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股民甲遠古的風
萬維讀者網 > 股市財經 > 帖子
蘋果6000萬美元消災冤不冤?
送交者: 風雲龍 2012年07月04日23:29:15 於 [股市財經] 發送悄悄話

  蘋果已花錢了結了紛擾兩年多的iPad中國大陸商標糾紛案,整個互聯網領域似乎都在情緒亢奮地熱議從此案中得出的各種結論,以及有關知識產權、蘋果及中國的“經驗教訓”。他們得出的主要結論似乎是:

  知識產權=“不錯”

  蘋果公司=“受害者”(或蘋果公司=“愚蠢”)

  以及,總體而言,中國=“不好,但在學習成長之中”

  鑑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迫使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在部分國家和地區的商標權達成和解,人們現在都在從中尋找有關知識產權的重要教訓。

  《聖何塞信使報》(San Jose Mercury News)稱之為“蘋果獲勝”。人人都想說,這筆和解金只是一筆小錢。對於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獲得近80億美元營收的蘋果而言,6,000萬美元算什麼呢?對於今年能售出近,6000萬部iPad的蘋果而言,6,000萬美元算什麼呢?

  為何市場權威人士對蘋果浪費這6,000萬美元不屑一顧?那麼如果蘋果擁有1,200億美元資金以備不時之需,情況會如何呢?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預算為 3.5萬億美元。哪怕發現其中存在着6,000萬美元的浪費(儘管這可能很容易做到)甚至就足以使一名國會議員當選——或下台。

  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教訓,但與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沒有多大關係,而且令人驚訝的是,與所謂一方強行勒索或另一方浪費開支也沒有多大關係,而只是與國際商標保護領域的一種常規交易有關。

  事實上,這只是又一件日常經營中雞毛蒜皮的小事。其中所發生的事情毫無超乎尋常之處。但對某些人而言,這些實際情況聽起來像是英國懸疑及歷史小說家肯·福萊特(Ken Follet)筆下的間諜小說。實際情況是這樣的:

  蘋果希望得到iPad商標。而別家公司(唯冠)擁有iPad的商標權。那麼蘋果該怎麼做呢?買下iPad商標權。但是,你不應該給他們打電話說:“你好,這裡是蘋果公司,我迫切需要你們的iPad商標權。你看,我們已在這個項目上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你我私下之間坦率而言,這個商標價值很高。”

  不能這樣。

  相反,你應該像沃爾特·迪斯尼(Walt Disney)在1960年代借用至少數十個虛假企業的名義買下佛羅里達27,000畝地產那樣做(據說其中有一家公司叫做“M.T. Lot”)。這樣所有潛在賣家就都不會覺得可疑,因此價格也就可保持較為低廉。

  蘋果利用一家中間機構安排了iPad商標權的出售轉讓。這種情況在商標領域可以說是經常發生的。有時,中間機構是商標權購買方的邊遠子公司。有時,尤其是在規模較小的交易中,買家甚至可能是私家偵探。商標權是通過中間人甚至匿名購買實現轉讓的。根據美國商標法的規定,其中可能存在一個重大的障礙:商標權必須與其所有者的“商譽”一起出售轉讓。但是,實際上來說,這通常由轉讓該商標權的銷售合同來規定,而且,進一步來說,按照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法規定,這並不會出現問題。順便提一句,另一個風險是確保你自己了解你所聘請的中介,預先給某人數萬或者數十萬美元買下某個商標權,不料竟被他們在“轉售”給你商標權之前坐地起價,這會非常令人難堪。

  正如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那樣,唯冠以為自己以55,000美元的價格把iPad商標權賣給了一家叫做IP應用開發(IP Applicant Development,縮寫:IPAD)的公司。在這一點上,或許這個花招開始看起來不像是肯·福萊特筆下的間諜小說情節,而更像是間諜與間諜之間的對決。當唯冠確信自己遭到玩弄之後,便轉而在中國起訴蘋果,說:“啊哈!你認為我們把IPAD商標權賣給了你的子公司,但實際上你是從另一家在大陸沒有該商標權的台灣唯冠公司(我們自己在台灣的子公司)那裡“購買了”該商標權。你應該向深圳唯冠公司購買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

  中國相關法院打算受理此商標糾紛案,並在上述事實的基礎上對此糾紛做出裁決。

  同時,在加州庫比提諾,蘋果因唯冠提出的另一項訴訟而慘遭“一記耳光”,唯冠表示,蘋果公司有意隱瞞商標實際買家身份屬欺詐行為。加州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駁回了唯冠的此項訴訟。“你們的合同上規定,你們雙方必須在香港裁決此案。”該法院就此結案。但此案其實並沒有完結,唯冠提出上訴。最終,蘋果以支付 6,000萬美元和解金了結此案。

  諸多評論人士都在試圖解讀這樁糾紛。有些人說,蘋果一直能夠在中國維護其簽署的協議。還有些人則說,中國是講知識產權的,而且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做得還不錯。此項蘋果和解案標誌着我們的新發現:中國是尊重商標及專利的。加上之前中國對未經蘋果授權也不直接擁有的 “山寨版”專賣店進行取締,人們宣布:蘋果在中國獲得了兩項勝利!

  其實蘋果的教訓並不在於此。該公司的行為既不太聰明也不太謹慎。它就是想買下商標權,儘可能的少付錢。而唯冠想出了一個至少聽起來像是能夠成功的策略: “對不起,但你在簽署商標權轉讓協議時選錯了交易對象。台灣唯冠並不擁有你希望得到的ipad大陸商標權。擁有ipad大陸商標權的是我們。”

  最終,唯冠提出了大量理由,來說明蘋果為什麼應該與其達成和解,而不是面臨失去在中國的ipad商標使用權的風險。

  蘋果公司也做了其必要的準備工作;它是否可以在合同中保護自己,駁斥唯冠的這種“你選錯了簽約對象”的說法呢?我不知道。如果他們必須再來一次的話,我懷疑蘋果是否會行事有所不同。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其中真正的教訓是:如果你正在考慮開發一款新產品,並打算在全球範圍內銷售該產品,那麼就請在推出產品之前早早地預先做好調查研究。在蘋果身上所發生的事情在過去幾十年來一直是個“雷區”:找不到一個在你想做生意的所有司法管轄區都不會產生糾紛的商標名稱。各大公司每天都面臨着這項風險。很難找到一個在任何地方都不會發生糾紛的商標名稱。

  在過去幾年裡,中國的通脹率一直呈現出高於美國的趨勢。但是,咬一口蘋果就價值6,000萬美元?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0: 標普說Bear Market Looms建議減少美股
2010: 看世界盃學股市投資策略
2009: 說明了什麼? 石油漲了兩三倍
2008: go to 04/05 prices? day dream!
2008: 股票投資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