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能力至少有聽,說,讀,寫這四方面,所謂聽力,表達能力,閱讀理解能力,寫作能力。測試一個人某種語言能力,無非是測試這四個方面,比如托福。那麼口音呢?口音本來不是一種能力,如果硬要說,也就是一種模仿能力。
口音本來沒有什麼標準可言。中文,民國時候,是以南京地區發音(明朝時候也是)為基準的官話;紅朝,則改為以北京方言為基準的普通話。美國英文,幾十年前的標準口音(比如六十年代)和現在的標準口音已經非常不同:現在的據說是以俄亥俄州某縣的口音為基準。學播音的,要學這種口音。說白了就是模仿這種口音。
俺剛來美國的時候,曾一度喜歡饒舌,聽了不少。暑假去實習,又和一位整天聽饒舌的黑小弟同屋,經常扯幾句。回學校後做TA,那學期班裡學生就說俺有非裔美人口音,並建議俺改,怕會影響俺前程。
口音重要嗎?當然重要,但除非想當戲子,其實過的去就可以了。金融界科技界,當上總裁的印度人,都有印度咖喱口音,這並不影響他們出人頭地。最傻叉的是路易斯安娜州的金刀,這個二代阿印,改了教,取了白妞,模仿了口音,。。。,但一開口,一舉手,一抬足,還是那股咖喱味,而且是餿了那種。難怪也被主流老印所唾棄。
英文怎麼比?比口音誰模仿的像是最傻叉的一種,是無知無畏愚昧的表現。要比,也得比其他能力。再去考托福,這當然沒有必要。其實,每個人的職業,基本鎖定每個人的英文水平。比如再美國媒體工作的,寫作能力肯定不錯。當教授的,科技寫作能力當然還好,上課口音雖重,老美學生還得聽。馬工們礦工們,基本交流沒問題,其他語言能力好壞就那樣,比也白比。
所以,別怎天夢囈着自己英文比別的老中強,那有個屁用;就是強到可以做戲子,那也就一個職業。30歲前,比比口音,可能還有點意義。過了三十,還在比口音,這都什麼貨色啊?
嘿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