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體制必須包括一些與純粹民主相反的元素
Ming Cheng
這一節本來想放在以後才講,但因為有些同學提出問題,所以現在提前來講。
民主體制必須包括一些與純粹民主相反的元素。 因為純粹的民主是不可能工作的,跟純粹的自由不存在一樣,需要一些與它相反的東西來與它平衡,或者說對它做一些限制。 這些在某些方面與純粹民主不同的或甚至相反的元素,與純粹民主相剋相輔相成,在實踐上成為民主體制的一部分。 所謂共和就是一個例子。 所以又有民主共和的說法, 還可以找出很多東西,比如說保護少數,這原來也不是純粹民主的東西,但現在都包括在現代民主體制的概念之內。 我們現在都把它們統稱為民主。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第一節裡面說,民主只有實踐上的定義才有意義。抽象的概念之爭是沒有意義的。
這個性質並不是民主的特點,其實是所有事物的根本性質之一。 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內在的矛盾。比如說一個生長的生命,必須包含有死亡的因數。有死才有生,善里一定有惡。光明永遠伴隨着黑暗。 反過來也一樣, 只是誰為主體的問題。這個道理,中國哲學一開始就領悟到了,可以說是中國哲學的基礎,領先了西方好幾百年。
其他的事情也是這樣。 初學畫畫的同學,往往把陰影畫的很死, 不知道陰影裡面必須也有光亮,也有變化, 這樣畫面才能生動起來。 我在描寫知青生活的文章中,往往喜歡描寫其中的歡樂,讓一些同學不理解,其實也是同一個道理。 看不到知青生活中的歡樂的人,跟看不到知青的苦難一樣,都是單向的思維。能從知青苦難中走出來的人,都是當年能正確對待生活的人。並非他們有什麼天才。
所以,一些同學看到民主體制中一些不民主的東西,往往大驚小怪,匆忙得出結論,原來美國也沒有民主,這就是所謂只見樹葉,而不見森林。
這匆忙中的短短一節,可以暫時算作民主概論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