芨芨草:北京行17:胡同印象 |
送交者: 芨芨草 2017年03月23日18:22:39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北京行17:胡同印象
北京的胡同有着數不清的故事、傳說。胡同是北京的銘牌。 到北京不去胡同里遛一圈不算來過北京。 北京現在的胡同今非昔比了。 先看看院裡。 原來小朋友玩耍、老年人遛腿的院子已經變成了停車場,出來進去都要在車縫裡鑽來鑽去。 總體來說,北京的大街、小巷都不太髒。畢竟是首善之地,這個門面還是要有的嘛。 進了胡同,感覺就是一個字:亂。 想了想原因,以前胡同里不能隨便停車,那時也沒有私家車,走到哪兒都是乾乾淨淨的。 現在胡同里有半邊停滿了私家車。 私家車也不能隨便停,要向有關機構--居委會?辦事處?--申請,劃給一塊地方,每月還要交停車費。 按說停車占了胡同里的住戶的生活空間,收上來的停車費應該以福利形式反饋給住戶--從來就沒聽說過這種事。停車費大概成了居委會或辦事處的福利費了。 院裡停車也是如此。 院子是住在這個院裡的住戶的活動空間。如今成了私家車的停車場。 院裡停車也要交停車費,停車費交到小區物業公司,然後就沒下文了。 小區物業公司是為小區住戶服務的,現今不搖不動,就成了小區庭院的主人,坐收地租。 上哪兒講理去!? 這個責任是政府的。 政府讓廠商使勁地生產汽車,玩命地向老百姓推銷汽車。廠商賺了錢,政府收了稅,就是沒人關心停車場的問題。車子只能停在胡同里--停在大街上要被罰款。 走在胡同里,要從靜止的車輛和運動着的車輛之間穿行,稍不小心,不是碰了這邊就是蹭了那邊。 據說住在日本的大城市裡的人如果想買車,先要找一個停車場。沒有已找到停車場的證明,汽車代理商不賣車。 說起停車,我還冒過一個大傻氣。 剛到波士頓不久,考了駕照,隨後買了一輛二手車。 我住的地方都是單行線的小馬路,各住戶把車停在馬路兩邊。 停車需先到警察局辦一個停車許可證。 買了車後,我就興沖沖地去了警察局。 進了警察局的大門,迎面有一個窗口,排了四、五個人,窗口上邊掛着一個“Parking Ticket”的牌子。 在國內上大學時,在英語課上學過這個詞,知道是罰單的意思。當時沒想到以後會去美國,學完就忘了。 看見“Parking”,我就趕緊排到隊尾。 輪到我了,我用在心裡轉了好多遍的英語對窗口內坐着的黑大媽說:“I want a parking ticket.” 黑大媽一臉差異,“What?” 我以為黑大媽沒聽懂,就字正腔圓地慢慢地又說了一遍:“I-want-a-parking-ticket.” 黑大媽臉上寫滿了莫名其妙,“Why?” 我一聽,黑大媽懂了,但還不知道我要那個東西幹什麼,就趕緊解釋:“I want to park my car.” 黑大媽滿臉的不屑,手往另一邊一揮,“That way.” 我心裡還嘀咕呢:你就在這兒給我一張不就結了,還把我打發到那邊幹嘛。 到了那邊的窗口,看見窗口上邊寫着“Parking Permission”,我才明白過來剛才冒了一個大傻氣,在心裡罵了自己一句“蠢豬”。 再後來,吃了一張罰單,就熟門熟路地去黑大媽坐着的那個窗口交罰款去了。 波士頓的小馬路的兩邊雖然可以停車,但馬路兩邊都有人行道,停車不影響行人走路。 北京的胡同里沒有專設的人行道,車停在胡同里就占了行人走路的地方。 胡同里的街面房多租給外地人開飯館或做住房。房子不大,營業用具、生活用品放不下,就堆放在門口外面--胡同里,有的小飯館把餐桌或炸鍋直接支在胡同里。給胡同增加了正熵值--混亂度。 不多說了,有圖為證。 當年差點兒住進這棟樓。這次路過,特地照了一張照片。從外面看各家的涼台,形貌各異,也是夠亂的。市政府就不認為會影響市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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