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與現行政治體制是台灣騙子產業行騙天下的最好保護傘 |
送交者: 公孫明 2016年04月14日07:34:09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台灣政府與現行政治體制是台灣騙子產業行騙天下的最好保護傘 近日,肯尼亞政府遣返數名涉及電信詐騙的台灣居民至大陸,引發台當局的“強烈抗議”。4月13日,國台辦做出回應,引發兩岸媒體和民眾廣泛關注和討論。 此事之所以受到如此多的關注,一方面,每年台灣電信詐騙犯從大陸騙取的贓款數額巨大,達上百億元,而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僅有20萬人民幣。這些錢包括很多老人的養老錢,學生的學費,普通人的救命錢。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被席捲一空,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很多企業破產倒閉,多人跳樓、上吊自殺。 另一方面兩岸對於設計電信詐騙案件的量刑程度天壤地別。大陸會依詐騙金額來衡量嫌犯的刑度,就算只是打電話行騙也可能面臨10年以上重刑;相反,台灣對於此類案件之訴訟,往往曠日廢時,到頭來僅是輕判,恐難有遏阻之效。 據台灣《中國時報》的報道稱,在2010年,菲律賓警方破獲一起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案,2011年,菲律賓將14名嫌犯遣送至大陸,就曾引發台灣當局“強烈不滿”,甚至讓“台菲關係”一度緊張。雙方交涉後,大陸同意將14人及卷證移送回台灣。此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這14人,一審皆判處4年至8年重刑,但法院二審卻輕判,其中兩人都被判無罪,其餘被告分判處3年8個月到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很多台灣犯罪嫌疑人被釋放後,繼續開設窩點,繼續作案。這些詐騙團伙屢禁不止,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事情發生之後,台灣政府第一時間要求放人。但此事很清楚:台灣人涉“無照經營電信業”被肯尼亞判無罪,但大陸偵辦的是詐騙罪,被害人在大陸,依刑事“屬地原則”,大陸處理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管轄原則”。 把詐騙犯移送回台灣,其結果可想而知,台灣在法令上無法對嫌犯做出應有的制裁,多數人可在台灣保護傘下逍遙法外。台灣詐騙之所以如此猖狂,屢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得益於台灣的法律和台灣政府的保護傘。詐騙犯利用別人的善良無知,為自己賺得盆滿缽滿,他們享受日進斗金的快感,卻置別人的安危於不顧,多少無辜的人被騙之後傾家蕩產,妻離子散,有的企業倒閉,有人自殺。而他們,在保護傘下面為所欲為不亦樂乎。 如果這些犯罪分子得不到正義的審判和懲罰,那些給予他們庇護和偏袒的人無異於幫凶,無異於共犯,如今,還大言不慚談着主權和尊嚴,實在是好笑,着實一副“做賊的喊捉賊”的嘴臉。 。。。。。。。。。。。。。。。。。。。。。。。 台灣詐騙業已成台灣經濟支柱性產業,是台灣60%外匯來源,利潤是台積電的3倍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1139194 http://washeng.net/HuaShan/BBS/shishi/gbcurrent/224931.shtml 在台灣,詐騙罪,最高判刑1年,但是往往只交3000新台幣罰款。至今台灣無人因詐騙罪坐牢,至今大陸遣返的4700名罪犯,都到了台灣無罪釋放.為何?因為詐騙業是台灣超越代工的經濟支柱性產業 大陸每年至少被騙200-500億人民幣,案發地直接在台灣的金額至少80億人民幣,可是台灣的詐騙犯分布全球,大陸每年直接被台灣騙去的資金至少200-500億人民幣台灣的台積電每年利潤150億美元,但是台灣的股份只占20%,其餘都是外商的,大概台灣每年從芯片產業獲得利潤30億美元,只不過是詐騙業利潤的1/3。...華岳壇 - "http 這2天大陸報道了又一個被台灣人騙光上吊自殺的,台灣如今脫變成靠詐騙度日的罪惡小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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