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三權分立,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建制有益,但程序正義並不能解決人的問題,比如建制下,出了個反建制的川普。
從前定理問過一個好問題,誰來監督監督者、執法者?比如司法獨立,立法機關不
得質疑法官的行為,而法官的判決根據法律及事實作出判斷,可是如果這個過程完
全沒有涉及任何個人的要素,比如理解、判斷和選擇,那麼將來法官的工作,應該
可以用AI軟件代替了。
三權分立其實也是一樣的,它可能存在的狀態有三種,相互監督、相互拆台、相互
勾結。所以我一直認為,一切人類建制本身,都是中性的,建制的好壞,取決於誰
在運作它。
一黨制也是一種建制,把外監督機制轉成內監督機制,也並非不能工作,它也有利、
弊的兩面,最終也同樣取決於執行者,即誰來運作。
人類政治的非建制方面,是社會文化的倫理道德、價值觀念對人的塑造和教育,在
這一方面,中國的歷史文化,有非常強大的軟實力、深刻的理解和幾千年的經驗積
累,整合了倫理、價值、審美、歷史、哲理、教育。。。等等元素,通過長期努力
塑造士的人格,並且有非常嚴格的人材鑑別標準,從養士到科舉,歷史上中國的人
材庫是世界一流的,在歷史常態下,像川普這種人,很難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
春秋時代的管仲,把禮、義、廉、恥稱為國之“四維”,認為它們比法更為重要,
把它們比作支撐國家大廈的四根柱子。《管子-牧民》:“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
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禮、義、廉、恥的意義,在於它們是人
心的尺度,能夠內化到人心之中,為人性立法、為人心立法,而不是像西方契約社
會那樣,因為治心無力,所以只能從外在的角度,來建立對人類行為的防犯。
客觀上來講,防犯行為的建制思維,在它的開端之處就已經默認失敗了,因為它完
全放棄了對人心的積極努力、積極建設。
我黨傳統,也是極為重視文治,注重宣傳和教育,但因為馬列主義屬於移花接木,
與中國原生態的倫理人文精神相距甚遠,所以用功雖勤,卻始終無法達成育化人心、
改造社會的效果,還常常反過來成了形同虛設的假大空,由此還連累到對中國歷史
傳統中文治的理解和信心,所以當來治國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