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俞正聲會見台灣工業總會考察團時,提到台商在大陸享有租稅返還政策,實質擁有「超國民待遇」,要逐步取消,引起民間迴響。俞正聲的講話主要是回應台商爭取「國民待遇」。
企業要求「國民待遇」;政府則表示已提供「超國民待遇」,進而提出未來取消優惠,讓企業回歸至一般型國民待遇。莫非企業有高尚情操,要求政府對己採取平等待遇,返稅予政府?非也,兩造關注不同事宜,各自表述。
台企說的是外來企業在內地投資營邥r,面對的投資限制,部委和地方政府對外企實行的額外行政管制。內地政府說的是早年為了吸引外資,提供稅務優惠。
台企的算盤是既要擁有稅務優惠的超國民待遇,又要進入具保護性質的高利潤產業。內地政府更簡單,維持現有管制,最好把以前承諾的引資優惠,予以取消。台灣媒體當然關注取消部份,內地媒體則是「超國民待遇」,兩邊都覺得自己佔理。
改革開放以來,內地提供予外企的「超國民待遇」,集中在稅務和土地優惠。前者是內地早年的利得稅率高達33%,完全不具營商吸引力,政府換法子減稅。後者是地方為吸引企業進入轄區內,稅率是國家體制,只好提供土地優惠;政府希望外商進場後,帶活本地經濟,創造外溢效益。
2008年內地「兩稅合一」把內外企稅率統一在25%後,內地已不太願意向外企提供稅收優惠,反之更願撥出資源,扶持內企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於是,港台企開始對戰略產業類的「國民待遇」補貼,甚感興趣,希望加入「國民待遇」之列。
現實中,真正享有「超國民待遇」是國企,所有戰略新興產業皆可進入,銀行貸款不成問題。國企到地方投資大型項目,地方政府且會妥當打點一應審批程序。外企是選擇性「超國民待遇」,更多時是選擇性「次國民待遇」。國民待遇的末位是民企,於是偷稅漏稅、不規範經營最多是民企。這樣下來,國企之外的所有企業,最後享受到的待遇差不多。然而,國企又表示有時為完成國家任務,要補貼居民消費,如石油價格上漲,汽油價格卻不得上調。
綜合看來,所有企業的待遇各有春秋,內地營商環境改革尚未成功,同志還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