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立法取締邪教的啟示 |
送交者: 清涼.爽膚 2016年04月14日22:11:1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3月28日,美國紐約lawstreet media網站發表專欄作家吉莉安. 塞凱拉(Jillian Sequeira)的文章,吉莉安認為今年2月14日,以色列內閣立法委員會通過了首部反邪教法案立法提案,此舉值得世界其他國家在打擊邪教活動上借鑑。 全文報道如下: 以色列議會大廈 焦點:以色列議會決議 奧萊.列維-阿貝凱西斯
以色列反邪教法案是由"以色列我們的家"政黨議員奧萊.列維.阿貝凱西斯發起,列維.阿貝凱西斯長期致力於取締邪教組織的工作,2014年阿貝凱西斯曾
發起“反對‘在家上學’”的抗議行動,阿貝凱西斯表示許多邪教借“在家上學”教育模式暗中侵蝕青少年,而這種侵蝕行為很容易躲避政府相關負責兒童健康監察
的社會服務部門的管理。 邪教教主戈埃爾.拉佐 近年來,以色列發生數起影響重大的牽涉邪教活動的官司。2014年10月,64歲一夫多妻制邪教教主戈埃爾?拉佐因性侵罪被判30年監禁,但關於佐拉奴役信眾的指控卻被宣判無罪。拉佐曾經的妻妾之一接受採訪時表示: 美國“耶穌基督末世聖徒原教旨教會”(簡稱FLDS)邪教頭目沃倫.傑夫斯受審
美國執法部門長期以來一直在與邪教活動做鬥爭,但限於不能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執法部門只能等待收集足夠的證據,才能提起刑事指控。有時一些邪教組
織最後會被認定為犯罪組織。二十世紀後半期,大衛教、天堂之門、人民聖殿教等邪教組織都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但是這些邪教組織的打擊並不意味着它們從此銷
聲匿跡了,相反它們現在在美國仍舊有活動。上帝之子(又稱“家庭國際”)目前在美國仍比較活躍,雖然有個別邪教頭目和信眾被控刑事犯罪,但卻不足以徹底取
締這些邪教組織 2000
年6月22日,法國國民議會一致通過了由法國參議院議員尼古拉.阿布和國民議會議員卡特琳.皮卡爾夫人草擬的一項加大對邪教活動打擊力度的法律草案,該法
律草案在國民議會一讀全票通過後,於2001年1月提交參議院進行審議修改,於2001年5月30日由國民議會二讀通過,成為法律正式生效,被命名為《阿
布-比爾卡法》。 “努山達拉黎明運動”位於印尼坤甸的聚會點
在印度尼西亞,新興宗教組織不斷湧現,印尼政府會對其中的一些組織標定為“邪教”或“非正統教派”,例如被認定為邪教組織的“努山達拉黎明運動”禁止其
信眾接觸社會,要求信眾完全服從教會領導人,全身心服務教會並接受執行教會的指令。印尼法律規定政府可以管理公開領域的宗教生活,但無法對於印尼公民的私
人活動加以限制。“努山達拉黎明運動”飽受宗教主流團體的批評,但國際人權組織卻為其吶喊聲援。基於此,你很難去界定“努山達拉黎明運動”是否是一個邪教
組織,是否與美國數十年前存在的邪教組織一樣,具有潛在的暴力威脅,又或者它只是一個新興宗教運動。“努山達拉黎明運動”有些方面符合1995年法國政府
認定邪教組織十條基本特徵,但又不像大衛教那樣表現的尤為明顯。印尼政府應當有能力對該組織進行監控,但又不能直接取締它,除非掌握其犯罪活動的證據。 約翰.A.傑汀 法律街傳媒網站(lawstreetmedia.com)創立於2013年,是由一群美國紐約、華盛頓知名記者及青年企業俊才所創建,主要思想聚焦熱點 新聞的背後。網站CEO約翰.A.傑汀是美國華盛頓、紐約傳媒界知名人物,也是美國國會季刊出版社名譽社長。(來源凱風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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