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 门罗的小说世界 |
送交者: 猪猪 2015年08月28日07:36:33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爱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有极为独特的个人色彩。也许可以定义成:一个老道的旁观者对小镇世故的成人思考?而且那份思考隐秘而朴素,几乎不被察觉又深深影响着读者。 A foxy writer,actu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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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谈门罗:她能够开掘出非常丰富的变化来说到艾丽丝·门罗的作品,用一个词形容她,那就是非常稳定,几十年来几乎都保持在一个轨迹上面。不是说她没有进步,没有变化,她当然有,而且变化相当大,但是问题在于她能够从第一部集子开始就已经表现出一种很成熟的写作能力,以及一种在文学上几乎不带感情的,很传统的现实主义的写作方法。但其实我们后来看到,她不一定永远都那么现实,她是用很淡然的态度,很简朴的语言去掌握现实,或者掌握那些不可能被掌握的现实的一种能力。
说到她的语言,我觉得很特别。有一阵子我曾经搞混过她跟另外一个著名的短篇小说家Proulx,也就是《断背山》那个电影原著小说的作者。因为她们都在描写一些类似的东西。
比如,Proulx写的是美国的怀俄明州,是美国西北那一带,而艾丽丝·门罗几乎一辈子都在写她所熟悉的加拿大,尤其是安大略省附近的加拿大。那些地方给人的感觉都有点接近,有点相似,而且两个人都喜欢带着一种回忆过去,但又不能完全说是怀旧的眼光去描写一些失去的,不可追回的过去,或者至少过去曾经一度繁荣而今天却败落的情况。
但是两个人有一点非常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她们的文笔。艾丽丝·门罗的文笔相比较而言,更加简朴,更加简洁,而且更加经济。她几乎一辈子都在写同样的一个区域,很多人可能听了就会说:“那不是大作家,大作家要写大时代,要写大的东西。”然而门罗专写小事情,写家庭写女性,写人际关系,而且那些东西全都发生在一个那么固定的背景。但我要告诉各位,这样一种地理上的限制,有时候对于创作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不只是因为你熟悉这些地方的事你才写他们,而是有时候你给自己个框,这个框就等于画布一样,这个布有尺寸,你在上面作画,就要开始考虑空间,考虑构图,考虑布局,假如你的画布是无限宽广的,你又该怎么去画?所以,限制对于创意来讲有时候反而是重要的。
第二,艾丽丝·门罗写的小说,有时候人物题材反复的程度是相当惊人的。就拿她第一本小说集来讲,里面讲的一些角色的职业是剥狐狸皮拿来卖皮草,于是他们就开狐狸厂,养狐狸,养好狐狸然后把那个皮扒掉拿去卖了当皮草。在那个年代,这还是一个合法的、很盛行的行业,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而当保护动物的潮流起来时,大家觉得这是不太对的,那么光是这样的一个职业,在她的小说里面就几乎无数次的出现过了。这样有什么好呢?空间是限定的,人物的类型也常常出现,比如说婚外恋、小女孩的成长,就常常出现。但就是在这么有限的人物类型跟空间底下,她能够开掘出非常丰富的变化来。
另外我还要讲的是,像她这样写作风格这么安静,平常也不太接受访问,状态还那么低调的人,是非常容易被人忽略,被人歧视的。在早年刚刚出道的时候,她就被一些很傲慢的男性评论家说她算是个什么东西,没听过她写什么呢。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她这样一个有家务不做而去写作的女性,在那个年代,在加拿大很多比较偏僻的地方仍然会被认为是奇怪的。
然而,我们又看到爱丽丝门罗到底不是一个坚定的或者说标准意义下的女性主义者,这篇小说他并不是要抗议父权的压迫,到了最后她甚至反而让我们可怜这篇故事 里面其中他那个房东,那个性格很古怪,非常想要侵犯人家私隐,过度关心人家的那么一个古怪的房东,这个房东这个男人到了最后伤害了我们这位女主角,这个要写作的家庭主妇,但是我们却能够对他产生一种同情的了解,发现这个男人他常常说他一辈子被人背叛被人伤害,那些故事可能都是他虚构出来的,然而门罗用她后来常见的风格,他不解释他为什么虚构这些,但是我们看完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没错,世间的确有这样的人,那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是个可怜的,可怜什么呢,不知道,然而我们有可怜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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