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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飛的劍
萬維讀者網 > 茗香茶語 > 跟帖
不應該說“贏得”,應該說“爭取”,更正
送交者: 樺樹 2008月11月01日14:43:00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對8號提案說No,就是為同性戀的人們贏得一份尊重。樺樹 於 2008-11-01 14: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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