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原爆日本,原有幾套方案。第一方案,是美國在某一荒島,比如比基尼島,實行原爆。邀請日本代表觀察。達到說服天皇投降的目的。第二方案,是轟炸日本的軍事目標,如兵工廠,基地,等,促使日本投降。第三方案,才是轟炸平民集中的廣島,長崎。三個方案的目的,都是展示力量,達到心理震懾,迫使日本投降。但三者的震懾強度不同。
第一方案,等於邀請犯人觀察拷打其他犯人。然後要他屈服。這雖然厲害,但是畢竟跟直接拷打效果不同。後者直接體驗痛苦。前者是間接體驗。而且,當時美國決策層有人提出,假如試驗時,原子彈失效不能爆炸,那反而徒遭恥笑。而且,當時造了沒幾顆原子彈(三顆?),玩不起這種試驗。所以這個方案被否決了。
第二方案,是讓軍人受苦。軍人受過武士道訓練,已經有犧牲的心理準備,甚至還有駕駛自殺飛機的,讓這樣的犯人體驗痛苦。震懾力不顯著。也被否決了。
第三方案,能使得原子彈的心理震懾發揮到最大。它不但展示新武器的巨大威力,而且還展示了美國的戰略決心,就是為了避免一百萬美國人的犧牲,美國不僅不惜消滅日本軍隊,而且不惜讓日本滅族。美國當局認為,只有這個級別的震撼,才能讓日本迅速屈服。
嚴格說來,前兩個方案,讓日本屈服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一方面,日本軍民混蛋精神病式的悍不畏死,已經在前段硫磺島,塞班島,和神風攻擊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讓美國人覺得,不着實打疼日本軍民,他會頑抗到底。美國人向來實用,不肯“TAKE CHANCES”。所以最終的決定,還是把廣島和長崎的軍民一勺燴了。所以,第三方案的採用,日本自己有相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