,也不能禁止他,因為只可祝福,不可咒詛。不過,如果他再婚,不能在教堂結婚,可能在餐廳裡面,牧師為他禱告就是了。這不是上好的,是次好的。但有一些人再婚時,神也賜福給他,這是例外,不是正常的情形。盼望你好好選,免得選錯,以後遇見困難時,要雙方一起去克服,白頭偕老,直到見主面,那是最上好的。

與其結錯婚不如遲一點結婚,與其結錯婚不如不結婚。你說:“理論是如此,我哪裡能夠不結婚,我又沒有獨身的恩賜。”如果沒有獨身的恩賜更要謹慎。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娶到或嫁到最合心意的情人,可能你有更喜歡的人,卻被別人追走了,那怎麼辦呢?至少你也要娶或嫁一個你甘願的人。雖然不是最理想的,至少甘願與他一起結婚;這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煩。如果不甘不願結婚,就是多製造了一個活生生的小地獄,那是很危險的。

還有一些人是因為時間到了,不得不結婚,這是最糟糕的。不得不結婚也可以再等一下.因為退一步海闊天空,急一步就很危險了,婚姻大事是要謹慎作決定的。很多事情我決定的很慢,但是決定以後,差不多都不會後悔。這一方面我就可以勸你了,我三十一歲才結婚,感謝上帝,廿多年來,我從沒有後悔過。  

九、請問“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用來指信與不信不可以結婚,正不正確?如今教會姐妹多於弟兄,如果這樣,是否大多數的姐妹都得預備獨身了?

 我的教會裡有不少弟兄,可能因為我的講道比較適合男人聽。如果講台只重感性,沒有理性的成份.只重福音、屬靈的範圍而沒有文化使命的成份,那麼男人就不太喜歡聽。神不但給我們福音使命、屬靈的教導,也給我們在社會的責任、對學問的追求、對世局的剖析……等等;所以男女都應當從神的道領受真理的教導。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是最嚴格的要求,應當信的與信的結婚,因為宗教信仰是一切觀念中最基本的、最有支配性的觀念;宗教觀念的錯誤、不同,會導致其它許多生活層次的不協調,結果是很危險的。宗教要求的是絕對和信仰,這方面若妥協,就會產生很痛苦的相處生活。“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句話也可放在婚姻中,但如果有一些人比較軟弱,或父母親逼她非嫁不可,結果她就嫁給一個不信主的人,怎麼辦呢?神是會給你許多容忍和繼續的幫助,但是可能你會經過一段以淚洗面的日子,你會面臨一段心靈痛苦折磨的時間。但是很可能到最後,因為你偉大的忍耐、見證,願意甘心受苦、為基督持定真理,結果感化你的丈夫有一天歸主。這一天也許是在你生前,但也可能是你死前一秒鐘他才接受主也不一定。所以對那些軟弱沒有辦法遵守這一條規矩.就與不信的人結婚的姐妹,我們特別為她禱告.求主給她能夠勇敢作見證。神知道我們是軟弱的,但是不要因為我們是軟弱的,就永遠甘願作軟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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