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說過,不再理名城,我做到了。 |
送交者: A_123 2016年06月05日21:05:2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要不是他和那幫子人搭夥轟我走,我根本懶的理他! 既然打算轟我走,又回來了,就得付出點兒什麼。 名城下邊的話都看到了。 不談是信朋友還是信證據----- 打不倒人的話題,我基本不參與。 簡單點兒,如果到了法庭,最有利的證據還是靠自己。這個,我想就是真煞筆,也不能懷疑。 名城說自己在醫院推病人,有人不信,我也不信(我從不懷疑他學物理的------ 請注意,從物理博士到學物理的了)。 不是不信他推輪椅,而是不相信他推病人。 很好的為自己證明的------ 我在帝國的哪個州------ 蛋!既洗白了自己,也洗白 朋友,而且不被人肉! 有好事者,會給出該州的法律法規。 這麼簡單的東西,都做不到!何出 他的言語?神馬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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