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出風頭,喜歡被民眾,特別是女學生女粉絲崇拜着最好獻身。
列寧是個禽獸,得梅毒死的。
孫中山喜歡嫖娼,得過性病,娶好幾個老婆,朋友女兒都不放過,算是人渣了。
毛主席也熱衷於學生運動,一路幹革命,一路干女人,烈士的女兒都不放過,幹完還要致人於死地,肯定也算人渣了。
聞一多喜歡勾引女學生,在昆明西南聯大的時候,和別的老師為日女學生爭鋒吃醋幾乎動手,估計丫站在台上演講,慷概激昂時心裡想的是女學生肯定很崇拜他,垃圾一個,留學垃圾,也是學不下去換專業的貨。
柴玲長得極其普通,但六四學生運動時風頭出盡,讀大學就流產四次,還在美國人面前譴責是中共逼的。
王丹不是很淫蕩,所以他六四中期都對學生運動沒興趣了,已經回學校拿着飯盒打飯,最後又被學生推出去,有點黎元洪被當兵的逼着起義當革命領袖的感覺。
劉曉波性慾很強烈,喜歡出風頭,喜歡被女粉絲崇拜,他自己在《末日倖存者的獨白》中反省道:“陶力,我的前妻,我兒子劉陶的母親,無論是在我們沒有離婚時,還是在我們離婚時,我都對不起她。除了我放蕩的生活給予她心靈上、身體上的痛苦和絕望之外,我參與“八九抗議運動”的風風雨雨,也始終令她懸着心;在驚嚇中度過了我回國後的日日夜夜。
不管“八九抗議運動”的結果多麼慘烈,不管我因此受了多少磨難,統統與陶力無關,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自己要回國、要投入、要絕食。我在外面風風火火,有刺激、有觀眾、有名聲,即使受難也不會白付代價,即使死了也只能自己負責。而她呢?她得到的是什麼呢?除了痛苦、驚嚇、焦慮、揪心,除了疾病的折磨、撫養孩子的艱辛、臥床兩年和病魔搏鬥之外,她一無所得。當我在“八九抗議運動”中面對歡呼的人群時,我從未想到她和孩子;當我面對成群記者、閃光燈,自我感覺良好地討論時事時,我從未想到過她的痛苦;當我在廣場上和其他女人調情時,更沒有想到過她那受過多次傷害的心靈還在滴血。因此,陶力與我離婚,無論在什麼時侯、什麼情況下都是理由充足的。象我這樣生性放蕩而又貪戀社會功名的人,根本就不配有家庭、不配做一個負責的丈夫和父親,不配得到陶力的愛。”
現在我看這些學生運動,從五四開始,到六四,都是雞巴惹的貨,無處發泄的青春,越丑越需要釋放,越丑越需要崇拜,組織同學搞遊行示威,即叛逆又很酷,可以彌補長得醜的缺點。香港的黃之蜂就很醜,非常丑,尖嘴猴腮的,正常學校里,只能是一根愛情屌絲,沒有女同學會多看他一眼,所以他熱衷於港獨運動,披着民主自由的袈裟,醜陋的腦袋瓜也能綻放出迷人的聖光。
當學生運動領袖,不過是愛情屌絲逆襲的捷徑。
我認為必須立法禁止學生遊行示威參加政治運動,因為他們懂個球,就是荷爾蒙的發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