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一早,支持岳东晓的数名同胞来到了圣荷西的联邦法院,旁听岳东晓是否藐视法庭的听证。法官JAMES WARE首先说,这是一起藐视法庭的案件。2007年11月底岳东晓起诉SUN MICROSYSTEMS侵权,2008年3月初,法院宣布撤诉。法院根据美国版权法505款判决岳赔偿被告22万美元律师费,30天内交清,否则予以处罚。而岳没在规定30天内交钱给SUN。并且也没有去法庭接受债务人检查。名义上已构成藐视法庭。
如果成立,可能入狱。
至于岳东晓的版权官司,前文多有叙述,这里不再累赘。无论如何,作为被盗版的客户岳东晓,即使打不赢官司,也犯不着陪对方律师费,否则岂不是强盗逻辑?但是法官JAMES WARE偏偏就要遵循强盗逻辑。
美国联邦法院首先是忽略事实。它的判决里见不到任何上述事实。然后简单,判岳败诉。接下来就是判岳赔偿律师费。本来按美国版权法,除非原告是无理取闹,败诉是不应出对方律师费的。但法院却说它有权判律师费,所以律师费判决就是合理。SUN获得这个胜利后,对岳步步紧逼,进一步提出要没收岳的财产,主要是其住房和知识产权。这样以来,SUN不但盗版无过,反而拥有了被盗软件的所有权。
今天的听证,重点是岳东晓没有去接受债务检查。SUN向法庭呈交文件称,它在11月30日星期天晚上8点14分到岳家里把通知交给了一个50岁的JOHN DOE亚洲男性,可能是岳。但这个证明是虚假的。岳当晚在家,根本没有见到任何人递送文件给他,而且其家中没有任何其他成年男性。岳在其法庭文件中作证说,当晚九点左右,外面漆黑一团,突然听到一声门铃。他九岁的儿子问是谁,隔着门外黑暗中传来一个很重口音的回答,根本听不懂说什么。小孩说很害怕,于是岳带他上楼了。岳根本没有接到什么文件。
就算SUN在30日(星期天)晚八点把文件交给了一个50岁的JOHN DOE亚裔,而且假定此人就是岳,根据条文明确规定它在时间上也是晚了,规定必须在27号之前SERVE。SUN的律师说虽然他们晚了,岳应该与他们联系再重约时间。然而此前,岳提出与SUN的人面谈,SUN却根本拒绝面谈。
前去支持岳东晓的同胞们大多是硅谷的工程师,与岳东晓并不相识,其中还有一位教堂的郑先生。大家听到这个过程,都很气愤。说谎、欺骗法庭不守规则的是 SUN。账却算到岳东晓头上。对此,岳博士感到无奈。此前,SUN明确违反了法院规则,在申请律师费之前没有与岳会面协商。岳博士就此提出反对,SUN说是一个疏忽,法院不但原谅了SUN,反而就此命令岳缴纳1万多美元的律师费。
法官最后决定暂不处罚岳藐视法庭之罪。相关听证延至明年2月9日。但这事情并没有完,法官是不会甘心就此放过岳东晓,、暴风雨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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