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on Musk確實很厲害,有遠見有魄力有資源,他所創建的多個公司,包括SpaceX,Tesla與SolarCity,就是證明。
在可商業化的科技創新中,一般從上倒下有三個層次的人:
(1)visionary -- 對將來的新市場與新產品做出預估和建議;
(2)function designer – 根據visionary的夢想,就新產品提出要求,定義新產品的功能;
(3)engineer/scientist -- 根據function design的要求研發與製造型產品。
Musk屬於第一類人,跟當年Jobs的角色類似。但他自始至終都不是產品的實際設計者。
從visionary提出“夢想”到engineer/scientist研製出高科技商業產品,這一過程中還要有投資家(investor)長期不懈的支持。Musk剛好也是一位投資家,具有visionary與investor雙重身份,這也是他厲害之處。
回到Hyperloop發展問題。Musk是其visionary和鼓動者,但他現在還不是investor。為何如此,值得回味。因為超級高鐵技術還不成熟,早期研發需要有大量投入,風險高,跟他當年創建SpaceX,Tesla和SolarCity時的狀況大不一樣。不見兔子不撒鷹,這是本人前一貼《美國超級高鐵發展之我見》想傳遞的信息。
總而言之,研發科技產品,光有vision還不夠,科技水平要跟得上才行。1990年代初蘋果公司推出的Newton PDA 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Jobs很有vision,無奈當時的技術達不到vision與function的要求,Newton PDA的研發銷售最後失敗了。二十年多後,科技發展的積累使得Newton PDA的夢想最終變為現實,發揚光大。 這就是蘋果iPad的出現。換言之,Newton PDA是iPad的前身。
所以,Musk傾囊投資Hyperloop之日,就是超級高鐵有望成功之時。
韞棟砳
2017-03-27