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隱瞞前中共黨員身分的59歲華人男子林祿(Lu Lin,譯音),向聯邦法庭承認“向移民局官員做出虛假陳述”的移民詐欺罪,目前面臨最高五年徒刑,以及最高罰款25萬元的懲處。圖為伊州聯邦法庭。(記者黃惠玲/攝影)
聯邦伊利諾州北區檢察官辦公室4日公告,59歲華人男子林祿(Lu Lin,譯音),因申請入籍美國時,刻意隱瞞曾經加入中國共產黨,及曾使用“林祿”以外姓名的事實,2日在聯邦法庭承認“向移民局官員做出虛假陳述”的移 民詐欺罪,目前面臨最高五年徒刑,以及最高罰款25萬元的懲處。
居住在芝城西郊瑞柏市(Naperville)卡爾頓路(Colton Circle)的林祿,今年1月14日,被聯邦控以“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或入籍”罪名,稍後1月21日開庭時,林祿曾當庭辯稱無罪,此案由聯邦第七上訴法院 法官華裔法官張宜民審理。張宜民2日表示,將在今年11月9日宣布判決結果。
林祿的起訴書指出,他在申請入籍時,表示自己從來沒 有加入或參與過中國共產黨,而且也從來沒有使用過林祿以外的其他名字。然而,檢調單位查出,林祿不僅在1987年至1997年,曾為中國共產黨黨員,而且 他曾擁有“楊運”(Yung Yeung)的身分證件,且屬中國公安部(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所有。
林祿2日庭訊時承認,他所以隱瞞曾為共產黨員,同時沒有誠實陳述曾使用過其他名字,是為了想順利取得美國國籍。
由檢方與林祿達成的認罪協議書指出,林祿在2006年1月12日,在清楚知道自己提供偽造信息的情況下,向與他進行入籍口試的芝加哥移民局官員,表示自 己從來沒有使用過“林祿”以外的姓名,同時也不曾加入過共產黨,林祿並當場向移民官發誓,其陳述全部屬實。林祿後來經過兩次入籍口試後,於2008年通過 入籍許可,同年在芝加哥宣誓成為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