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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雲路:男女必讀的情場潛規則
送交者: 柏楊樹 2012年01月11日21:20:08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已婚男女最易犯的致命錯誤
文/柯雲路

 

我好想“愛情”一把 

 

柯老師:您好!

我正面臨一場選擇,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人生選擇,實在矛盾,請您幫忙指點!

八年前,我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那時三十四歲,身高一米八四,學識淵博,舉止高雅,為人大方誠實,在一家外企當總經理,收入很高。一句話,很鑽石王老五!我當時想,有幸認識這樣一個人,命真的很好。

我比他小十歲,名校畢業,也在外企工作。所有的人都說我們很般配,他長得帥,我也很漂亮。

從認識到結婚用了一年時間,其間的交往並不多,怎麼說呢,算一種說不上戀愛的戀愛吧。那時他在外地負責一個項目,只有回總部開會我們才有機會接觸。當然電話聯繫幾乎每天都有,但和面對面的接觸還差了很多。可以說,我是在並不了解對方的情況下結婚的婚禮很排場,來了很多賓客。在別人的眼裡,我是令人羨慕的新娘。

婚後兩年,我們移民去了澳大利亞,不久女兒出生。知道懷孕以後,為了胎兒的正常發育,我們開始分床而居,這本來也屬正常。不正常的是,從那時到現在整整五年,女兒也長到四歲,我們一直維持着分居的局面,性生活幾近於無,一年也就一兩次。

澳大利亞地廣人稀,有時開車幾十公里都不見人煙,我除了家庭一無所有,孤獨感時時侵襲着我。老公每天忙於工作,回家後除了談論孩子,幾乎沒有別的共同語 言。由於年齡的差距,我們沒有共同愛好,也沒有共同朋友。我屢屢感覺不適,也談過離婚,因為孩子還小,他希望維持健全家庭。我是一個有着正常需求的女人, 出於維持感情,也主動找過他,但他總推說很累很忙,我就不再努力了。

按照一般的邏輯,人們一定會猜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其實不是。他外面有沒有喜歡的女孩我不知道,也沒和他談過,但情人是一定沒有的。他身體很好,沒有什麼毛病,我想,之所以夫妻間如此冷淡,就是彼此太熟悉了,沒有感覺。

這樣枯燥寂寞的五年,覺得生活好悶,若不是因為孩子,真就不想活了。可是如果只為了孩子,還要再寂寞幾十年,我想想都怕。我真不甘心,也沒有勇氣,我會死的。

客觀說,老公除了沒有性生活,對我還是不錯的,對孩子也好。我也知道他很優秀。在別人眼裡,我有好車好房,有可愛的女兒,有好老公,是很美滿的家庭,但是我不快樂,他也跟我一樣。我厭倦了這樣的空虛,很想為愛情活着。畢竟有愛才會快樂,有愛才會幸福。

今年夏天我去了趟雲南,想在那裡放鬆放鬆散散心,還去了香格里拉和麗江。因為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原始的自然景觀和人們,我好嚮往這樣的生活。也許是一種逃避 也許是壓力過大,我愛上了那裡,也愛上了那裡的一個導遊,他比我小几歲,我們很談得來。旅遊結束後我回了上海,他也跟到上海看我,一待就是十幾天,最後戀 戀不舍離去。

也許就是我期待的愛情。

雖然這麼多年,在我和老公爭吵最激烈時也到離婚,但如果沒有這個男孩的出現,我不知道自己的婚姻哪一天會解體。他的出現推進了我離婚的步伐。這個男孩很想娶我,他的條件比我老公差得很遠,收入低且很不穩定。我如果回到國內,一時很難找到理想的工作。而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即使離婚,女兒的撫養權也不大可能歸我。

可是我並不介意。我就是不想生活在空虛的、名存實亡的家庭里。

我嚮往有愛情的生活,想跟愛的這個男孩在一起,哪怕要和女兒分開,哪怕生活很窮很苦,都算不了什麼。我還年輕,可以用自己的雙手重新創業。之前我還從來沒有享受過深刻的愛情,也不知道刻骨銘心的滋味。我好想愛情一把。

柯老師,說我該怎麼辦呢?(凱琳)

 

《愛情真相》:男女必讀的情場潛規則

 

凱琳:你好!

你在很年輕的時候經歷了一場算不上戀愛的戀愛,然順理成章地嫁給了一個令人羨慕的“鑽石王老五”。老公受過良好教育,氣質優雅,收入頗豐,使得你不僅能移居海外,而且住好房開好車,有相當好的物質享受。然而你很鬱悶,甚至至有些厭世,因為在表面上什麼都不缺的生活中,唯一缺少的是愛情。

“溫飽思淫慾”是一句老話,不好聽,卻說明了一個直白的事實。人的許多非物質需求是在溫飽之後才會有的。當然,愛情與性並非全屬於精神領域,至少“性”就是相當物質化的。

據你說,老公身體沒有毛病,也沒有在外包養情人,對你和孩子還好,只是缺少“性”趣。這種現象在中國並不罕見,許多夫妻有了孩子後,將自己的人生放棄,家庭只是一個盡義務的場所。即使這樣,不少人仍然選擇忍耐,如你所說,在沉悶和寂寞中走完一生。

你不甘心如此,希望生活有所改觀,這種心情非常好理解。你也做過與老公的溝通與努力,但效果不大。恰在這時,你迎來了一段新鮮而刺激的愛情,你在世外桃之地——香格里拉認識了一位年輕導遊,並且很快迸發激情。

作為一個作家,我見識過一些萍水相逢的激情故事,這類故事特別容易發生在臨時性的組合人群中,如一些旅遊參觀活動。水秀,花前月下,毫無牽掛的男女離開牽制自己的種種世俗(當然也包括家庭),激情的種子極易發芽。那種感情不可謂不真,也不可謂不烈,但大多數當事者不會當真,旅途結束,情分也就斷了。

根據你的敘述,你遭遇的這段愛情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天。

這,在柯老師眼裡,充其量只能算遠離“人間煙火”夢幻。

你卻由此開始彷徨,“好想愛情一把”。但愛情一把的後果卻非常“物質”,不僅意味着放棄優厚的生活,也意味着喪失對女兒的撫養權——以你和男友目前的經濟狀況,老公會很容易得到法官的同情。而你,目前也確實沒有做好撫養女兒的準備。

果真如此,你雖然實現了自己的初衷,好好愛情了一把,但作為一個母親,對女兒的牽掛會不會使這段感情顯出某種不圓滿呢?

我想起魯迅先生1923年寫的一篇雜文《娜拉走後怎樣》,以你的大學學歷,這篇文章你應當讀過。娜拉曾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她忽有一日覺悟了,不想再做丈夫和孩子的傀儡,於是離家出走”

對於易卜生的這個名劇,魯迅曾做出如下解讀:“娜拉走後怎樣?——個英國人曾作一篇戲劇,說一個新式女子走出家庭,再也沒有路走,終於墮落,進了妓院了。 還有一個中國人,說他所見的《娜拉》是和現譯本不同,娜拉終於回來了。這樣的本子可惜沒有第二人看見,除非是伊勃生(又譯“易卜生”)自己寄給他的。但從 事理上推想起來,娜拉或者也實在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因為如果是一匹小鳥,則籠子裡固然不自由,而一出籠門,外面便又有鷹,有貓,以及別的什 麼東西之類;倘使已經關得麻痹了翅子,忘卻了飛翔,也誠然是無路可以走。還有一條,就是餓死了,但餓死已經離開了生活,更無所謂問題,所以也不是什麼 路。”

這樣說了一通,魯迅提到了“錢”。

他說:“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錢這個字很難聽,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們所非笑,但我總覺得人們的議論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飯前飯後,也往往有些差 別。凡承認飯需錢買,而以說錢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裡面怕總還有魚肉沒有消化完,須得餓他一天之後,再來聽他發議論。……所以為娜拉計,錢, ——高雅的說罷,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假使她(娜拉)很特別,自己情願出去做犧牲,那就又另是一回 事。我們無權去勸誘人做犧牲,也無權去阻止人做犧牲。……只是這犧牲的適意是屬於自己的。”

關於你的問題,魯迅的這段文字已講得非常透徹。以通常的道理而論,我應當鼓勵你為了愛而勇敢地追求,起碼我們知道恩格斯的理論“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對於不道德的婚姻當然要大膽捨棄,然而,魯迅又說,“我們無權去勸誘人做犧牲,也無權去阻止人做犧牲”。

一旦決定了要犧牲,這犧牲的後果也須得當事者自己承擔。有的人願意為情捨棄一切,有的人願意為了已有的一切捨棄情,全看自己看重什麼。所謂“這犧牲的適意是屬於自己的”。

對於你而言,當你沒有得到愛情時,對愛情的渴望壓倒一切。然而,一旦得到愛情並且充分享受了愛情,衣食溫飽以及對女兒的思念恐怕會變成另一種更強大的誘惑。這時,“好想愛情一把”的願望可能不堪一擊。

得不到的東西最寶貴,得到的東西再好也會被忽視,這個道理看簡單,許多人卻一生都弄不懂它,因而常常做出傻事。

必須說明的是,魯迅先生的文字距今已經八十多年,這間中國和世界有了諸多改變,如男女平等,如同工同酬,女性追求自由與幸福已不僅僅停留在理

然而,一個女人拋掉曾經豐厚的物質享受,兩手空空地面對愛情,仍然不是一件容易事。她所選擇的另一半能否從旅遊中的童話世界走出來,與一個在職場拼殺、在廚房忙碌的女人將“愛情一把”的遊戲堅持到底,外人是不可能做出結論的。

你問該怎樣選擇才好,柯老師並沒有現成的答案。

唯一建議是,在未將一切考慮成熟之前,不要匆忙做出決定。離婚與否是重大的人生抉擇,慢一拍或慢兩拍也許是必要的。特別是在新的戀情激情洶湧之時,要等等看。你現在做出的決定一定要在十年二十年後還經得住回味,在未來的一生中都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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